国外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模式及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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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28,2009
Vol .30
General No .590
2009年第28期
第30卷总590期
职业技术教育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收稿日期:
2009-08-12作者简介:刘娟(1978-
),女,山东莱州人,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研究生教育,
教师教育,教育政策。

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迅速,
2008年在校研究生已达到120万人,研究生教育总规模仅次于美国[1]。

同时,研究生教育结构也发生显著改变,我国研究生教育类型已从单一学术型向专业技术型、应用型等多种类型转变。

在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学位类型多样化的背景下,研究生培养模式日益多样化,其中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优势和特点越来越突出,因此而得以迅速发展。

一、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
概念界定和地位作用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指把教育、科研和生产三种行为相结合,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部门合作的优势,把研究生培养作为中心任务,科研活动和生产活动为研究生教学活动服务,但同时又保持科研和生产活动独立性的一种人才
培养方式。

在国外,本科教育一般被视为通才教育,着重培养学生综合全面的知识结构,而真正体现科研水平,培养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的是研究生教育,尤其是博士生教育。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有效途径之一[2]。

通过产学研结合可以为研究生提供一个直接面对实际工程问题和科学问题的机会,可以让研究生参与实际生产项目和具体科研活动,通过对生产、科研活动的参与可以加深研究生对专业内容的理解,培养研究生学习兴趣和热情,不仅能提高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和科研能力,而且能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开发研究生创造性思维。

20世纪90年代以来,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张和研究生学位类型的多样化已成为全球性的趋势,随之出现了两点值得重视的趋向:一是研究生教育越来越多地被看作是一种战略资源,成为国家和超国家层面战略规划和政治决策关注的中心之一。


国外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
主要模式及策略研究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31)
摘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国际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

目前,国际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
生主要有以项目为依托联合培养研究生、联合设立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建立经济实体培养研究生、引进企业人才兼任大学研究生导师、
校企联合开办专业培养研究生、创业大学科技园联合培养研究生等模式。

在具体策略上,世界各国还特别重视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高校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中应选择合适的模式、强调“学”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
产学研联合;研究生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09)28-0084-06
是随着研究生人数的增加和攻读研究生的兴趣和动机日趋多样化,攻读研究生学位不再仅仅是为了进入学术职业,而是越来越多地为在非学术领域经济行业获得学术训练,增加职业发展的机会[3]。

因此,提高研究生的就业能力无疑成为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产学研合作教育恰恰可以在这方面发挥无可比拟的优势。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能够向研究生教育提供财政资源、需求信息、政策支持和实践机会,是研究生培养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4]。

2007年美国研究生院联合会(GCS)的研究报告指出,美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领者,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其出色的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的建设和发展[5]。

二、国外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模式
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历史来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可归为传统研究生培养三种模式①中协作式的一种。

随着时代的发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模式日益多样化,内容日益丰富。

具体来说,国外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模式有以下八种。

(一)以项目为依托联合培养研究生
这种模式主要以科研项目成果为媒介,把大学与企业联合在一起,充分利用各方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有的是政府部门为产学研联合设立科学基金,如美国政府设立的“国家科学基金”(NSF)所制定的合作计划课题和项目(如“大学工业合作研究计划”)等;有的是企业与大学共同提出研究课题和项目,由企业负责研究资金,双方提供研究人员共同成立科研攻关小组,研究出科研成果直接由企业进行工业化生产和经营。

还有一些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和市场情况,提出科研课题和项目,在大学设立科学资金,由高校的教授和研究生负责攻关,这种联合往往是以经济合作为基础,大学根据企业的要求确定研究目标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签订科研合同,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预算、付款方式和验收标准,课题经费主要由企业提供,这种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也是国外大学普遍采用的模式。

这种合作方式比较灵活,合作项目可大可小,可以是一个单项的技术合作,技术难题解决了,双方的合作即终止,也可以是较全面的合作,签订长期合作合同,合作期间双方进行效益分成。

自1975年以来,美国的大学就开始与企业开展此类形式的“合作教育”,共同培养研究生。

斯坦福大学及其企业伙伴的“合作教育”模式,是最成功的典范之一。

美国一些大企业,如IBM公司、英特尔公司、施乐公司等,均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联合设立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研究生培养基地为研究生提高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等提供了重要平台。

学校对基地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注重发挥校企双方导师在理论研究、生产实践方面的优势。

学校聘请基地所在企业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企业导师,并由学校颁发企业导师聘书。

企业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安排、现场学术指导、学位论文初审等。

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密切合作,根据培养方案共同制定和实施培养计划,在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论文和实际工作等方面进行指导。

研究生培养基地能为研究生提供大量前沿性、实用性、系统性的论文选题,使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得到保证。

日本是此类培养模式的典型代表。

日本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由大学招收,完成基本理论学习后进入合作企业,由企业提供经费、场所和课题,助其完成整个学业。

作为回报,企业有优先用人的权利。

日本的产学合作被称为“产学官连携”,体现了官方主导的实质和特征,促进了其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日本的工业实验室已经替代大学,成为主要的科研中心和研究生教育基地。

这种以“工业实验室”为主的研究生教育和科研模式,提供了一种以工业为基础的连接科研与教学及学习的典型[6]。

在加拿大,研究生在完成一定的专业课程后,被安排到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合作公司、工厂进行工作实践,学校负责联系实践单位,用人单位付给学生报酬,学校负责跟踪检查学生的实践能力,用人单位为学生实践提供条件和指导,这种模式培养的人才,既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又有非常强的实际操作能力,企业聘用后,直接进入工作岗位,很受社会
传统研究生培养三种模式:学徒式、专业式、协作式。


和学校的欢迎[7]。

(三)建立经济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
建立经济实体合作培养研究生也是国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

此类经济实体具有独立法人,大学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技术,而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生产和经营。

可由双方派出代表成立董事会管理业务,双方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这是最紧密且最可操作的产学研联合模式。

这种模式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激活学校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学科发展等方面均起到了积极作用[8]。

利用了大学多学科、多成果、多人才的优势,又吸收产业界的有关信息和资金达到双赢的目的。

不仅具有明确的、受产业界欢迎和符合市场竞争局势的研究与开发目标,同时通过校企合作,为大学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研究生,为企业培养了高级技术人才。

而广大研究生通过在这些主要以学科性公司为主的经济实体中工作和参与科研任务而促使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有了快速提高。

美国的一些一流大学,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等通过创办此类产学研联合体来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和实践能力。

英国、加拿大也有大学与企业共同建立的产学研联合公司[9]。

(四)引进企业人才兼任大学研究生导师
引进企业人才到大学兼任研究生导师是国外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常用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实现跨学科、跨单位研究生培养资源的共享,扩展研究生的学术视野,增强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

英国大学历来重视与工业部门、企业和政府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从1974年开始实施由贸易工业部推动的大学和工厂企业合作培养研究生计划。

在培养过程中,曼彻斯特大学的每个研究生各有一个学术导师和一个企业中的合作者。

工程研究生与现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者一起开展科研工作,同时学习管理课程、参加技术讲座[10]。

瑞典的知识交换计划中采取了在大学里为企业科技人员设立副教授岗位、对归国博士后给予特别资助以吸引优秀人才回国创业等措施来扩展研究生导师的类别,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五)校企联合开办专业培养研究生
联合开办专业是合作教育常见的一种形式。

根据产业发展对人才的新要求,学校与产业双方共同
制订教学计划、参与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性教学等。

联合培养研究生和建立企业博士后流动站,是上述联合向高层次的延伸[11]。

国外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办专业培养研究生,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也为自己筹措了研究经费。

同时,企业还能把各行业研究的前沿问题、影响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以及国民经济发展迫切需求的科研问题直接带进学校,使研究生能近距离地接触技术前沿、参与到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之中,极大地拓宽了学生的眼界,推动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六)创办大学科技园联合培养研究生
1951年,斯坦福大学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科技园区,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世界科技园区蓬勃发展,发达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予以直接或间接扶持。

美国政府通过立法和采购高技术、分拨大学经费及配置联邦科研机构来促进科技园区的发展。

并将市场机制引入到研究生的创业平台中,在财政、税收、专利申请和使用方面给予配套的对口服务,把科技园和具备合作条件的高精尖企业作为研究生教育与产学研合作的基地,注重与地方政府、企业、社会机构的合作,极大拓宽了研究生创业的机会,加快研发项目成果的孵化。

日本许多大学也都建立了科学园,其中最富盛名的是筑波大学的高技术科学城。

这些科学园以高校为中心,与专门科研机构、生产企业合作兴办高技术密集区,既开发了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产品,又通过科研活动培养了大批高水平研究生,促进了大学教育教学改革。

(七)共建合作研究中心培养研究生
合作研究中心是以大学和企业为主体,政府给予支持和指导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

中心一般建立在企业,也有建在学校的。

企业是主要资金支持者,学校主要提供科研项目和成果。

双方派出科研人员组成研究队伍,政府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研究中心的选题主要围绕着企业发展的目标,结合企业的实际,为企业直接提供技术服务和技术贮备。

美国大学在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规划与资助下,陆续建立了“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UICRC)”、“工程研究中心(ERC)”和“科学技术中心(STC)”,这些中心都负担着交叉学科研究开发和人才培养的双重任务。

美国4所一流研究型大学——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学、麻省理工
大学和斯坦福大学的合作研究中心是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和开展世界一流科研工作的成功典范。

与美国相似,英国也建立了10多个工程研究中心,加拿大仅安大略省就建立了37个工程研究中心。

(八)大学受企业委托定制培养研究生
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国家实行了企业与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培养计划”[12]。

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课程,是发达国家培养企业适用高级人才的一条有效途径。

日本实行的“受托研究员制度”,是国立大学受民间企业、地方团体委托,接受在职技术人员和科技人员到国立大学研究生院、附属研究所等机构进行研究生水平教育,以提高其科研能力的代培制度。

在英国,除了全日制研究生外,还有为大量在职人员开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课程,如半日学习制、夜校学习制、集中一段时间学习制、每周一日学习制、周末学习制等;部分时间制的总学习年限大约为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的一倍或更长[13],以适应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位的需求。

三、国外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
研究生的主要策略
(一)多种形式对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予以资金资助
一是直接对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予以资金支持。

如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能源部、教育部、国家安全局等多个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需要为研究生教育提供各种资助,大力支持科学、技术、工程和管理研究生教育计划[14]。

二是以项目为载体支持产业技术联盟,进而支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

如美国的“先进技术计划”(ATP)制订的目的就是向企业或企业与科研机构的联合体提供启动资金,进行高新技术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开发。

德国的主题研发计划(Fach Pro-gram)通常为企业和公共研究机构组成的研究联合体提供直接资助。

三是以产学研合作组织为资助对象,对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予以一定支持。

如德国的促进创新网络计划至少要有4家企业和两个研究机构参与,其目的是促进知识向中小企业转移,同时鼓励研究机构和高校的育人科研工作更多地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需求。

四是以选拔培养科学家为资助对象,对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予以资助。

如南非的“首席科学家计划”,要求入选首席科学家的科研项目必须以和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等形式开展,科研经费有固定比例用于研究生这一科研后备队伍的培养[15]。

(二)以政策支持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发展环境
从日本、法国、英国、美国等国家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成功经验看,都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倡导和支持。

具体来说,西方国家在法律框架下推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政策主要有投入政策、财税政策、人员流动政策、专门组织机构或联合体政策。

政府设立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组织管理协调机构,为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政府以资金为杠杆,鼓励和引导产学研合作教育;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促进和保护产学研合作教育,以鼓励高校与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合作关系,这些都对推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宏观管理体制、政策形成机制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各国在其产学研合作政策形成、政策手段、资助重点、合作范围等方面都有不同的特色。

从政策形成来看,欧洲国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促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政策形成的利益相关者机制,不同的利益主体均有各自的利益代言人,能够将其需求反映并且形成具体的产学研合作政策。

从政策手段来看,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相比,北欧国家较少运用直接法律手段规范产学研合作创新,各种类型灵活组织的技术中心、能力中心等是其主要手段。

从资助重点来看,许多国家政府都很重视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能力以推动产学研合作。

而这在日本、韩国不太明显,这两个国家产学研合作中对大企业给予了特别关注。

这同中小企业在一国创新体系中受到重视以及实际发挥作用的程度有密切关系。

从合作范围来看,许多国家的产学研合作已突破了国界范围,且多以各国参与主体之间的自愿合作为主。

相对来说,欧盟国家的产学研合作往往强制性要求对其他欧盟国家开放。

如法国的竞争点项目要求必须有欧盟乃至其它国家的合作伙伴共同参与[16]。

(三)地方、国家及超国家层面普遍重视
美国出台《2005年国家创新法》,以确保其在创
新、研究与开发方面的世界领袖地位。

2009年4月2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美国科学院第146届年会上发表演讲,宣布了科学研究、创新和教育投资的新计划,提出考虑把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管理的研究生经费提高两倍[17]。

美国州政府也非常重视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宾夕法尼亚州针对研究生教育发起了“关键创新项目”,其目的在于鼓励高等教育机构加强和企业的合作,促进技术转化和创新。

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马萨诸塞、弗吉尼亚等多个州就如何提高高等教育的创新能力以推动地区发展进行了研究,发布了一系列相关发展报告和行动指南。

2006年,肯塔基州针对区域发展的实际,对研究生教育进行了重新规划,希望借此为地区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18]。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德国开始尝试新的结构化博士培养模式,并随着“博洛尼亚进程”和“里斯本战略”展开全面的改革。

2000年欧洲议会在里斯本制定的“关于建立欧洲科学研究区战略目标”提出,要使欧洲成为世界上最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体,以保证其全球性的竞争力。

为此必须提高博士毕业生的数量,并在博士生的培养中加强学术领域以外的就业能力的培养。

欧盟于2005年通过“研究与创新战略”,巩固和发展泛欧研究与创新活动,争取到2010年将欧盟建设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和竞争力的知识社会。

四、对我国的启示
(一)根据高校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目标来选择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
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高校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进行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19],目标在于加强高等教育的社会适应性,增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促进研究生素质的全面发展。

其具体模式的选择受各国高等教育与不同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特点约束,取决于高校的办学定位及研究生培养目标。

因此,应根据我国国情、各高校的办学定位及研究生培养目标,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选择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

(二)强调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中“学”的中心地位
近年来,我国各高校产学研联合工作都取得了
很大进展,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理论和实践有了很大突破,但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中,
“产”、“学”、“研”三者的关系不够明晰。

“学”的中心地位往往得不到肯定,屈从于“产”、
“研”的发展需求。

实际上,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是一种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为重点,充分利用政府导向性政策,学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等多种不同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及各自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把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地结合于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之中的教育[20]。

因此,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模式中,“学”是中心,“产”、“研”的定位和功能发挥要服务于“学”的目标和需求。

同时,“产”、
“研”又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资源和功能优势,推动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

强调“学”的中心地位,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中集中体现在“以育人为本”和“以人才为本”两个方面。

培育拔尖创新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使命,为此,要确立研究生的主体地位,为研究生的成才成长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和氛围,着力提高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同时,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研究生导师,大力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能使优秀导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

(三)充分发挥政府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中的重要作用
从国外的实践来看,政府在引导和支持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政府今后在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中应突出作好以下五点工作:一是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战略规划和宏观政策建设,引导国家、地方区域内知识、资本、人才的横向流动和合理配置,推动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

三是提高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的有效性。

通过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以政策引导、计划支持等方式推动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模式得到更快更好发展。

四是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并完善技术交易市场、高层次创新人才市场、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等;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中介制度,即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公共信息平台、技术评估中心、企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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