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检验记录和报告书书写规范和要求-程世云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查]
[检查]
[检查]
水份( 甲苯法) :记录供试品的称量( 平行 试验2份) ,出水量,计算结果。
[检查]
炽灼残渣( 或灰分) :记录炽灼温度,空坩 埚恒重值,供试品的称量,炽灼后残渣与坩埚 的恒重值,计算结果。
[检查]
重金属( 或铁盐) :记录采用的方法,供试 液的制备,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结果。
[性状]
外观性状: 原料药应根据检验中观察到的情况如实描述药品
的外观,不可照抄标准上的规定。如标准规定其外 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可依 观察结果记录为“白色结晶性粉末”。
[性状]
外观性状: 制剂应描述供试品的颜色和外形,如:(1) 本品
为白色片;(2)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 (3)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外观性状符合规定者, 也应作出记录, 不可只记录“符合规定”这一结论; 对外观异常者( 如变色、异臭、潮解、碎片、花斑等) 要详细描述。
吸收系数:记录仪器型号与狭缝宽度,供试品的称 量( 平行试验2 份) 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溶剂名称与 检查结果,供试液的溶解稀释过程,测定波长( 必要 时应附波长校正和空白吸收度) 与吸收度值( 或附仪器 自动打印记录) ,以及计算式与结果等。
[鉴别]
中药材的经验鉴别:如实记录简要的操作方法,鉴别特 征的描述,单项结论。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5 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 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 签名加盖校正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 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 保存。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6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 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 (或效价)测 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水分)。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 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 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 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 洁。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规定的活页记录 纸和各类专用原始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 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方法中固定 操作过程可采用电子输入,其它如有不确定数 据等操作过程应如实手写记录。
显微鉴别:除用文字详细描述组织特征外,可根据需要用HB 、 4H 或6H 铅笔绘制简图或显微照相,并标出各特征组织的名称; 必要时可用对照药材进行对比鉴别并记录。
中药材,必要时可绘出横( 或纵) 切面图及粉末的特征 组织图,测量其长度,并进行统计。 中成药粉末的特征组织图中,应着重描述特殊的组织细胞和含 有物,如未能检出某应有药味的特征组织,应注明‘未检出 ××’ ;如检出不应有的某药味,则应画出其显微特征图,并注 明‘检出不应有的××’ 。
[性状]
[性状]
外观性状: 中药材的性状项须注意的地方: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凡例第十九条规定:同一名 称有多种来源的药材,其性状有明显区别的均分别 描述。先重点描述一种,其他仅分述其区别点。
[性状]
例如
[性状]
熔点:记录采用第×法,仪器型号或标准 温度 计的编号及其校正值,除硅油外的传温液名称,升温 速度;供试品的干燥条件,初熔及全熔时的温度( 估 计读数到0.1 ℃) ,熔融时是否有同时分解或异常的 情况等。每一供试品应至少测定3 次,取其平均值, 加温度计的校正值;遇有异常结果时,可选用正常的 同一药品再次进行测定,记录其结果并进行比较,再 得出单项结论。
中药检验记录和报告书书写规范和要求
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程世云
2015年4月
交流内容
一、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范围 二、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三、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
检验人员
1)负责核对检验卡与样品的品名、批号、规格、生产单位、批准文 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包装、数量、编号等是否相符; 2)负责核对实验中所用仪器、试药试液、滴定液、对照品或标准品、 培养基、菌种、温湿度等实验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负责按检验依据和标准操作规程完成规定项目的检验; 4)负责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记录检验方法和数据并打印; 5)在需要增减项目、改变检验依据及方法、对检验结果进行复核检 验或发现其他重要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 置; 6)负责检验报告书与检验原始记录的数据、结论一致,书写符合有 关规定;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3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 填送验单、检品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 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 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 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 记录首页上。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品名
陈皮
批 号 100101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2 记录时对数据较多且有仪器打印原始数据的计算表格,如烘 干法水分(干燥失重)测定、HPLC或GC法定量测定等计算表格, 可在试验结束后电脑打印编为附页,但记录正文中应标明出处, 并将计算结果写在记录正文中;对无仪器打印原始数据或数据较 少的计算表格,如pH值测定、容量法定量测定等计算表格内数据 应手写。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贴于或附于记录上的适 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 褪色难以识别,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
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
检验科室主任
1)负责检品的签收确认、分配协检、安排检验;2)负责检验过 程中需要增减的项目、改变检验依据及方法、检验结果复核或其 他重要情况的处置; 3)负责审核检验依据、分析方法、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4)负责审核主协检项目合并是否完整、次序是否规范; 5)负责审核检品卡与检验原始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数据、结论 是否一致;书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负责本科室检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
供样单位 × ×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规 格 1kg/袋
生产单位 × ×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数量
1600kg
检验目的
成品检验
取样数样
500g
检验项目
全检
开始和 完成日期

检验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4 对所检样品应写明检验依据。如按中国药 典、局(部)颁标准等成册质量标准,应注明标准名 称、版本和部、册等;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 称和标准编号。
离子反应:记录供试品的取样量,简要的试验 过程,观察到的现象,结论。
[检查]
相对密度:记录采用的方法(比重瓶法 或韦氏比重秤法) ,测定时的温度,测定
值或各项称量数据(平行试验2 份)) ,计
算式与结果。
[检查]
[检查]
结晶度:记录偏光显微镜的型号及所用倍数,观
察结果。
含氟量:记录氟对照溶液的浓度,供试品的称 量( 平行试验2 份)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对 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吸收度,计算结果。 含氮量:记录采用氮测定法第×法,供试品的 称量( 平行试验2 份) ,硫酸滴定液的浓度 (mol/L),样品与空白试验消耗滴定液的毫升 数,计算式与结果。
砷盐( 或硫化物) :记录采用的方法,供 试液的制备,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 结果。
[检查]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记录仪器型号和光源,仪 器的工作条件(如波长、狭缝、光源灯电流、火 焰类型和火焰状态),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 配制(平行试验2份),每一溶液各3次的读数,计 算结果。报告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7 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 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 合规定) 等。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8 在整个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 序编号,计算表格与图谱应作为附页进行编号。根据 各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卡,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 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主管药师或室主任指定 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内容的完整、齐全,以及计 算结果和判断的无误等,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室主 任审核后,连同检验卡一并送质量受权人审核。
[性状]
旋光度:记录仪器型号,测定时的温度, 供试品的称量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供试液的 配制,旋光管的长度,零点( 或停点)和供试液旋 光度的测定值各3 次的读数,平均值,以及比旋 度的计算等。含量测定应取2 份供试品。
折光率:记录仪器型号,温度,校正用物, 3 次测定值,取平均值报告。
[性状]Βιβλιοθήκη [鉴别][鉴别][鉴别]
气(液)相色谱:如为引用检查或含量测定项下所得的色谱数据, 记录可以简略;但应注明检查(或含量测定)项记录的页码。
[鉴别]
可见- 紫外吸收光谱特征:同[性状]吸收系数项下 的要求。
红外光吸收图谱:记录仪器型号,环境温度与湿度, 供试品的预处理和试样的制备方法,对照图谱的来源 ( 或对照品的图谱) ,并附供试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
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
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
1.5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 检验日期、实验条件(如实验温湿度,仪器名称编号和校正情 况等)、操作方法、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 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 详细记录,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及计算(注意有效数 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 范》。)和结果判断,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 转抄。
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检验记录中,可按实验的先后,依次记录各检验项 目,不强求与标准上的顺序一致。项目名称应按药品 标准规范书写,不得采用习用语,如将片剂的“重量 差异”记成 “片重差异”,或将“崩解时限”写 成 “崩解度”等。最后应对该项目的检验结果给出 明确的单项结论。现对一些常见项目的记录内容,提 出下述的最低要求( 即必不可少的记录内容) ,检验人 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多记不限。
[检查]
pH 值( 包括原料药与制剂采用pH 值检查的 “酸度、碱度或酸碱度”) :记录仪器型号, 室温,定位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校准用标准 缓冲液的名称及其校准结果,供试溶液的制备, 测定结果。
[检查]
[检查]
水分/干燥失重:记录分析天平的型号,干燥条 件( 包括温度、真空度、干燥剂名称、干燥时间 等) ,各次称量( 失重为1.0% 以上者应作平行 试验2 份) 及恒重数据( 包括空称量瓶重及其恒 重值,取样量,干燥后的恒重值)及计算等。
[性状]
外观性状: 中药材应详细描述药材的外形、大小、色泽、外表面、
质地、断面(包括折断面和切断面)、气味等。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Ⅱ B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 则规定:形状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外形,如观察很皱缩的 全草、叶或花类时,可先浸软后展平观察。大小是指药 材和饮片的长短、粗细和厚薄,一般应测量较多的供试 品,可允许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
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
校对人员
1)负责校对检验卡与样品的品名、批号、规格、生产单位、批准文 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包装、数量、编号等是否相符; 2)负责校对实验中所用仪器、试药试液、滴定液、对照品或标准品、 培养基、菌种、温湿度等实验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负责校对检验操作是否严格按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4)负责校对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是否原始完整、数据真实、表述准 确;检验项目的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5)负责校对检验数据的计算、修约,判断或运算结果的误差及计量 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负责校对检验报告书与检验原始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数据、结论 是否一致,书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鉴别]
呈色反应或沉淀反应:记录简要的操作过程,供试品的 取用量,所加试剂的名称与用量,反应结果( 包括生成物 的颜色,气体的产生或异臭,沉淀物的颜色,或沉淀物 的溶解等) 。采用药典附录中未收载的试液时,应记录其 配制方法或出处。
[鉴别]
[鉴别]
薄层色谱( 或纸色谱) :记录室温及湿度,薄层 板所用的吸附剂(或层析纸的预处理) ,供试品 的预处理,供试液与对照液的配制及其点样量, 展开剂、展开距离、显色剂,色谱示意图;必要 时,计算出Rf 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