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桂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桂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桂林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28
•【字号】市政[2008]47号
•【施行日期】2008.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桂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的通知
(市政〔2008〕47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具体计划,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组织下达和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桂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及兼顾需要与可能、留有余地和绝不拖全区后腿的要求,提出桂林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约束性指标: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5%;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42
万吨以内(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是到2010年控制在4.6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83万吨以内(自治区下达的任务是到2010年控制在5.72万吨以内),削减2%。

预期性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4%;财政收入增长1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略低于去年实际涨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新增就业5.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上述指标中,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必须完成;预期性、导向性指标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作必要的调整,以争取最好的结果。

二、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把握全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突出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进城镇化进程。

全年计划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4亿元,增长30%。

其中,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和房地产投资分别完成252亿元、75亿元和10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5%、28%、27%。

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继续加大交通、能源、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投入。

加快建设桂林至南宁、广州、长沙和贵阳四个省会城市的快速通道,努力打造区域性交通枢纽。

推进两江国际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力争实现机场吞吐规模由原来的500万人次扩展到1200万人次以上。

全力推进湘桂铁路扩能改造(桂林段)和贵阳至广州铁路(桂林段)开工建设。

年内贯通桂林市区至阳朔、阳朔至平乐、全州至兴安、灵川至三塘高速公路并投入使用。

开工建设阳朔至鹿寨、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

推进220KV茶江、雁山、临桂秧塘等一批送变电工程建设,进一步
提高全市电力保障水平。

坚持新区建设和老城建设改造并举,建设新区、疏解老城,组团发展、重点向西,优化布局、完善功能。

深入贯彻向西发展战略,统筹实施临桂新区建设大会战项目14项,总投资113.58亿元。

开工建设机场路改扩建工程、万福路西延长线、新区路网工程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

加快雁山组团基础设施、桂磨公路高新技术产业带和漓东科技新城的建设步伐,加快以万福路和桂阳公路为主轴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改造提升老城区,加快中隐路二期改造工程、穿山桥系统改造工程、市区停车场等城市路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分流进入市区车辆,缓解市内交通压力。

加强城市给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系统改造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能力。

积极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形成以桂林市区为中心、以重点城镇为纽带的桂北现代城镇群。

(二)发挥优势,做大产业、做强企业。

坚持一手抓做大总量,一手抓提高质量,加快建设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年内实现全市工业增加值350亿元,增长17.7%。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组建担保中心、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和工业投资公司,采取重点帮扶、技改贴息、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方法,集中力量培育壮大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食品饮料、橡胶制品及新材料、农产品深加工七大支柱产业。

突出抓好橡胶、汽车及零部件、食品饮料三大产业,推进桂林三金现代中药产业化等项目新开工;继续推进园区建设大会战,加快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标准厂房建设。

创新完善园区招商方式、投融资体制、配套政策和园区服务体系,千方百计吸引大企业大项目落户;紧紧抓住国家调整加工贸易政策和东部产业转移的机遇,进一步完善引资政策,建立“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提高承接产业的配套、吸纳、承载能力,在深化合作、扩大开放中加快工业发展;结合临桂新区建设,加快推进市区工业企业“退二进
三”搬迁改造;大力发展“飞地工业”,切实解决我市发展工业空间瓶颈问题。

(三)加快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业。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优惠政策,以国内外服务业加速转移为契机,加快拓展现代服务业领域,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力争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4.5%以上。

继续推动我市旅游产业从单一观光型向观光和休闲度假型转换升级,构建有特色的旅游产品体系。

完善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体系、营销体系,推进旅游市场化、产业化和旅游商品品牌化,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增长10%以上。

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和物流发展条件,发挥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的优势,规划建设桂林航空港保税物流园区,大力发展临空产业。

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内外贸一体化的区域性现代物流基地、园区和现代物流配送中心。

加强商品市场体系规划,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现代物流配送格局;大力发展金融、证券、保险、会展、信息、咨询、会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文化休闲等消费性服务业,继续提升传统商贸、饮食服务业;继续推进香格里拉大酒店、阳朔河畔度假酒店、阳朔一尺水国际大酒店、荔浦县银子岩改扩建工程、德天商业广场、桂林美居商贸城、桂林国际旅游商品批发城A区改造、城北装潢材料批发市场、百业乌石物配中心等一批续建重点项目建设。

(四)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为目标,坚持走产业化提升农业、特色化致富农民、城镇化带动农村的路子,突出抓好农业基础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6%以上。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切实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集中力量抓好大中型和重点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青狮潭和峻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人饮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农村路网、电网、通讯网、农业技术推广网、农机服务网、农资配送网、农产品流通网等建设,
建立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年内解决1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沼气池3万座;继续落实好水稻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以及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发展等惠农政策。

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的支持,确保财政支农投入增量、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增量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增量继续高于上年;计划发展超级水稻65万亩,力争粮食总产保持在210万吨的水平。

种植20万亩高效经济作物,建成一批高标准、高质量、无公害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工程,以承接产业转移为主要途径,着力培育特色产业,重点扶持壮大一批以农产品经营、精深加工为主,带动和辐射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与经济合作组织,推动县域民营经济大发展;建设一批档次高、功能全、覆盖面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快动植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基地)”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控体系;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等各项改革,为发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新活力。

(五)继续做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桂林的青山绿水。

加大环境整治和保护力度。

加快编制和全面启动《桂林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保护,继续抓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防护林、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工程,以及重点江河、城市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污染源治理、环境安全监控体系等一批环保项目建设。

加快对漓江支流流域(城区段)桃花江、小东江、灵剑溪、宁远河、瓦窑河的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漓江河段的管理,大力保护漓江流域水源地、沙洲、河床、河堤和基本农田,坚决治理漓江挖沙、沿岸乱建房屋等现象,严禁采石、砍伐林木等破坏和影响漓江生态环境的行为;继续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的管理,根本解决脏乱差的问题。

继续抓好
城市绿化美化,保护建设好城市绿地;以保护、恢复和扩大森林植被为重点,大力保护和恢复天然林,增加森林覆盖面积;加快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消防基础设施等建设,加紧解决市区内涝问题。

开工建设阳朔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基础配套,确保各种化学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目标之内;继续加大对青狮潭水库水源的综合整治力度,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全力抓好桂林市县一批防洪排涝工程、防汛调度中心等续建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抓紧组织对兴安灵渠向漓江加大输水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严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年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控制在1.1050和1.7120吨标煤以内,分别比上年下降3.5%和4.09%;严格新上项目节能审批,确保新上项目单位能耗不超标,坚决杜绝新上高污染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的力度,重点对“三高一低”(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整顿;有计划关停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冶炼、小钢铁、小造纸、小水泥、小化工、小泥砖厂;全面实施“退城进园”,鼓励企业通过搬迁加大技改力度,促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突出抓好全市重点能耗大户的节能减排工作,注重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环保,加大节能减排执法力度与考核奖惩,确保这些企业节能量不低于7.89万吨标准煤的目标的实现;确保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目标范围以内。

(六)突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集中力量把市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

继续实施安居工程,抓好建设廉租房3万平方米和经济
适用房20万平方米等18件为民办实事项目,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继续抓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落实好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鼓励新增劳动力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力争年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万人以上,新增城镇就业5.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重点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扩大农村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继续优先发展教育。

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保证教育支出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难问题。

打好职业教育攻坚战,大力支持面向农村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桂林高级技工学校、广西商业高级技工学校等一批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搞好中小学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继续支持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工学院、漓江学院、桂林卫校、桂林交通技校等一批大中专院校迁建校区或扩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

全面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市十二县和雁山区。

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加快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

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为重点开展文艺创作活动,打造精品工程。

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继续推进20户以上“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项目实施;完善社会管理。

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健全城乡社区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应急机制
建设,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提高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特别要加强和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机制建设,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针对年初雨雪冰冻灾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恢复灾民生产生活,加快灾后项目重建;继续加强扶贫工作。

继续推进第二批 82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力争新解决1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减少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3万人;切实做好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及小型水库移民的解困配套政策;关注华侨农场建设和改制,年内确保一批归难侨入住“侨居工程”;积极支持驻桂部队建设,做好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以及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继续实施公检法司基层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市刑侦技侦综合楼、市检察院业务技侦综合楼建设;加强价格监控和收费管理,促进市场物价基本稳定,着力解决物价上涨压力问题,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加强城市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工程,建设城市交通智能控制中心,提高现代化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现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主要保障措施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自治区成立50周年、地市合并10周年。

做好今年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

为实现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九项工作。

(一)全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保持投资对全市经济的强劲拉动。

为确保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初步确定,2008年全市统筹推进重点项目206项,总投资837.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1.57亿元。

其中新开工项目134项,总投资588.9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83亿元;续建项目72项,总投资248.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75亿元。

根据项目资金筹措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进一步筛选出60项重点新开工项目作为2008年大会战项目,集中力量重点
推进,掀起2008年项目建设大会战新高潮。

这些项目总投资456.5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4.33亿元。

其中,临桂新区建设大会战项目14项,总投资113.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亿元。

(二)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加强政府性资金管理。

努力争取国家的支持,力争全年争取到位的国家资金不低于上年。

抓紧落实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签订的贷款框架协议的建设内容,力争首先启动20-30亿元项目贷款,用于向西发展机场路改扩建工程、万福路西延长线等项目建设。

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磋商,争取扩大信贷规模;千方百计启动民间投资,精心策划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推出一批建成的经营性项目打包上市,采用BOT和TOT的方式引进和促成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重大产业项目落地。

学习柳州经验,争取发行桂林城市建设债券;千方百计吸引和扩大社会投资,建立公共公用产品的合理投资补偿机制,采取政府特许经营、出让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股权或经营权等多种方式,盘活政府存量资产;积极整合政府性资金。

所有的政府性建设资金,一律纳入计划管理,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和重点项目配套,有效使用地方财政预算内投资和各类专项建设资金,形成合力,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完善项目选择、滚动、责任、激励工作机制,出台桂林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考核奖励办法;强化重点项目土地使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建立新开工重点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土地、林业、信贷、环评、节能、规划、技术、安全、项目核准或备案等各环节的协调,为项目开工创造良好条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工程质量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稽察,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

加强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实施项目按计划开工,力争备选项目实现开工;加快在建重点项目建设。

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对部分资金到位好、进度较快的
项目,加强监控,做好跟踪服务,督促业主加快进度,努力多完成投资工作量。

对部分手续尚未完善、工程进度慢的项目,分类梳理,加强协调,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业主努力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确保一批重大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

(四)进一步做好规划工作,加强项目储备。

加快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编制和完善产业、行业规划,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编制和实施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组织开展桂林市“十一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促进规划顺利实施;抓紧“十一五”后期建设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大交通运输、水利防洪、节能减排、旅游文化产业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争取在规划期内开工建设;超前谋划“十二五”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立足市场导向,谋划提出重大基础设施、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创新前期工作机制。

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健全前期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促检查,实行考核考评。

完善项目储备机制,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储备动态管理。

(五)创新招商引资思路,开创区域合作发展新局面。

深入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北部湾经济圈、桂台、泛珠三角等区域经贸合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与欧美日韩等其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开放合作。

继续优化出口商品结构、贸易方式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着力培育一批出口稳定增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重点抓好机电产品和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努力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抓住国家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机遇,找准产业转移的承接点,采取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辐射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配套协作型龙头项目,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认真做好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服务工作。

继续在交
通、生态、环保、扶贫和城市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筛选项目,争取更多项目利用国外优惠贷款。

(六)重点抓好恢复灾后生产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桂林灾情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抓紧谋划和部署,统筹人力、物力、财力,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扶持,尽快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尽快恢复重要基础设施,奋力夺取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全面胜利。

按照“冬季损失春夏补、农业损失工业补、竹木损失加工补、种养损失劳务补”的思路,突出抓好恢复农业、林业生产设施,主要包括做好蔬菜育苗大棚、水果生产、林木苗圃场、果树良种繁殖场、养殖场舍、森林防火、林业基层机构水电路、农产品加工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设施建设。

抓好因灾受损的农村小水电、农业灌溉和排涝等设施建设。

各级农业部门要集中全部力量,统筹全市农业资源和力量促进生产,千方百计确保农产品基本供给。

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加紧安排畜牧、水产的种苗繁育调配。

突出科技指导,让农科技术进村入户,把抗灾、恢复生产知识尽快传播给农民。

确保大灾之年农业生产有好收成,农民收入不减少;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则,抓紧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主要包括地方电网、公路、水利(包括乡村供水)、城镇供排水、通讯、广播电视、教育、卫生、气象、旅游设施,以及因灾损坏、倒塌民房的修建、防治次生灾害需修建的设施等。

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全力抓好抗灾救灾,特别是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今年灾区群众生活水平不下降,实现大灾之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七)切实抓好价格调控,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价格调控目标。

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促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