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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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管理体系
公司生产管理体系(一)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重要方针。
实施“防火、防盗、防事故”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运行。
根据xx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结构
安全生产xx集团是组织安全生产的xx机构。
公司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公司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xx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兼职安全员,对安全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和汇报。
车间设置义务消防员,负责突发火灾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
一、安全生产xx组长职责
1.贯彻xx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负全部xx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将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我公司重伤、xx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xx小组职责
1、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实施。
2、落实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6.协助并参与公司员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每周在检查公司5S管理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区负责人与5S管理区负责人相同),定期召开会议汇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安全官员的职责
1.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运行等)的安全管理和宣传。
).
2.每日检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设备、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及时纠正和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xx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报告突发事故,配合公司xx团队处理事故,维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停止讲故事发展。
四.志愿消防员的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各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不定期的消防演练,保证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安全员应组织对公司的定期检查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总结各部门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安全培训
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
2.我公司xx员工上岗前必须在车间和保安队接受教育。
员工在公司转岗或离岗半年以上上岗的,应在相应车间或保安队接受教育。
3.公司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我公司xx操作工(包括电工操作、厂内机动车驾驶、机械操作工等。
)必须经过相关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合格后才能安排岗位。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首先,公司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
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安全小组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是公司要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
具体要求是:
(1)生产岗位的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在作业前每天对自己的岗位或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作业。
包括:
1.设备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使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工作场所和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5.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它必须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有:
1、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3)专业安全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进行检查。
、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xx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xx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xx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xx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莲~山课件]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二)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xx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xx,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
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
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
验收落实。
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
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进行生产管理。
生产技术部经理要对基地生产作业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安全生产。
对使用机械作业的,应由有资质的熟练工人操作。
使用农药、化肥要科学合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应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合理安排阶段性生产作业计划。
应至少提前一周安排好生产作业计划,并在开工前准备好生产工具,安排好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
第九条根据生产管理需要,对各生产组落实公司阶段性作业计划和作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对没有按时完成生产进度或没有按照技术标准要求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组和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
生产技术部应根据生产需要定期召开生产组长和工人会议,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完成任务不好的予以批评教育;对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好安排部署。
第十条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生产需要及时向综合部上报生产资料和其它物料的使用计划。
生产技术部确定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总经理审核后,由生产技术部和综合部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由综合部安排专人管理。
生产工具的领取和归还施行登记制度。
按照谁领取谁使用并负责管理的原则,对造成生产工具丢失或者人为损坏的,领取人应予以赔偿;属于生产工具自然损耗无法使用的,领取人不予赔偿。
工作人员应爱惜并合理使用生产资料。
人为造成生产资料浪费或不能使用的,应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要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
植物保护要优先使用农业技术防治和生物技术防治,药剂防治要严格控制农药种类、剂量、时间和方法。
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避免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对单元地块要实行“五统一”生产,即统一优良品种、统一栽培模式、统一施肥用药标准、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标准质量。
达到栽培模式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准确、完整记录生产作业每一项工作情况和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对生产资料使用品种、方法、用量、效果要完整记录。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三)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xx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xx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篇2:主要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xx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xx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
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xx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救助制度救护制度教务处制度
教务制度教学制度教导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