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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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辅修专业)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适用于非经管类专业本科生(面向校内非毕业班)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核心,同时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独立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在银行、证劵、保险等金融机构从事实际业务工作,在企业从事融资和投资工作,以及在政府部门和研究部门从事金融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学生要系统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和相关的基础专业知识,包括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和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备计算机信息处理和应用能力;
(5)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基本能力。
三、学制(修业年限)、总学分
学制2年,总学分60学分, 学生必须修满60学分。
总学时768学时;其中讲授720学时,实践48学时。
四、各类课程结构比例
本专业整个课程体系包括三部分: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及特色课程、实践环节课程。
课程平台及学分分配比例如下所示:
表1 工商管理双学位班课程平台及学分分配比例
注:表内括号()为各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数及所占比例,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每门课程学分×每门课程实验与实践学时/每门课程总学时,求和。
五、教学计划表
表2金融学专业(双学位)教学计划表
注:1.★核心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校级精品课程☆双语教学课程;
六、修读要求或说明
1.修读要求。
金融学专业主要面向金融机构、企业的金融活动,探索金融市场的活动规律,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很强的应用性、操作性。
所以,要求学生除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外,还要特别注重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等素质养成。
2.人才培养模式。
本专业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养成、全面发展、综合素质培养相结合的教育教学理念,采用“课堂教学+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的培养模式。
通过课堂教学培养学生扎实的企业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熟练地使用常用的金融软件处理投资决策、金融数据分析、资本运营等业务能力;通过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写作,培养学生分析研究金融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通过专业实习培养学生对金融市场的感性和理性认识,了解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掌握金融活动的基本技能技巧,养成较强的金融信息搜寻、处理、报告的能力。
3.学分计算。
一般理论课程1学分为16学时,实验课程的学分由学院根据课程的难易程度自行制定。
专业实习等1个星期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计6学分。
4.考试成绩确定。
考试课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照各自权重加权确定。
考试课平时成绩占比一般为30%左右,由出勤、平时作业和期中考试三部分构成。
考查课成绩也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照各自权重加权确定。
考查课平时成绩同样由出勤、平时作业和期中考试三部分构成,主讲教师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平时成绩所占比重。
七、修读条件
非经管类专业学生申请修读本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全日制本科大二学生;
2.累记学分达到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时段内的学分要求,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2.0(含)以上;
3.主修专业学费按规定已缴清;
4.重修课程少于三门。
八、免修条件
申请辅修专业学生的免修条件:同时修读的两个专业,对于学时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在主修专业取得学分后,可向辅修专业开设学院提出免修申请,经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对于学时不同的同一门课程,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单独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予免修。
九、毕业和学位
完成辅修专业课程设置计划并达到相应学分要求者,颁发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
修读辅修专业学生申请授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者;
2.获得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证书者;
3.通过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达到中以上者;
4.辅修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者。
修满规定学分,符合以上申请授予条件者授予福建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