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中府办电[200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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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
通知
正文:
---------------------------------------------------------------------------------------------------------------------------------------------------- 中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
(中府办电〔2009〕18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迎接2008年度珠江整治考核验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整治珠江2008年考核内容与指标的通知》(粤珠办〔200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印发给你们。

请各镇区认真做好考核、检查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做好迎检和总结材料准备工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
单位河涌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厂设施养殖场的整顿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重点河段达到水质目标工业污染防治其它火炬区完成珊洲上村涌、江尾头涌等河涌整治,推进小隐涌、下顷九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按市政府要求规划建设辖区内纳入珍家山服务范围管网建设;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达标排放;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加强农村污染防治。

对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整顿河流与河涌两岸违章搭建的窝棚与简易平房;清运所有位于河流沿岸的垃圾堆放点。

各河涌水
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要求。

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污染物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全面达标排放,对提出的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项目要严格执行,严禁在规划区外新建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沙溪镇完成土瓜涌小涌、企涌、深涌河道清疏工程,完成赤洲河(农科站)护岸加堤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完成生活污水收集泵站与管网建设,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整治镇内沿岐江河的两岸饮食行业。

三乡镇推进鸦岗运河、茅湾涌和麻子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全年平均处理量达1.9万吨/日;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
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4、加强监督麻子涌沿岸企业配套生活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坦洲镇完成前山河流域安阜涌、鹅嘴涌滨岸带建设,推进前山河流域(包括三合涌、安阜涌、鹅嘴涌、坦洲涌、茅湾涌)水环境综合整治并取得成效,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神湾镇推进麻子涌整治并取得成效,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板芙镇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8月前完工并进水调试,2008年底前正式投入运行;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大涌镇完成新开涌第三期、赤洲河整治、岚田排山洪、南村涌整治、程横河东疏浚、横河西疏浚、基头涌整治、新开涌砌石等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
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港口镇推进石特涌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小榄镇完成泗涌河、沉楂涌整治工程、水色匝桥重建一期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二期生
活污水处理厂完成验收;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
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
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横栏镇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古镇镇完成古镇龙鳞沙中心大河、龙鳞沙西河、海洲中心大河、大华河新开河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东升镇完成北部排灌渠滨涌段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

南朗镇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东凤镇完成安乐村河岸砌石挡土墙工程,中心河1、 2 、3期内河整治工程,伯公村、和泰村、穗成村内河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南头镇完成民安村朱槽河、将军村六百六河、中心河、将军村曲尺河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黄圃镇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通过环保验收;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三角镇完成新涌Ⅴ期东岸、新涌Ⅴ期西岸、巨富涌、新丰一\二队、新丰四\五\六队、高平新村二队、东南村三队砌石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民众镇完成欧龙涌、正涌、南围下涌、上稔涌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
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阜沙镇完成牛角村内河、卫民村内河、阜沙涌整治工程,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生活污水处理厂2008年底前完工并进水调试;按市政府要求开征生活污水处理费。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石岐区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东区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开展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3、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南区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3、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西区完成沙朗片河堤砌石及水闸改建工程(二期),推进石特涌整治,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就解决沙朗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问题开展规划实施工作。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岐江河沿岸沙石场的整顿;2、江河两岸饮食行业的整治。

五桂山协助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Ⅳ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同上同上同上同上1、江河两岸沙石场的整顿;2、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污染源的整治;3、生态保护区内及辖区内河涌沿岸饮食行业的整治;4、根据国土部门名单完成相应石场的复绿工作。

有关部门负责岐江河综合整治和全市内河涌整治(水利局);负责城区石岐河和城区其他河面保洁工作,协调中汇集团进行城区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建设(10万吨/日),抓紧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的管网和泵站等配套工程的建设(建设局);负责废弃采石场复绿工作(国土资源局);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建设(林业局),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饮食行业的清理(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负责清洁生产建设(经贸局);拆除河涌沿岸违章搭建窝棚、非法建筑和露天垃圾堆放场(城管执法局);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农业局);城市地表水监测、地表水功能区监测、省控断面水质监测、工业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等(环保局);开展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相关部门)。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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