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门罗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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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门罗主义
如何理解特朗普政府的“新门罗主义”?放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可以看到,除了将矛头指向中、俄略有“新意”之外,“新门罗主义”其实并不新。

它的核心使命与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旧门罗主义”是完全一致的,即以排斥区域外干涉的名义,为美国在西半球的区域霸权辩护。

但在20世纪,“门罗主义”曾经以不同的方式,被解释为一种没有地区限制的全球干涉主义。

在这一背景下来看,美国在21世纪重提“门罗主义”,并不表明其帝国的强大,而恰恰反映出其全球霸权遭遇到某些危机。

本文试图追溯“门罗主义”解释的历史沿革,以此为背景,对当下美国政府的“新门罗主义”论述作出进一步的思考与分析。

一、从“美洲人的美洲”到“美国人的美洲”
“门罗主义”源自对欧洲王朝国家干涉美洲革命的反应。

1822年,俄、奥、普、法四个欧洲王朝国家在维罗纳会议(Congress of Verona)上达成协议,授权法国波旁王朝以“神圣同盟”的名义干涉西班牙革命。

法国通过武力干涉,在西班牙恢复了波旁王朝统治,进而寻求其他欧洲列强对于干涉西属美洲独立运动的支持。

由于此举可能使欧洲大陆国家打破原有的均势格局,英国政府表示反对,并希望美国能支持英国的外交立场。

时任美国国务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力主美国应单独行动。

1823
年12月2日,美国的门罗(James Monroe)总统采纳亚当斯建议,发表国情咨文,提出三个核心原则,第一原则反对欧洲列强在美洲建立新的殖民地,第二原则反对欧洲列强对已独立的美洲国家的干涉;第三原则声明美国不干涉欧洲国家的事务,这经常被称为孤立主义(isolationism)原则,其思想渊源可以被追随到华盛顿总统的告别演说和杰斐逊的一系列演讲所表达的对欧洲政治的疑惧和厌弃。

门罗总统划定的排斥欧洲列强干涉的“美洲”空间范围,当时仍无意包括作为大英帝国属地的加拿大,也不包括位于美洲的其他许多尚未独立的欧洲殖民地。

但门罗总统的表述具有足够的弹性,一旦这些殖民地获得独立,就可以被纳入这个排斥欧洲列强干涉的空间范围。

这一外交政策框架自从1850年以来被正式称为“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

它在19世纪被不断重新解释,从一个侧重于保护本国乃至本区域免受外部干涉的原则,逐渐演变成一个积极谋求区域霸权的原则,用梁启超在1903年的评论来说,也就是从“亚美利加者,亚美利加人之亚美利加”到“亚美利加者,美国人之亚美利加”。

一部“门罗主义”解释史,同时也是美利坚帝国的成长史。

但从19世纪到20世纪初,美国政治精英对于欧洲事务的警惕和疑惧可谓一以贯之,他们眼中的世界并不是普遍同质的,而是划分为不同的政治空间,适用不同的行事方式。

1823年的美国实际上没有多少实力阻止欧洲列强对美洲的殖民与干涉,美国的海军充其量只能在墨西哥湾有一定胜算,实力还不如法国与俄国两国的海军。

事实上,由于力量的缺乏,在门罗总统宣布其政策之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美国对于欧洲列强在美洲的诸多干涉行为,只能是装作视而不见。

对于“神圣同盟”干涉冲动真正起到制约作用的,并不是门罗的声明,而是英国的军舰以及欧洲大陆上列强之间的相互疑惧。

在当时,门罗主义的真正意义,首先意味着响应海上霸权英国引入新大陆力量平衡欧洲大陆列强的诉求,减少英美摩擦,同时也可以拉拢拉丁美洲的新生共和国,为美国自身的发展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

它的出发点,始终是美国的国家安全。

然而,美国的执政精英发现,“反对域外干涉”这一理由,可以很好地服务于美国的利益扩张。

于是,“门罗主义”在实践中不断被填入新的内容。

在19世纪上半叶,美国对门罗主义的使用,侧重为其向北美大陆西部扩张的事业保驾护航。

1845年12月2日,美国总统詹姆斯·波尔克(James Polk)发表年度国情咨文宣称:“本大陆的人民单独有权决定他们自己的命运。

如果他们中的某一部分组成一个独立国家而建议要和我们的联邦合并时,这将是由他们和我们来决定而毋庸任何外国插手的一个问题。

我们决不能同意欧洲列强因为这种合并会破坏他们也许想在本大陆维持的‘势力均衡’而进行干涉以阻挠这种合并。

”又宣布:“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业已独立自由的国家当做将来殖民的对象。


在美国致力于攫取得克萨斯(Texas)和完全吞并(当时由英美一起占有的)俄勒冈(Oregon)的背景下,这一解释的现实政策意涵是非常清晰的。

它打着反对外部干涉的旗号,实际上服务于美国自身向西部的领土扩张。

通过持续不断的“西进运动”,美国积累了更大的实力,其“门罗主义”的侧重点,转向弱化欧洲列强在美洲大陆的影响力。

1850年,英美两国签订《克莱顿-布尔沃条约》(Clayton–Bulwer Treaty),美国通过非战争的方式,弱化了英国在中美洲的影响力,英美共同控制中美洲。

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门罗总统的政策宣告才被正式称为“门罗主义”(Monroe Doctrine)。

1862年,在美国内战进行之中,法兰西第二帝国皇帝拿破仑三世以“索债”为名,派军队推翻墨西哥政府,立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成员马克西米连诺一世(Maximiliano I)为“墨西哥皇帝”。

在美国内战结束后,美国政府立刻祭出“门罗主义”,帮助墨西哥共和派于1867年收复墨西哥城,处决马克西米连诺一世。

1870年,美国总统格兰特(Ulysses S. Grant)在主张美国兼并多米尼加的国情咨文中,又提出“门罗主义”的“格兰特推论”:“从此以后,这片大陆上的任何领土都不能被转让给欧洲国家。

”其实质意图是为美国的兼并消除竞争对手。

这比波尔克在1845年宣布的“今后欧洲任何列强不得把美洲大陆业已独立自由的国家当做将来殖民的对象”更推进了一步。

美国建构与行使区域霸权的一个重要形式,就是推进美国主导的泛美体系的建设。

1890年,在时任美国国务卿詹姆斯·布莱恩(James G. Blaine)的努力下,首届泛美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f American States)在华盛顿举行,包括美国在内,共有18国参与。

其第二、第三与第四届分别于1901年、1906年与1910年在墨西哥城、里约热内卢与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

首届泛美会议试图在美洲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仲裁机制,以解决国家之间可能出现的分歧、争端或争议。

而仲裁是美国长期偏好的一种解决纠纷机制——从1794年美国与英国签订《杰伊条约》以来,英美两国多次通过仲裁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在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上,美国也大力倡导以仲裁解决国际争端。

1890年的首届泛美会议还讨论了阿根廷和巴西关于宣布征服行为违反美洲公法的提议,最后通过了一项将强制仲裁与禁止征服结合起来的方案,规定在仲裁条约持续期间,在战争威胁或武装部队存在的情况下作出的强制领土割让为无效,相关割让行为应当提交仲裁;任何在战争威胁或武装部队存在之下放弃仲裁的权利,皆为无效。

这一方案最终未能形成有效的国际条约,但可以集中体现美国主导美洲的基本思路:由于与其他美洲国家实力的悬殊,美国有可能通过仲裁机制,来保证自己的主导地位,而根本无需诉诸欧洲列强所习惯的均势(balance of power)原则。

在随后的几届泛美会议上,仲裁机制的建设仍然保持为核心议题。

首届泛美会议还促成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of American Republics)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The Commercial Bureau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s)的建立。

商务局优先推进美洲地区的商业与贸易合作。

对于拥有强大工业的美国来说,本地区的贸易自由,有利于其通过自身的经济力量,建立起对其他国家经济的影响力乃至支配力,进而巩固其在政治与军事上的霸权。

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的实践,也为美国在一战后期提出国际联盟的构想,提供了某些经验基础。

在19世纪最后10年,美国致力于在美洲削弱英国与西班牙势力,从而确立自身的区域霸权。

1895年,美国介入英属圭亚那与委内瑞拉的边界纠纷,美国国务卿奥尔尼(Richard Olney)向英国发出照会,直接宣称:“如今,美国实际上己经统治着这块大陆,他的命令对于它所管辖范围之内的大陆臣民来说就是法律。

”由于正在崛起的德国对英国造成更大的威胁,英国无力将资源耗费在与美国的冲突上,于是接受了仲裁。

1899年,仲裁庭在巴黎作出裁决,实体结果有利于英国。

但英国接受仲裁这一事实本身却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表明英国承认了美国在西半球的霸权地位。

此举引发了英美两国舆论关于英语的盎格鲁-萨克逊种族团结一致共同防备德国威胁的话语的勃兴。

长期以来,加拿大虽身在美洲,但作为大英帝国的一部分,在英美冲突之中,对美国持很大的防备心理。

但随着英国承认美国为美洲霸主,加拿大对美态度也发生变化。

1902年,加拿大总理威尔弗里德·劳
瑞尔也承认“门罗主义”是加拿大的安全保障。

同年,英美两国又进一步签订了《海-庞斯富特条约》(Hay-Pauncefote Treaty),取代了1850年签订的《克莱顿-布尔沃条约》,美国取得了修筑中美洲地峡运河并获得排他性控制的权利。

1898年,美国赢得美西战争,进一步削弱西班牙在美洲的势力,美国不仅控制了波多黎各、古巴,巩固了其在西半球的主导地位,而且获得了对关岛、威克岛、菲律宾等非美洲土地的控制权,其势力越出了美洲,在太平洋西岸确立了一定的影响力。

1899年与1900年,美国两次就中国问题对其他列强发出“门户开放”照会,倡导“门户开放,利益均沾”政策,反对其他列强垄断对华利益。

美国事实上已经成长为一个殖民帝国,然而在意识形态话语上仍然自命为反殖民主义的国家,“门罗主义”的话语模式对于维持这种表象,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成功排斥英国与西班牙在西半球的势力之后,德国成为美国执政精英眼中的新威胁,成为“门罗主义”所针对的新的欧洲势力。

德国与美国类似,都借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东风强势崛起。

威廉二世(Wilhelm II)时期的德国加强与拉美的经贸往来,向智利、阿根廷、巴西等国出售军火并派遣军事顾问,并组建了南美殖民协会,在南美洲购买土地,积极推动移民。

在美西战争期间,德国曾试图在加勒比海区域获取领土。

1902-1903年,英、德、意三国因为委内瑞拉的债务问题,派遣海军封锁委内瑞拉,当时
德美两国海军一度濒临冲突的边缘。

在此背景下,共和党总统西奥多·罗斯福在1904年12月6日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所谓“罗斯福推论”(Roosevelt Corollary),将门罗主义推向新的阶段:“导致文明社会纽带全面松弛的长期为非作歹或懦弱无能,在美洲,如同其他地方一样,会最终需要某一文明国家(civilized nation)进行干涉,而美国在西半球遇到这种为非作歹或懦弱无能的罪恶昭彰的事情,为了恪守门罗主义,也不得不勉强施行国际警察力量(international policy po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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