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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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eatest test of courage on earth is to bear defeat without losing heart.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中执法与服务的
关系
在一些地方和监察执法人员中,存在一种观点,就是严格的监察执法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快速成长,妨碍地方经济发展,而且容易使企业对安监执法有抵触情绪。
我觉得,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执法与服务本就是相辅相成的,严格的安全监察执法就是对企业最好的服务,既能让企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收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又能让企业规范安全管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有些安监部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专业不对口、素质不够高,如果执法过于松懈或者只是简单走过场,会让企业觉得安监部门来检查无非是查一些鸡毛蒜皮小事,好言相待便可轻松过关;而且有些企业未按照责令整改指令书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未整改到位又不进行处罚,也形成安监执法威慑力不够,对企业的震动不足,间接养成企业的依赖、懒惰习惯和应付了事的思想,安全警惕放松的状态一旦产生,后果可想而知。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是为了履行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同时也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帮助生产
经营单位发现和治理隐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手段只能作为一个辅助手段,督促企业重视安全和落实措施,将企业安全管理向好的方向导向。
那么在安全监管中如何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呢?
第一,安监部门要用好行政处罚这一重要执法手段,秉承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理念,采取先提示、后检查,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三先三后人性化执法措施,并通过开展送法下基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主动为企业、群众、基层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管理的难题,实现与企业的和谐共处。
第二,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过程中,要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着力点,以创建优质服务、优良绩效为抓手,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狠抓队伍作风建设。
理顺监察执法和服务企业的辩证关系:执法不是暴力,服务也不是羸弱,严格依照法律的要求查处违法行为虽会给企业带来暂时的阵痛,实质上是治病救人;始终坚持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在执法中加强服务,在服务中推进执法;执法中杜绝冷、横、硬、推、拖现象,防止唯罚必罚,明确监察执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不是为了把企业打昏、打死,而是要促进企业安全发展、理性发展、长效发展,为经济发展优化环境、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让执法行动取得效果。
现在企业都能认识到,企业是出不起事故的。
从安全经济学的角度,安全生产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大大高于事故整改的投入产出比,这是1:5的关系。
我们的处罚就是要让企业知道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和如何不出错,警示企业自觉规范安全生产工作,从而不发生或少发生事故,今天的处罚,是为了避免以后更大损失,这才是事故预防、监察执法的真正目的。
第四,抓好执法作风建设。
监察执法做到对事不对人,坚持以人为本、以企为尊、文明执法、和谐办案,积极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增强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树立安全监管的威信,形成安监执法的强大威慑力,有效彰显安全生产法律威严。
只有正确处理好安全执法与安全服务的关系,才能实现公正执法、公正执法、和谐执法,达到安全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体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