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基础地图数据库技术报告之2—符号库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000基础地图符号库
2.1 符号的标准
2.1.1 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1:5000基础地图符号库,按照国标GB/T5791-93《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500 1:2000地形图图式》、《广州市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等标准执行。

2.1.2 1:5000基础地图符号库中的符号尺寸,符号线宽,符号线型等,按照不同比例尺,分别以GB/T5791-93《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广州市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为准。

2.2 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
2.2.1 圆形、矩形、三角形等几何图形符号,在其图形的中心;
2.2.2 宽底符号(烟囱、独立石等),在底线中心;
2.2.3 底部为直角形的符号(风车、路标等),在直角的顶点;
2.2.4 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气象站、雷达站、无线电杆等),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2.2.5 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窑、亭、山洞等),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两端点上,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定位点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2.2.6 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他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溶斗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2.2.7 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堤、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心;
2.3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
2.3.1 独立地物符号除简要说明中规定按真方向表示者外,其他均垂直于南图廓描绘。

2.3.2 土质和植被符号配置方法
1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稻田等;
2散列式,散列配置,如林地、灌木林、石块地等;
3相应式,按实地的疏密或位置配置,如疏林、散树等;
4土质或植被面积较大时,其符号间隔可放大1-3倍描绘;在能表示清楚的原则下,可采用注记的方法表示。

2.41:5000比例尺符号库
3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基础地图数字化规则
3.1 符号化方法
3.1.1 无向点符号垂直南北图廓表示。

3.1.2 有向点符号要准确表示定位点和符号的方向。

3.1.3 线状符号如果定位线向一侧生成,应统一按前进方向的左侧生成。

3.1.4 面状符号起点位于框架左下端,按逆时针方向采点编辑。

3.2 符号化规则
3.2.1 无向点符号
该类符号没有方向性,均垂直于南图廓放置,定位点按照本规定2.2节确定。

下表为此类符号列表,符号名称可根据符号编码在《1:5000基础地图数据库技术报告之1—分层与编码方案》内查找。

3.2.2 有向点符号
该类符号由2个点进行表示,其第一点表示独立点状符号的定位点,第二点是定向点,只表示符号的真方向,不表示长度。

3.2.3 两点定位符号
该类符号由两点定位,并表示方向。

3.2.4 面状符号
面状符号必须严格封闭构成面,由软件根据编码符号化,面中间的符号(如圆柱、交叉线、四角短线等)除按说明规定实采的,其余均由软件自动生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