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市政发[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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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正文:
----------------------------------------------------------------------------------------------------------------------------------------------------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市政发〔2013〕1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2年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持续不断开展打非治违系列行动,深入推进“三责”教育和持证培训,倾力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经费保障投入,全面完成企业标准化和安全乡村创建任务,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大幅下降,重点高危行业安全形势平稳持续好转。
但是在一些生产生活行业,事故仍然多发频发,特别是发生一起重大事故,极大地影响了全市安全发展大局,暴露出我市一些监管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视还不够,一些部门监管还不到位,一些企业还存在被动应付、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为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真正稳定好转,现就切实加强全市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进抓安全,扎扎实实强基层、打基础、抓责任、抓落实。
积极推进监管无盲区和责任全覆盖,强化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紧紧扭住标准化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抓手,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在机制、支撑、执法、教育、问责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全力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全力控制减少一般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强化政府监管,推进监管无盲区、责任全覆盖
(一)加快建设基层县乡安监机构队伍和安全乡村,推动属地监管全覆盖。
各县(区、市)政府必须按照标准建设乡镇安监站,并配齐安监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用品和执法车辆。
市安委办要把这项工作列为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否决项,牵头有关部门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督导,进驻重点县(区、市)全程跟踪,确保2013年6月底前达到建设标准,年底前全市70%的乡村完成安全乡村达标创建。
(二)明确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推进行业监管无盲区。
各县(区、市)要对存在监管盲区的领域,明确监管部门;对存在职责交叉的领域,将分清主管和协管部门的责任,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做到“监管无盲区、领域不重叠、协同有章法”。
要结合我市实际,把一些具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部门单位纳入安委会成员单位,力争2013年3月底前完成市直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细化分工,建立起严密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三)所有监管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挂牌包保责任,实现监管对象无遗漏。
市直各部门结合网格化监管“三包九定”要求(包区域、包责任、包管理,领导定区、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时、应急定制、配置定量、培训定岗、上报定期、奖惩定格),在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所有单位实行安全责任挂牌包保,无一遗漏地把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管视野,做到不留死角、盲区。
2013年3月底前,所有包保责任人的信息及工作内容、标准全部在所包保单位显著位置挂牌公示,接受企业、员工、社会监督。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推进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煤炭行业: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凡基建技改矿井竣工验收必须达到省级标准化矿井标准,所有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省三级(含)以上标准。
继续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试点,进一步加强高瓦斯矿井、重点水患矿井的安全监管,加大对C类矿和高瓦斯、水、火灾害防治重点矿的检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三违”行为。
加强煤矿企业团队建设,保障全市煤炭产业安全可持续发展。
道路交通: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
严厉打击客运车辆挂靠运营、非法改装等行为,严厉整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治理。
危险化学品:尽快将化工企业纳入工业园区规划,未入园企业今年起不予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加强化工生产企业、医药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统计、发证。
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建设项目,坚决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经营、运输成品油行为。
非煤矿山:认真做好地下矿山防透水、防火灾、防坠灌、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探索采空区治理等六个重点环节的整治管理和露天矿山违规开采、排土场违规建设等隐患治理。
强制推广使用“六大系统”、中深孔爆破、隧道窑、新型墙体材料等新技术、新工艺。
建筑施工:按照“谁发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各环节监管责任。
严密排
查治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
其他重点行业:大力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突出加强燃气经营、使用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加强冶金、有色等其他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压力容器、电梯、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电力、旅游、校车安全管理。
三、强化企业主体,促进企业自觉自主落实安全责任
(一)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改变监管思路,把监管重点放在督促企业自查整改隐患上,监督指导企业落实好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企业健全完善日常隐患自查自报和整改档案资料,做到安全管理“有据可查”,变政府部门为企业安全“打工”为“监工”。
要把监督企业落实隐患自查自报整改情况作为2013年日常监管执法的中心工作,把企业是否按要求自查上报,是否按要求整改治理隐患作为监管执法的重点必查内容,严查细查。
凡不按规定要求排查上报治理隐患或弄虚作假的,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用严格的执法倒逼企业自觉主动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这项基础工作,从源头上变事后应急为事前防范,变结果控制为过程管理。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各部门对已经达标的企业,提出更高标准目标,提升本质安全程度;对未达标的企业,明确时限,严格按标准创建;对国家暂无标准的行业,要借鉴专家力量制订“本市标准”,逐步达标。
2013年底前,非煤矿山、尾矿库80%以上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100%达标,煤矿100%达标,建筑施工企业30%达标,交通运输企业30%达标,规模以上的冶金、有色企业80%达标,规模以上建材、机械企业70%达标。
通过标准化创建,坚决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达标无望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改造提升一批管理基础较好、有一定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所有内设机构、车间、班组、岗位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所有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全体岗位操作人员,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严格考核奖惩。
(四)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工矿商贸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并报县级监管部门备案。
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矿领导必须严格按规定下井带班,对不认真落实或是以任何形式变通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
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相关负责人在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现场考勤制度。
企业带班领导要纳入安全培训范围,保证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五)推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
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向市发改、国土、建设、工商部门及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部门通报,相关部门在接到通报后,要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监管工作。
(六)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
纪的自觉性。
要通过安全生产月、安全警示教育、技术比武、文艺演出等各种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规范操作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改进“双逐月”机制,解决实际问题
(一)继续坚持逐月安全例会制度。
每月由市、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转变会风,变革形式,解决具体实际问题。
把例会精神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每月督促检点,坚决防止“会上安排部署、会后无动于衷、最后不了了之”现象再度发生。
(二)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结合行业季节特点,市、县安委办每月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对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督查,切实发现解决基层部门政令不畅、企业消极应付的问题。
每月督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在安全例会上专门研究,整改情况在下月反馈。
五、依靠科技引领,完善风险防控。
(一)建设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借鉴北京顺义经验,融合网格化监管特色,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与政府部门的监管信息系统联网。
由企业自主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联网上报监管部门,由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做好隐患的日常排查和整改治理,促使企业自主、自觉、定期排查、上报隐患,真正实现事故隐患的源头控制。
2013年底前完成市、县、乡、重点企业四级联网,把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置于各级政府部门的动态监管之下,推进安全监管由政府监管为主向企业自主管理为主转变。
(二)开展“万家企业安全管理专家会诊”行动。
各部门要组织专家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解剖会诊,充分借助专家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全面梳理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开据处方,对症下药”,帮助每一家企业编制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手册,由部门监督落实,构成全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六、继续深化打非治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年持续不断地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
各部门结合行业实际,每季度确定阶段重点,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特别是要以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民爆物品、城市燃气等为重点,由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典型的非法违法单位和行为给予重拳出击,精确打击。
七、继续加强安全培训宣传,着力构建安全文化氛围。
(一)持续开展知责、履责、问责“三责”教育。
2013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党政机关“三责”教育
第二轮培训;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领导层、管理层“三责”教育复训,督促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开展全员“三责”教育。
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和内容,采取典型发言、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既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新规定、新要求的解读,更要突出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全面提升各类人员的知责、履责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双万人”培训力度。
坚持不懈地开展高危行业企业持证上岗培训,年底前“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过万人,持证上岗率100%;市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所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年底前每部门培训人数过万人,受警示率100%。
(三)加强社会安全文化创建。
市安委办每月明确一个行业,突出一个主题,由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开展安全主题月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弘扬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
广泛深入企业、社区,举办安全培训讲座、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业务咨询等多种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常识,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的氛围。
八、严格落实问责和约谈制度
(一)严厉查处事故。
对一般事故的处理可视具体情况,由市级派出督导组,全程监督指导县级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安委会备案。
(二)完善隐患超期未整改问责制度。
各级安全督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督促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档立案,超期限未整改的一律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实行控制指标超进度约谈制度。
对控制指标超进度的行业领域,按照管理层级,由分管行业和分管安全的市长(县长)约谈市(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县(区、市)控制指标超进度的,由分管安全副市长约谈该县(区、市)长;对年内发生1起较大事故或2起以上工矿商贸一般事故的,由市长、分管安全副市长约谈该县(区、市)长。
晋中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0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