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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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疑难问题百问解答(一)

关于消防疑难问题百问解答(一)

关于消防疑难问题百问解答(一)关于《消防设计有关问题》通知技【2011】11号(一)杭州市公安消防部门于2010年12月在萧山举办消防技术规范宣贯研讨会,会议根据各参会设计单位提出的疑问作了解答,现将其中解答内容的电子文件发给各位,可作为杭州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参考依据。

10. 消防百题疑问解答1) 三个单元的住宅楼,分别为17层、17层、14层,按规定楼梯要在屋顶连接,14层的如何连接?可否不连接?(高规6.1.1)答:必须连接,可以通过钢爬梯连接。

也可做成防火墙双墙(窗间墙宽度要符合防火墙两侧的要求),各单元按照住宅塔楼考虑。

(理解成防火间距不限)2) 18层以下的单元住宅,按规定设封闭楼梯间,并设甲级防火门,单元间防火墙,1.2米窗间墙和窗槛墙,是否包括只有10层11层的高层住宅楼?按另一条规定,10层11层单元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只设乙级防火门。

(高规6.1.1,6.2.4)答:包括只有10层11层的高层住宅楼。

高规6.2.3.1条针对的是每个单元做了2部以上楼梯的情况。

高规6.2.4条针对的是通廊式住宅。

3) 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按规定设封闭楼梯间、消防电梯。

在通常设计中,两者通过一个前室进入。

此前室是否可不做合用前室而只要求4.5平方米?(高规6.2.3.2,6.3.1.3)答:可以。

但是封闭楼梯不靠外墙,且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则应按照防烟楼梯考虑,从而变为合用前室,要求面积不小于6m2。

4) 单层地下室汽车库出地面疏散楼梯,上部开敞无顶盖或空透顶盖时,疏散门是否需要为防火门,楼梯间是否需要前室,是否必须设门?(车6.0.3)答:需要设前室,且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 两个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前室分别向两个防火分区开疏散门,这两个门是否都可以是乙级防火门,还是必须其中一个是甲级防火门?答:两个门都应是甲级防火门。

(注意区别“共用疏散楼梯”和“借用疏散楼梯”)6) 酒店设计中,KTV、桑拿等在施工图设计中只注明二次装修设计,是否可行?若需注明,根据本防火分区的面积及疏散宽度,注明上述功能用房的面积是否可行?若上述方法都不可行的,如何表述?答:应注明营业面积(可以不细分房间),并反算出疏散人数。

消防员考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试题及答案三

消防员考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试题及答案三

消防员考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试题及答案三1、问答题消防控制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哪些控制、显示功能?正确答案:(1)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2)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3)显示启泵按(江南博哥)钮的位置。

2、问答题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火卷帘的控制有哪些要求?正确答案:(1)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应设置火灾探测器组及其警报装置,且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2)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自动控制下降:1)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米;2)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3)用作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4)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及防火卷帘的关闭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

3、问答题消防验收中单项验收检查包括哪些内容?正确答案:单项验收检查内容包括:(1)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2)建筑内部装修防火;(3)防火防烟分隔、防爆;(4)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5)消防水源、消防电源;(6)水灭火系统;(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防烟排烟系统;(9)建筑灭火器;(10)其他灭火设施。

4、问答?某建筑地下3层,地上10层,高38米,地下三层为消防水池、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及不燃物品库房;地下二层为风机房、消防控制室及不燃物品库房,地下一层为车库,车位49个,设有一个4米宽的汽车疏散出口,且设有室内车道,无汽车叠放层;一、二层为商场;三至十层为办公用房。

标准层面积为1480平方米,建筑内部采用三部封闭楼梯间进行疏散,设有一部消防电梯,按规范设置了自动消防设施。

问:(1)建审时能否发合格意见书?为什么?(2)该汽车库的防火分类为几类?(3)该汽车库是否可以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正确答案:(1)不能发合格意见书。

因为:消防控制室不应设在地下二层;柴油发电机房不应设在地下三层;疏散楼梯不应采用封闭楼梯间,而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消防知识快问快答50题

消防知识快问快答50题

消防知识快问快答50题含解答1. 问题:什么是灭火器?-解答:灭火器是一种便携式设备,用于扑灭初期火灾。

2. 问题:ABC 类灭火器适用于哪些火灾?-解答:ABC 类灭火器适用于可燃固体、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火灾。

3. 问题:什么是灭火器的使用原则?-解答:P.A.S.S. 原则,即拉(Pull)、扳(Aim)、挤(Squeeze)、喷(Sweep)。

4. 问题:火警报警器的作用是什么?-解答:火警报警器用于探测火灾,发出警报以提醒人们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 问题:什么是疏散通道?-解答:疏散通道是用于人员疏散的通道,通常设置在建筑物内。

6. 问题:什么是防烟楼梯间?-解答:防烟楼梯间是在火灾时防止烟气蔓延的楼梯间。

7. 问题:紧急疏散信号是什么颜色?-解答:红色。

8. 问题:何谓“三急一响”?-解答:即火警、气泄、事故和报警。

9. 问题:灭火器的分类有哪些?-解答: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

10. 问题:灭火器有效射程是多少?-解答:通常为2米到4米。

11. 问题:什么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解答:用于在火灾初期自动发出火警信号的系统。

12. 问题:什么是“逃生通道”?-解答:用于人员疏散的通道,通常包括楼梯、走廊等。

13. 问题:什么是防火门?-解答:具有防火隔离作用的门,通常能在一定时间内阻止火势蔓延。

14. 问题:灭火器的压力指针在哪个区域表示正常?-解答:在绿色区域。

15. 问题:什么是“通风口”?-解答:用于排除烟雾的通风设施。

16. 问题:什么是“消防通道”?-解答:专门供消防车辆通行的道路。

17. 问题:何谓“四不放过”?-解答:不放过火源、不放过隐患、不放过漏洞、不放过监管。

18. 问题:何谓“楼梯防火间”?-解答:设在楼梯间,防止火势蔓延的特殊构造。

19. 问题:紧急疏散标志的颜色是什么?-解答:绿色。

20. 问题:消防器材的巡查频率是多久?-解答:通常为每月一次。

19个常见消防设计问题的问答

19个常见消防设计问题的问答
5 / 34 积相对而言应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要求更严格,因此消防高位水箱容积要考虑自动喷水系统容积。高位水箱容积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4.2条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7.4.7.1条规定。(设计时,消火栓系统跟喷淋系统水量叠加计算,看设计秒流量的范围,在按规范取值消防水箱容积)
1.建规(多层建筑)对消防水箱设置只是建筑的最高部位,但要设置起泵按钮--在消火栓处---即可。
2.高规中的高层建筑小于100米,水箱提供最不利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火栓静压不低于7米; 高于100米水箱提供最不利点消火栓静压不低于15米.
3任何建筑的消防水箱满足喷淋时,要满足最不利处喷头压力5米。经过计算设置高度为高于此最不利点的竖向高度至少为10米。
12 消防泵房的建筑要求?
1. 独立建造,耐火等级不小于2级
2.多层建筑附属的,墙及板耐火等级均不小于1小时。
3.高层建筑附属的,墙2小时耐火,板1.5小时,甲级防火门跟其他部分隔开(高规5.2.7)
4.设置首层时,出口直通室外。设置地下室时,出口直通疏散口。
13 如何计算消防水箱设置高度?
19个常见消防设计问题的问答
1:消火栓可跨越防火分区吗?
答:(1)消火栓不可跨越防火分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明文规定: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每一个防火分区同层有二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由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未对此内容作明文规定,而高层建筑防火等级要高于多层建筑,故《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4.3.7条同样适用于高层建筑。(这一条值得商讨,当采用防火门时,可以考虑跨越防火分区。建规5.3.12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当平面上有2 个或2 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1 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必须有1 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高规6.1.12.1:6.1.12.1 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从以上可以得到佐证:防火分区之间疏散楼口试可以借用的。同理 当失火时,防火门及卷帘会关闭,但防火门可人工开启,从消防队员灭火的实际来看,肯定是先进到没有失火的防火分区里,借用本区消火栓灭火的)

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常见问题解答

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常见问题解答

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常见问题解答项目名称: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常见问题解答正文:消防工程设计和施工是保障建筑物安全的重要环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常见问题。

本文将对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中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消防工程设计问题解答1. 消防通道设计是否需要满足特定尺寸要求?是的,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消防通道的宽度、高度和净空尺寸都有明确的要求。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来说,一般要求消防通道的最小宽度不小于1.2米,净空高度不小于2.2米。

2. 消防水系统设计中哪些设施是必须的?消防水系统的设计中,必须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

这些设施的设置能够保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供水进行灭火。

3. 消防报警系统设计中需要考虑哪些因素?消防报警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用途、面积、人员密度等因素。

此外,还需根据法规要求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独立烟感探测器和声光报警装置等设备。

二、消防工程施工问题解答1. 消防设施施工中如何保证施工质量?为保证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需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消防工程承包商进行施工。

同时,监理人员需加强现场巡查和验收,确保施工符合规定要求。

2. 消防电气线路的敷设有何要求?消防电气线路的敷设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并在消防设备与电气线路交接处设置专用插座,以供消防设备使用。

此外,还应避免与其他强电线路交叉敷设,确保消防电气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如何进行室内喷淋系统的施工?室内喷淋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确保喷淋头与吊顶之间的间距符合要求。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需注意保护喷淋头,以免损坏或受到污染,影响日后的正常使用。

三、消防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的其他问题解答1. 消防通道被堵塞时应如何处理?消防通道被堵塞时,应立即清除堵塞物,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堵塞。

相关责任人应及时进行检查和处置,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2. 发生火灾时如何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生火灾时,正确使用灭火器可提高灭火效果。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电气专业的115个问答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中电气专业的115个问答

第三章电气专业3.1 消防电源及供配电系统3.2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控制系统3.3 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3.4 消防线路3.5 其他3.1 消防电源及供配电系统3.1.1 民用建筑中的柴油发电机房是否需要按照爆炸危险环境设计?答:《建规》的第 5.4.13 条的条文说明中,明确要求建筑内柴油发电机房的柴油闪点不应低于60°,属于丙类液体,因此,民用建筑中的柴油发电机房不属于爆炸危险环境或场所。

所以,民用建筑中的柴油发电机房不需要按照爆炸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设计。

另外民用建筑中的柴油发电机房的储油间也无需设可燃气体探测装置。

3.1.2 地下室消防排水泵的电源采用下述哪种方案提供更为合理?方案一:由本防火分区为排烟风机供电的双电源切换箱提供;方案二:由本防火分区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防火卷帘供电的消防双电源箱提供;答:两个方案均可行。

但就该问题所提供的两个方案而言,方案二更为合理。

因为《建规》第10.1.8 条文说明中明确:对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为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处的最末级配电箱;对于其他消防设备用电,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为这些用电设备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

文中所说的“其他消防用电设备”,是指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以外的消防应急照明、防火卷帘、消防潜水泵、电动挡烟垂壁等等。

3.1.3 市政工程中配套的多层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小于3000㎡),在一层至二层的敞开式楼梯的下方空间是否可作为配电间使用或是在墙面处暗装或明装配电箱。

答:可以。

现行规范中没有约束在敞开楼梯间设置配电箱的条文。

3.1.4 建筑中电池室是否按要爆炸危险区域进行平时通风系统设计?答:除专用蓄电池室外,不需要。

按现行设计要求,设置在建筑物内的电池室中所应用的电池为铅酸电池或胶体电池,而铅酸电池或胶体电池是可燃物,不是爆炸危险物。

41个消防问题解答

41个消防问题解答

41个消防问题解答问题1: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删除了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综合楼,商住楼的定义与解释。

请问现有建筑类规范中对商住楼是如何定义的?具体在哪一个规范当中?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综合楼、商住楼的定义还是否有效?住建部:回复(2022.02.15)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GB/T50504-2009第3.1.6条给出了商住楼定义下部商业用房与上部住宅组成的建筑。

2014年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同时废止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问题2:问题一: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特别是与住宅建筑合建时,当建筑面积不大于四万平方米时,是否属于特殊建筑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验收手续?还是纳入其他建设工程而纳入消防验收备案的范围?是否将地下汽车库视为公共建筑来对待?问题二: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如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某些商业综合体),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而必须履行消防审验手续?住建部:回复(2022.01.11)问题一: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合建时,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含地下汽车库与民用建筑,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问题二:建设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情形,应依法办理建设工程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问题3: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第8.7.2条中小学校教学用房的楼梯梯段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整数倍。

梯段宽度不应小于1.20m,并应按0.6m的整数倍增加梯段宽度。

每个梯段可增加不超过0.15m的摆幅宽度。

请教下,这条规范中写的教学用房包括学校建筑中体育馆、体艺楼等综合性的建筑吗?这类建筑的楼梯是不是也需要满足规范这一条的规定?住建部:回复(2022.04.1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第5.1.1条规定:中小学校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应包括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及各自的辅助用房。

消防设计施工重要问题解答全套

消防设计施工重要问题解答全套

消防设计施工重要问题解答全套Ql.《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3条,哪些建筑的楼梯直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设疏散平台?A:建筑的楼梯间直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多层住宅可以不通);高层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须连通。

屋面疏散平台面积按楼梯间疏散总人数的50%计算屋面疏散人数,平台面积按一平方米5人计算。

Q2.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门是否需用乙级防火门?A:根据GB50016-2014第5.5.3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为保证防烟楼梯间内的正压,特别是设有正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Q3.非靠外墙的敞开式楼梯间(一二层为三跑楼梯,三层以上靠外墙自然采光、通风)能向走廊开采光窗吗?若能开,是否采用乙级防火窗?A: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不能开窗,也不能用防火窗代替墙体,楼梯间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确定。

Q4.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能否参照商业网点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米,能否按照普通疏散楼梯的要求设计楼梯(踏步宽度大于260,高度小于170,梯段宽度大于1200)?A:单独的两层商铺建筑应按GB50016-2014第5.5.8条的规定设计;单独的三层商铺楼梯宽度和踏步设计可以按照其他建筑楼梯的要求设计。

Q5.多层建筑是否设消防救援窗口,救援窗口每个防火分区只设一个是否可行?A:多层建筑中的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均应设消防救援窗口,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

详见GB50016-2014第724条、725条的规定。

Q6.建筑物内设置的小配电间的门扇是不是可以做乙级防火门?是否也要按照建规6.2.7里讲的变配电室的要求设置甲级防火门?A:与电气专业协商,地下的场所均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地上建筑物内的小配电间开向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Q7.商业并联店中封闭楼梯间的门,是否采用乙级防火门?A:商业并联店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详见GB50016-2014第6.4.23条的规定。

消防设计(水专业)问题集锦

消防设计(水专业)问题集锦

消防设计(水专业)问题集锦问题1:在计算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的时候,彩钢的坡屋面算建筑体积吗?回答:算。

解析:建筑体积,是指形成建筑空间的屋顶和外围结构的围合体积。

注:敞开式外廊等的体积,是否计入有争议,宜计入。

问题2:单独修建的地下消防水泵房需不需要配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回答:不用。

解析:从建筑防火定性上,单独修建的消防水泵房通常分两种情况:第一种设置在工业建筑区域,可定性为戊类库房(3.1.1);第二种设置在民用建筑区域,可定性为公共建筑。

水泵房规模有限,这两种情况通常均不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但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问题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2018修订版第8.3.8条要求,假如消防水量150L/s,扬程120m,按照此规范要求,怎么配置水泵比较合适。

(1)方案一:1用1备,即1台电动泵(主泵,流量150L/s,扬程120m),1台柴油机泵(备用泵,150L/s,扬程120m);(2)方案二:2用1备,即2台电动泵(主泵,80L/s,扬程120m),1台柴油机泵(备用泵,150L/s,扬程120m)。

回答:视供配电情况确定,当具备6KV(或10KV)供电条件时,宜采用方案一,否则,采用方案二,但应校核流量,并校核流量叠加对消防水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解析:对于消防泵而言,一用一备运行管理方便,但大流量泵的电机功率大,本例中方案一的消防泵功率约400KW,需要6KV(或10KV)配电,如具备条件,可以采用方案一,否则,采用方案二。

问题4:问一下室外一层停车棚,停车位30个只有顶棚柱子没有墙的这种,用不用上消火栓系统?可是图审意见让上消火栓,有什么依据吗?回答:先定性,如果属于汽车库,除《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7.1.2的情况外,需要设室内、室外消火栓系统;如属于停车场,就只要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

解析:汽车库还是停车场,由建筑专业定性,建筑专业应综合考虑各专业要求,按停车场定性合适。

消防设计四大问题,为您专业解答!

消防设计四大问题,为您专业解答!

消防设计四大问题,为您专业解答!1、消火栓用水量的分配及消火栓栓口压力问题:某写字楼工程,高57m,十六层,地下二层,消火栓用水量40L/s。

原设计竖向为一个区,八层以下均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由于工程甲方资金紧张,施工中将减压稳压消火栓改为减压孔板,鉴于减压孔板的局限性,减压效果不理想。

工程验收时,由消防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工况为:一层同时开7只消火栓,屋顶开一只试验消火栓,可想而知,屋顶水枪不出水。

由于一层减压孔板的减压效果不理想,每只水枪的出水量远大于5L/s。

实际上一层消火栓栓口压力达,出口流量达8L/s,7只水枪同时开启,水流量远大于40L/s,水泵扬程自然达不到设计工况时的扬程,试验消火栓自然不会出水。

按检测公司的说法,消火栓系统不合格,须进行修改。

这样就带来下列几个问题:①设计工况与检测工况应一致。

目前消火栓系统尚无验收规范,应尽快编制相关验收规范,明确相关问题。

根据火灾现场扑救实例和有关资料,目前默认的设计工况为:对于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的民用建筑,每只水枪的用水量为5L/s,同时开启的数量为8只,着火层为3-4只,着火层的上下相邻层各为2只或3只。

由于相邻层几何高差不大,既使消火栓栓口压力大一些,也满足相关的设计参数。

②消防检测机构的检测内容及检测标准应通知有关设计和监理单位,以便设计人员及时按相关内容进行设计,以便复核规范和检测要求,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

检测机构的检测标准应科学合理,要符合实际火场扑救工况。

③对减压孔板的使用应经严格的水力计算,当减压孔板直径小于减压管道直径的一半时,建议采用减压稳压消火栓。

2、水喷雾灭火系统给水泵和稳压泵的设计水喷雾系统是否必须单设给水泵?对一般民用建筑而言,常用的设置水喷雾的场所有柴油发电机房和燃油燃气锅炉房。

按民用建筑设计只考虑一次火灾的原则,水喷雾系统与自动喷水系统不会同时使用,可以合用一组给水泵。

一般而言,自动喷水泵的流量和压力是满足水喷雾设计参数的,有时压力偏高时应设减压阀减压。

消防问答题及答案

消防问答题及答案

消防问答题及答案1.常用消防灭火器有哪几种?分别是什么原理灭火的?答:(1)干粉灭火器原理:窒息、抑制(2)CO2灭火器原理:窒息、冷却(3)1211灭火器原理:窒息、冷却、抑制(4)泡沫灭火器原理:窒息、冷却、抑制2.怎样正确使用蒸汽灭火设施?答:蒸汽灭火是窒息灭火的一种,将蒸汽喷射到燃烧区,当燃烧区的氧含量降低到一定程度时,火就会熄灭。

同时注意,对于一些自燃点低于蒸汽温度的可燃物不能用蒸汽灭火;对于一些易挥发性的溶剂要慎重使用,灭火时,要将蒸汽对准火焰根部,不要吹到人身上,以免人被烫伤。

3.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答:将干粉灭火器提到可燃物前,站在上风向或侧风面,上下颠倒摇晃几次,拔掉保险销或铅封,一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一手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

灭火时,要迅速摇摆喷嘴,使粉雾横扫整个火区,由近及远,向前推进,将火扑灭掉。

同时注意,不能留有遗火,油品着火,不能直接喷射,以防液体飞溅,造成扑救困难。

4.发现着火时,应怎样处理?答:发现着火不要惊慌,应立即用身边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同时发出信号,向消防队报警,遇紧急行动时要注意:(1)使用身边灭火器扑救,必须与燃烧物质相适应,在外援到来之前有效地控制火势的蔓延;(2)正确处理生产操作,防止火势扩大,以防误操作造成损失增大;(3)正确报警,报警前牢记电话号码,拨通后,要讲清着火点、着火对象、注意听清消防队人问话。

5.着火源分为哪几类?答:明火、电能火源、化学火源、炽热物体火源6.配电间中的火灾原因主要有哪些?答:短路、过电荷、接触电阻过大、电火花、电弧7.水的灭火作用是什么?答:1、对水的稀释作用;2、对氧的稀释作用;3、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稀释作用;4、水的冲击作用。

8.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是什么?答:(1)严禁在生产装置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生产厂区内。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生产厂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2023年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2023年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

2023年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常见技术问题解答一、建筑结构消防安全问题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消防安全有何关系?答案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直接关系到其抵御火灾的能力。

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物在火灾中容易倒塌,因此,在进行消防设计时,必须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规模,选择合适的耐火材料和结构,确保建筑结构在火灾中能够保持稳定,为人员疏散和灭火提供足够的时间和空间。

二、建筑材料耐火等级问题2:如何选择合适的建筑材料以保障消防安全?答案2:建筑材料的耐火等级是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选择建筑材料时,应优先选择具有高耐火等级的材料,如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

同时,应对建筑内部的可燃物进行控制和管理,避免火灾载荷过高,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三、消防设施布局与配置问题3:如何合理布局和配置消防设施?答案3:消防设施的布局和配置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和火灾危险性进行合理规划。

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合理规划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疏散人员。

同时,应按照规范要求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确保火灾初期的及时扑救。

四、消防通道与疏散指示问题4:如何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的可靠性?答案4:消防通道是火灾中人员疏散的重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应定期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及时清理杂物,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疏散人员。

同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引导人员正确疏散。

五、通风与排烟系统问题5:通风与排烟系统在消防设计中起到什么作用?答案5:通风与排烟系统是消防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在火灾中,烟雾是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合理的通风与排烟系统设计能够有效排除烟雾,降低火灾现场的烟雾浓度,为人员疏散和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良好的通风也有助于防止因缺氧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消防设计常见问题

消防设计常见问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在电气施工图中设计说明未准确阐述联动逻辑关系。

2、在总线制联动系统设计中,消防控制室未考虑手动直接控制主要灭火设备。

例如CO2气体灭火系统。

3、消火栓按钮未考虑设计直接启泵线路。

4、在消防联动中,未考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及电梯迫降到底的返馈信号。

5、报警系统仅考虑保护接地,未设计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不妥。

(有的设计在二楼)7、未考虑消控室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消防电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动控制功能的报警产品规范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设有对重要消防联动设备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显示泵启动信号。

当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采用总线控制方式还应至少设有六组直接输出接点9、在有些二总线报警系统中,未设计短路隔离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设计时没有考虑设置备用扩音机。

11、在较多工程设计中一些设备间未设置对讲电话。

12、消防联动逻辑编制混乱原因: 1)有些设计人员对消防联动逻辑的理解不正确。

表现为:水流指示器与火灾探测器及压力开关与门报警后才启动喷淋泵;消火栓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消防泵;手动报警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卷帘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而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验规范》条文说明中详细阐明联动逻辑关系。

(1)报警信号:一个探测器报警、水流指示器报警等。

(2)报警确认信号:最可靠的确认是人工确认,也可以用电视监控。

在系统设计上,一般用两组探测器或两种不同类别的火灾探测器同时报警后的"与"门信号作为"火灾的确认"方法,条文中的"火灾报警后",是指一个探测器或一个回路探测器报警。

"火灾确认后",是指两个探测器报警的"与"门信号发出后。

(3)卷帘门的控制对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a)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b)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消防设计疑难问答

消防设计疑难问答

消防设计疑难问答建筑专业1、有些工程的高度计算,如高处女儿墙顶,则超过《建规》要求(24米),如计算到屋面层或檐口,则未达到《高规》要求,应如何确定?到屋面为准。

2、《建规》第5.2.1条,建筑物内除了上下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应按、下连通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外,敞开楼梯是否不算?算。

3、《建规》非封闭楼梯是否要防火分区?如上下层连通面积面积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要考虑。

4、消防电梯是否要下到地下室?可不用。

5、大空间防火分区如何处理?建议采用性能化设计,进行评估。

6、各种功能空间疏散人数计算方式,高层建筑的裙房可否按《建规》要求计算疏散宽度?按《高规》。

7、设备房间与相邻房间的开口、门窗最近边缘是否2米或4米?防火墙两侧要求。

8、车库的人员出入口,能否到达相邻的防火分区亦算一个出口?不算。

9、汽车库的汽车电梯是否可作汽车疏散口计算?可以。

10、《高规》疏散楼梯是否一定要直通室外?一定要,或做扩大前室、楼梯间。

11、地下层设备用房500平方米分区,并且较难加自动灭火,能否扩大?不能。

12、明确前室是否可开检修管井?可以,做乙级防火门,建议每层封堵。

13、地下通道的疏散距离计算?14、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而不能超过多少米?多少米为限,消防车道的最小转弯半径是否可确定为12米?高度大于50米的为15米,高度不大于50米的为10米,转弯半径为12米。

15、楼高超过50米,首至四层为商业、餐饮行装公共功能,其余上部楼层为住宅或办公,首至四层平面没有向外扩大,是否可以算是裙楼,只从首到四层的楼梯,能否视为裙楼梯,只做封闭楼梯?(四层楼顶高度不超过24米)可以。

16、楼高不超过50米而大于32米的建筑物,走廊尽端的楼梯开有外窗、前室为开放的外阳台,该阳台内能否开其他房间的门?可以,做防火门。

17、商场、餐厅、大会议室、多功能厅人数众多的房间,疏散人数的计算如何确定?如商场,规范规定是以营业面积为基数计算,营业面积如何确定?参照《商店建筑设计规范》或《建规》修改稿。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答疑》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答疑》

《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答疑》第一篇:《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答疑》建筑消防设计问题答疑(1)针对建筑专业在消防设计中常见的部分问题,笔者根据个人的体会和理解,以答疑的方式提出讨论意见,抛砖引玉以供业内人士参考,望给予批评指正。

1.《建规》和《高规》中均无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具体界定,如何界定?答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73条定义: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答2: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第3条定义: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员密集的室内场所。

如:宾馆、饭店等旅馆,餐饮场所,商场、市场、超市等商店,体育场馆,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金融证券交易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公共娱乐场,是指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

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多层、高层建筑中的公寓应定性为公共建筑还是居住建筑?答:(1)符合《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2.0.1条规定的“住宅为供家庭使用的建筑”和第3.1.1条规定的“设有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等基本空间”的套型特征时,即便图纸标注为公寓,也应按住宅定性;(2)不符合上述特征而设有单间、套间,类似酒店的客房、办公楼的办公室等特征时(此情况下往往实际会有多种用途),不论图纸标注为住宅或酒店式公寓、商务公寓,均应高层按公共建筑定性、多层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定性;同时,节能设计均按公共建筑定性;(3)上述二者的特征均具备的情况下,如在同一平面单元中以住宅套型平面为主,夹杂少量单间、套间(一室一厅以内)公寓时,可按住宅定性;反之,则不允许在同一平面单元中出现(即不能在公寓中夹杂住宅,除非住宅的安全出口独立设置)。

【你问我答】消防设计知识问答(八十七)

【你问我答】消防设计知识问答(八十七)

【你问我答】消防设计知识问答(八十七)0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惰化设计浓度:1)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1倍。

2)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中表A-2的规定取值。

本规范附录A中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

3)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10%。

4)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

5)通讯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8%。

6)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灭火设计浓度的1.1倍。

表A-1 七氟丙烷灭火浓度可燃物灭火浓度(%) 可燃物灭火浓度(%)甲烷 6.2 异丙醇7.3乙烷7.5 丁醇7.1丙烷 6.3 甲乙酮 6.7庚烷 5.8 甲基异丁酮 6.6正庚烷 6.5 丙酮 6.5硝基甲烷10.1 环戊酮 6.7甲苯 5.1 四氢呋喃7.2二甲苯 5.3 吗啉7.3乙腈 3.7 汽油(无铅,7.8%乙醇) 6.5乙基醋酸酯 5.6 航空燃料汽油 6.7丁基醋酸酯 6.6 2号柴油 6.7甲醇9.9 喷气式发动机燃料(-4)6.6乙醇7.6 喷气式发动机燃料(-5)6.6乙二醇7.8 变压器油 6.9 表A-2 七氟丙烷惰化浓度可燃物惰化浓度(%)甲烷8.0二氯甲烷 3.51.1-二氟乙烷8.61-氯-1.1-二氟乙烷 2.6丙烷11.61-丁烷11.3戊烷11.6乙烯氧化物13.602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2、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2,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疑难问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疑难问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疑难问答一、上部住宅与下部为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其火灾延续时间如何确定?答:下部为一种或多种公共建筑功能,上部为住宅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为:(1)下部为一种功能时,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商业楼、展览楼及建筑高度大于50m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高级宾馆等,取3小时;除上述建筑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取2小时;(2)下部建筑为多种建筑功能组合时,取3小时。

二、2售楼部(会所)、汽车4S店参照什么建筑确定消防设计流量?答:售楼部按“商店建筑”确定消防设计流量;会所根据实际功能按“商店建筑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确定消防设计流量;汽车4S店整体按“商店建筑”确定消防设计流量,并应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2014中关于“修车库”的相关规定。

三、“有效容积大于10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成两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独立”应如何把握?是否只需隔墙分开即可?如隔墙之间有间距要求,此间距应是多少?答:消防水池独立使用应能满足一座消防水池检修,另外一座消防水池仍能正常供水。

两座消防水池不能共用分隔墙,分隔墙之间距离满足施工要求即可。

四、消防水池人孔是否可以作为室外取水口?取水口(栓)设置要求如何确定?答:1.消防水池人孔可以作为室外消防车取水口,但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并满足取水口的相关要求。

2.设置要求:1)室外消防水池取水口(栓)距路边不宜小于0.5m,并不应大于2m;2)取水栓栓口高度不应高于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

五、储存室外消防用水的消防水池,取水口数量如何确定?答:1.未设置临时加压室外消火栓系统时,每个取水口(井)按10~15L/s计算,取水口(井)数量应满足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2.设置有临时加压室外消火栓系统时,每格(座)消防水池应至少设置一个取水口(井)。

六、如何确定消防水池最低水位满足消防水泵自灌吸水?答:1.对于卧式泵,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应高于卧式泵放气孔所在高度;2.对于立式泵,消防水池最低水位应高于立式泵第一级叶轮所在高度。

消防技术规范100问p.doc

消防技术规范100问p.doc

消防技术规范 100问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适用范围是什么? 该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 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 )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3)地下民用建筑。

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面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分别是几小时答:4小时、3小时。

3、我国现行规范选择什么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

4、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怎样划分的,共分几类?生产的火灾危险性是按生产过程中使用或加工的物品的火灾危险性进行分类的。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其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

5、厂房的耐火等级如何根据火灾危险性进行选择厂房的耐火等级应与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相适应。

甲、乙类生产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丁、戊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四级。

6、变电所、配电所与甲、乙类生产厂房平面布置的要求是什么? 变电所、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

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7、厂房的防火间距是如何规定的?8、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要求是什么?(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采用敞开式或半敞开式的厂房。

且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钢柱承重的框架或排架结构,钢柱宜作防火保护层。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必要的泄压设施。

泄压设施宜采用轻质屋盖,易于泄压的门窗或轻质墙体作为泄压面积。

消防设计问答

消防设计问答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消防设计部分)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条规定,防火墙上若必须开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1.2h),而第5.4.4条则明确若采用防火卷帘门分隔,则必须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背火温升的要求。

为何对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时间规定相差这么远?答:《高规》第条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为1.2h。

因为防火墙上所开设的门仅为局部,而在《高规》第5.4.4条中当用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时,供作防火分隔,该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提高,要达到防火墙的耐火极限0h,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要求,即《高规》0h耐火极限要求。

2.《高规》第4.条规定,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等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一、二、三层,设置在其他楼层则要采取第4.1.5条A.1款至第4.1.5条A.6款等限制措施,那么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人数众多的房间是否要作这些限制?答:如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内兼有歌舞、卡拉OK功能的集中的公共场所,则亦应按《高规》第条规定执行。

3.《高规》第条作了较重大的调整,那么现在在继续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3)63号文的一些措施来解决高层建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问题是否继续有效?答:《高规》第条及第6.1.1.1款至第6.1.1.3款均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而苏公消2003[63]文中规定的措施,它不是国家规范,在新修订的《高规[63]号文中的规定内容。

4.《高规》第.2条规定: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户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但在《高规》第6.2.3.1条中规定十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设乙级防火门,是否按《高规》第6.2.3.1条执行;窗间墙的宽度应大于,是指一个单元内户与户之间窗间墙的宽度要求,单元与单元之间防火墙两侧的距离仍应按2m控制,这一点难以做到,如将防火墙凸出外墙,应凸出多少为宜?窗槛墙高度应大于,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有矛盾,是否按《高规》执行?答:在《高规》第定于该住宅在设有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下提出相关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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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消防设计部分)1.《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规范》(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5.2.3条规定,防火墙上若必须开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耐火极限1.2h),而第5.4.4条则明确若采用防火卷帘门分隔,则必须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背火温升的要求。

为何对防火门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时间规定相差这么远?答:《高规》第5.2.3条规定,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防火墙上必须开设门,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其耐火极限应为1.2h。

因为防火墙上所开设的门仅为局部,而在《高规》第5.4.4条中当用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时,供作防火分隔,该耐火极限的要求应提高,要达到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要求,即《高规》第3.0.2条表3.0.2中以防火墙具有不低于不燃烧3.00h耐火极限要求。

2.《高规》第4.1.5A条规定,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等应设置在高层建筑的一、二、三层,设置在其他楼层则要采取第4.1.5条A.1款至第4.1.5条A.6款等限制措施,那么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人数众多的房间是否要作这些限制?答:如餐厅、宴会厅、会议室等内兼有歌舞、卡拉OK功能的集中的公共场所,则亦应按《高规》第4.1.5条规定执行。

3.《高规》第6.1.1条作了较重大的调整,那么现在在继续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苏公消(2003)63号文的一些措施来解决高层建筑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问题是否继续有效?答:《高规》第6.1.1条及第6.1.1.1款至第6.1.1.3款均作为强制性条文执行。

而苏公消2003[63]文中规定的措施,它不是国家规范,在新修订的《高规》第6.1.1条的规定中已包含了苏公消2003[63]号文中的规定内容。

4.《高规》第6.1.1.2条规定:十八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户门应设甲级防火门,但在《高规》第6.2.3.1条中规定十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户门可设乙级防火门,是否按《高规》第6.2.3.1条执行;窗间墙的宽度应大于1.2m,是指一个单元内户与户之间窗间墙的宽度要求,单元与单元之间防火墙两侧的距离仍应按2m控制,这一点难以做到,如将防火墙凸出外墙,应凸出多少为宜?窗槛墙高度应大于1.2m,与《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有矛盾,是否按《高规》执行?答:在《高规》第6.2.3.1条中规定十层及十一层单元式住宅的相关规定是没有限定该单元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而第6.1.1.2条规定限定于该住宅在设有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下提出相关的防火措施。

窗间墙的宽度1.2m,是指一个单元内户与户之间窗间墙宽度。

单元与单元之间防火墙两侧的距离应按2.0m控制,按《高规》第5.2.2条规定执行,可对照《高规》图示06SJ812图例。

关于防火墙凸出外墙,可按《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5.2.4条“单元之间的防火分隔墙突出窗外沿不小于0.5m时,相邻窗距离可不限。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规定是对窗槛墙的要求,而GB50045—95是一个安全出口条件。

5. 《高规》第6.2.5.1条规定: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可对于12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在楼梯间或前室内布置水电管井,管井的检修门能否开向楼梯间或前室?答:该条可按《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3条第4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即“在电缆井、管道井设置在防烟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时其井壁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的规定执行。

但除住宅外,其他民用建筑,在楼梯间前室内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的门、窗和洞口,仍应执行《高规》(GB50045—95)第6.2.5.1条的规定。

6. 两幢住宅建筑相拼,一幢14层、一幢18层,14层以下相当于是单元式相连,14层以上又相当于塔式住宅,在作消防疏散时,屋顶部分不能相连通(楼梯上到屋顶)。

考虑疏散时,是按塔式住宅考虑还是按单元式住宅考虑?两幢住宅均做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楼梯上屋顶是否可行?答:两幢住宅相拼,一幢14层,一幢18层,18层按塔式住宅楼考虑,14层可视为单元式住宅,但在第十层开始应与18层住宅相连,将疏散楼梯连通设连廊,解决两个单元间电梯互用。

但两幢住宅均应设消防电梯和前室。

塔式住宅应设防烟楼梯间,按《高规》(GB50045—95)第6.2.1条、第6.3.1条和第6.3.3条的各款规定执行。

7. 新修订《高规》(2005年版)中原强制性条文内容未用黑体字印刷,在省厅组织的培训课中,讲课专家明确这部分仍为强制性条文,造成极大的混乱,是否需有文件说明?答:应向《高规》(GB50045—95)修订编制组反映,给予发文明确。

新修订的《高规》在建设部第361号公告中已明确“对2001年《高规》进行了局部修改,修改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过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应理解为未经修订的条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8.按《高规》第2.0.17条规定,住宅底部设置的商业网点上下两层面积应不超过300m2,问:如一层为商铺,二层为商业辅助用房或办公等,上下层面积是否叠加计算?如果上述房间上下两层之间作了防火隔离,面积是否仍须叠加计算?商住楼、综合楼中,一、二层设置小型商店较多,楼梯的宽度和陡度难以符合《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的规定,一般楼梯都偏窄偏陡,消防部门对此也控制不严,审查中对小商店的楼梯是否可放宽控制?在新版《高规》执行之前,对一、二层为小商店的建筑,其面积、安全出口数量,室内最远一点到安全出口距离如何控制?答:《高规》(2005版)第2.0.17条的规定,是规范新增的商业网点的定义,即房屋不超过两层,建筑叠加面积不大于300m2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即小百货、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且与住宅完全分开,有独立的出口。

它区别于商住楼的商业用房及综合楼的商业用房,此项服务用房面积可以上下叠加,如果是单独的办公室不应包括在内。

商住楼及综合楼中一、二层中设置的小商店应执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的相关规定。

9.消防电梯前室门的开启方向有何规定?《高规》第6.1.3条及第6.2.3.1条规定,开向前室和封闭楼梯间的乙级防火门(户门)是否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第6.1.3条中,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

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门为乙级防火门。

这里的“部分”如何控制?(如18层以下设单元式住宅,其户门却开向前室)。

答: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但确有困难时开向前室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尽可能将户门开设在有走道的位置。

如无法设置通向各户的走道时,直接开向前室的户门,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

10. 《高规》(2005版)第6.1.1.2条规定,单元或高层住宅在18层及18层以下要求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窗槛墙要大于1.2m,对此总是有几点不解之处:①《高规》第6.1.1.1条规定,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其窗间墙、窗槛墙是否也要满足1.2m的要求,还是满足《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800mm 高?(我们理解,塔式住宅的要求比单元式住宅高,因为它户数多,且只有一个安全出口)②18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按每单元设一个防火分区时,应有两个安全出口,设计中采用剪刀楼梯间且共用一个防烟前室,但前室仅有一个疏散口,是否满足两个安全出口的要求?③窗台的窗槛墙高度均达不到1.2m时,其玻璃窗下端采用固定安全玻璃,能否代替窗槛墙功能?答:① 18层及18层以下的塔式住宅,应执行《高规》第6.1.1.1条的规定,即需要设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规定,防烟楼梯及消防电梯间应执行第6.2.1.2条、第6.2.1.3条及第6.3.3条的各项规定。

不能与第6.1.1.2条的规定混淆。

②该问题在《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4.5.5条和第8.4.5.6条已有具体规定。

即19层及19层以上单元住宅,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防烟楼梯间,18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走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

18层及18层以下部分应满足第8.4.5.6条要求:即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不小于1.2m,窗槛墙为高度不小于是1.2m不燃体墙;当确有困难时,可设有防火挑檐时,窗槛墙高度不小于0.8m,防火挑檐出挑高度不小于0.4m、长度不小于开窗洞口宽度,且耐火极限不小于1.00h的不燃体。

第8.4.6条规定,19层及19层以上单元住宅,每个单元设有两个安全出口时,每个单元楼梯间应在屋顶上连通,且应满足第8.4.5.6条要求。

③如18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当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需做1.2m的窗间墙、窗槛墙为不燃烧体及甲级防火的户门,我们认为不应用固定安全玻璃窗替代,因安全玻璃窗达不到砖外墙的耐火极限等级。

11. 地下室内有两个以上防火分区,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3.12条的规定,可以利用防火墙上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这样一来必然有一方存在“逆向疏散”的问题,审图时怎么把握?答:一般合理的设计,可在安全出口门洞上做两樘开启方向不同、连在一起的防火门。

12.《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规定,住宅上下相邻套房开口部位应设高度不低于0.8m的窗槛墙或防火挑檐。

此条对多层、小高层及高层住宅都适用吗?那么,把《高规》(2005年版)第6.1.1.2条看作是特例,这样理解是否可行?答:《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1条的规定,对多层、小高层及高层住宅均适用。

《高规》第6.1.1.2条不是特例,规定单元式住宅只设一个安全出口的特定条件下所规定的相关防火设施的要求。

13. 疏散用楼梯间(含封闭楼梯间、防烟前室)能否开设丙级防火门的管道井,在平台能否开设有甲级防火门的其他房间?答:如是住宅建筑,应根据《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368—2005)第9.4.3条第4款的规定(强制性条文)“电管井和管道井可设在防火楼梯间的前室及合用前室内,其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其他建筑应按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4.1条第3款“除楼梯间的门之外,楼梯间的内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及《高规》第6.2.5.1条“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前室的内墙上,除开设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门和本规范第6.1.3条规定的户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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