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包继承访问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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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包、继承、访问权限
包
包是java语言有效管理类的方式,将同一个应用的类打入一个包中,把不相关或者是完成不同功能的类放入不同的包中,使得管理类变的更容易。
关键字package
package语句作为Java源文件的第一条语句,指明该源文件定义的类所在的包。
package 语句的一般语法格式为:
package <包名>;
package <包名>
包的命名规则:
1.使用英文字母作为包的名称。
2.包名要求全部使用小写字母表示(多个单词也全部小写)。
3.如果包名包含多个层次,每个层次应该用“.”分割。
例如:
package helloworld
package com.shxt.hello.world
关键字import
使用import关键字可以将其他包中的类引入到当前类中以备使用。
在编写源文件时,除了自己编写类外,我们经常需要使用Java提供的许多类,这些类可能在不同的包中。
如果需要引入其他包中的类,可以使用如下语法格式:
import <包名>.类名;
import关键字
1.如果要引入某个包中的所有类,可以使用如下语法格式:
import <包名>.*;
2.在学习Java语言时,使用已经存在的类,避免一切从头做起,是
学习面向对象编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示例:引包
关键字extends(继承)
继承是面向对象编程的三大特征之一。
继承是一种基于已有的类创建新类的机制。
利用继承,我们可以先创建一个具有共有属性的一般类,根据该一般类再派生出具有特殊属性的新类,新类继承一般类的状态(成员变量)和行为(方法),并根据需要增加额外的状态(成员变量)和行为(方法)。
由继承而得到的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或超类)。
Java中每个类只允许有一个父类。
语法如下: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访问权限
当使用某个类创建了相应的对象之后,可以使用<对象名>.<变量名>和<对象名>.<方法名>这样的语法格式访问变量和方法。
但这种访问是受权限限制的,使用private、protected 和public设置相应的权限级别。
在java中共有4种访问级别,按访问权限由高到低为:public(公有的)、protected(受保护的)、友好的(没有任何访问权限关键字修饰)和private(私有的)。
访问级别规则表:
访问级别
示例:访问级别
示例:访问级别
子类访问父类规则
根据访问级别规则表,可知:1.任何类都可以访问其他类的public成员变量和方法;2.子类可以访问父类的protected成员变量和方法;3.所以子类访问父类成员变量和方法的关键在于父类和子类是否在同一个包中。
具体表现如下表:
成员变量的隐藏和方法重写
当子类的成员变量和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同名(数据类型可以不一样)时,父类的成员变量不能被子类继承(即被子类的成员变量覆盖),此时称子类的成员变量隐藏了父类的成员变量。
当子类方法的名字,返回类型,及参数个数和参数类型与父类的方法完全相同时,父类的同名方法将被隐藏。
而这种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的现象叫做重写。
成员变量的隐藏和方法重写可以使子类替换父类中并不适合子类的状态(变量)和行为(方法),从而使继承更加灵活。
示例:隐藏和重写
子类对象的调用规则
对于子类实例化的一个对象,如果在子类中重写了父类的方法,则运行时系统调用子类重写的方法;如果子类继承了父类的方法(未重写),那么子类实例化的对象会调用继承自父类的方法。
重写规则:
1.子类覆盖父类的同名方法叫做重写,重写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方法的返回值类型必须相同。
(2)方法的参数个数必须相同。
(3)方法的参数对应的数据类型必须相同。
(4)子类方法不得降低父类同名方法的访问级别。
例如:父类的方法访问权限是protected,则子类重写该方法时必须使用protected或者是public。
(也就是说,子类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必须大于等于父类同名方法的访问权限)。
示例:重写违规
如上:子类Whale重写了父类Mammal的run方法,但是将访问权限从public降低到了protected,这是不允许的,违反了重写规则
关键字final
final关键字可以用来修饰类、方法和变量。
1.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2.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3.final修饰的变量是常量,不能修改其值。
语法示例如下:
关键字this
this关键字表示当前类的内部实例对象,类似于外部实例,但是this可以访问所有级别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this使用原则:
1.this是当前类的内部对象,所以和类的外部对象访问类成员变量
和方法的规则一致,语法:this.<变量名>和this.<方法名>.
2.this只能在当前类的内部使用,但是,不能在static修饰的方法
(即类方法)中使用。
3.this在实例方法中通常被省略,除非实例方法中包含与成员变量
同名的局部变量时,访问成员变量需要使用this。
4.当一个类中包含多个构造方法的时,如果其中一个构造方法要调
用另外的构造方法时,使用this关键字。
示例:this
this关键字调用同类其他构造方法。
类This包含两个构造方法,一个有参数,一个没有参数。
调用格式如下:
关键字super
super使用原则:
1.super可以访问被子类重写的父类同名方法和被子类隐藏的父类的
成员变量。
2.可以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如果子类继承父类时,出现了成员变量的隐藏和方法重写,此时子类的对象对应的成员变量和方法都是在子类中重新定义的,如果需要在子类中调用父类被隐藏的成员变量或者被重写的方法,可以使用super关键字。
示例:super被重写
示例:super父类构造
1.如果父类提供了构造方法,并且父类不拥有无参构造方法。
则
要求子类拥有相同结构的构造方法。
即:子类构造方法的参数个
数和类型必须和父类的构造方法一致。
2.如果父类拥有默认的构造方法,子类又没有明确指定调用父类
的哪个构造方法,则子类的构造方法隐式的有super()操作;
对象上转型
父类声明,子类实例化的对象称为上转型对象。
上转型对象特点:
1.上转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使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失掉了一些功能。
2.上转型对象可以操作子类继承或重写的成员变量,也可以使用子类继承的或重写的方法。
当上转型对象访问一个被隐藏的成员变量时,访问的是父类的成员变量;
当上转型对象访问一个被重写的方法时,访问的是子类的方法;
上转型对象变量的原则追寻的是访问权限的原则而非集成的原则
3.如果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某个方法后,当对象的上转型对象调用这个方法时一定是调用了子类重写的方法。
因为程序在运行时知道,这个上转对象的实例是子类创建的,只不过损失了一些功能而已。
1.可以将对象的上转型对象再强制转换为一个子类对象,这时,
该对象又具备了子类所有属性和功能。
2.不可以将父类创建的对象赋值给子类声明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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