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3江苏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博士研究生公
告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其中: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方可报名。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3〕9号)于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人员。
三、有关待遇
(一)基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
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的博士人才与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根据《连云港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士人员培养、引进及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的相关评价标准,确定人才类别,享受相应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7日上午12:00至2023年12月14日下午5:00(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个人简历及成果奖励证明材料;
(5)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
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
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博士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
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基础。
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由工作人员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如考试成绩相同,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
放弃,后果自负)。
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
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
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
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
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是否递补。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8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
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8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
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
处理。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室*************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1.2023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2023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博士人员培养、引进及管理办法
4.2023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