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签发人、工作班人员的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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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班成员
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xx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资格认定工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结合本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新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内所属各风电场。

2. 部室、风电场职责
2.1 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班成员(以下简称“四种人”)资格认定过程中各部室、单位职责如下:
2.2 公司安全生产部
2.2.1 指导监督四种人资格认定工作;
2.2.2 组织审查各部室、风电场四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
2.2.3 审核各部室、风电场四种人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2.4 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室、风电场四种人考核、阅卷、统计分析及培训考试档案管理工作。

2.2.5. 负责向公司系统各单位发布各部室、风电场四种人资格人员名单。

2.3 各部室、风电场
2.3.1 负责组织、参加四种人的培训考核
2.3.2 根据四种人资格考核的情况,对本单位(部室、风电场)四种人资格进行认定,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
3. 培训考核程序
3.1 参加四种人资格考核人员必须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基本常识,并且通过公司每年的安全工作规程考试。

3.2 各单位(部室、风电场)需担任四种人的人员必须参加本单位(部室、风电场)组织的培训考核,参加培训考核人员的名单、试卷应由各单位(部室、风电场)保存统计。

3.3 资格考核时间为每年的一季度和三季度,分为初次考核和复审两种。

因各种原因被取消担任四种人资格人员应参加初次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有效期为一年,到期进行复审,初次考核不合者,直接参加下一期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按初次考核人员参加培训、考核。

3.4 各单位(部室、风电场)出题考核应严格要求,不得未经过考核即进行认证。

4. 认证程序
4.1 各单位(部室、风电场)在四种人考核合格后,结合日常工作进行资格认证,认证合格后,由本单位将此名单和认证报告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4.2 公司安全生产部接收到各单位(部室、风电场)上报的名单和报告后,进行随机抽查,经抽查确认合格后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发布认证人员名单。

若安全生产部发现不合格的4种人时,查明原因后,要求原单位(部室)重新培训、考核和认证。

5. 日常管理
5.1 经公司公布的工作许可人可在本单位认证的站(所)办理发生在本站(所)内的工作票,有效期为认证公布日期起一年。

5.2 经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可在公司内本单位和外单位按照专业类别签发(会签)或办理本单位的工作票,有效期为认证公布日期起一年。

5.3 经公布的工作负责人在本单位和外单位进行工作需办理工作票时,应首先出示本人在新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证证明,经本单位或外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审核后,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办理工作票。

5.4 运行单位发现有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的人员或工作班成员违章工作时,有权立即制止,并加以纠正;由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运行单位或所在单位提出,公司安全生产部批准停止有关责任人的认证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5 公司对经认证的四种人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对其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暂停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和工作班成员资格。

6. 附则
6.1 本办法由xxxx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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