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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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
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04.06.29
•【字号】甘办发〔2004〕62号
•【施行日期】2004.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格会议制度的
通知
甘办发〔2004〕6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州属行政、企事业单位:
九届州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州政府会议的制度作了明确规定(甘府发〔2004〕26号),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从近期的参会情况看,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但一些部门、单位违反会议制度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工作效率。

鉴此,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会风,根据州政府领导的要求,现就严格州政府会议制度作进一步强调。

一、严格参会要求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派员参加州政府全体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州长办公会议、州长联席会议、专题会议及州政府召开的其他各类会议。

凡要求正职领导参加会议的,正职领导必须参加会议。

凡履行请假手续,并经州政府领导同意,正职领导出差在外的,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作出说明,由州府办公室负责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可派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会议;因其它特殊情况,正职领导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会前向州府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委派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会议。

凡州政府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派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代表部门、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务必作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情况沟通、业务协调、拟定建议意见等各种准备,以利州政府及时议决。

二、严格会议纪律
1、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中途退场。

2、会议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如有特殊情况,则设置为振动方式,收到电话后到会场外接听;会议期间不得处理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宜,部门领导不得找州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和找参会人员商谈事务。

3、参会人员发言要直切主题,简明扼要地表明态度、说明理据。

4、保守秘密,只许在规定范围内,按会议决定事项的正式文件进行传达,非规定范围或未作出决定的问题不得随意传达。

三、严格目标考核
州政府已将遵守会议纪律的情况作为保证目标纳入全州目标管理,并严格考核。

凡违反会议纪律的,除予以全州通报,责令其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要扣减该单位的年度考核分值,降低其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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