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态城镇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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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城镇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总局党委、总局全力推进森林生态城镇建设的战略部署,把森林生态城镇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森林生态城镇建设进程,制定本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和森工小城镇建设现场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林业和“四大体系”、“五大产业”的总体布局来进行,按照“三大组群发展、五种类型定位,十个典型引领”的森林生态城镇建设“三五十”发展模式,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创新理念,真抓实干,促进城镇建设高标准、高品位、高质量、快发展,确保总局党委、总局确定的森林生态城镇建设目标的实现,使森工成为全省城镇化建设的排头兵、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定位。
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谋划建设发展战略,快速有序地推进林业局的城市化进程和林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的城镇化进程,打造百年森林生态城镇。
(二)、抓住机遇,用足政策。
结合棚改和天保政策,把棚
户区改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绿化美化作为森林生态城镇建设的重点,全面完成三年建设目标。
(三)、典型引领,重点突破。
将重点推进和全面铺开相结合,加大投入支持重点城镇建设,多出样板工程和精品工程,利用建设成果的辐射效应带动森林生态城镇整体发展。
(四)、解放思想,大干快上。
采取强有力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强化产业支撑,以产业发展带动城镇繁荣;强化经营理念,以多元融资推动城镇建设;强化督查考核,以激励机制激发工作动力。
(五)、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三、建设目标
(一)、10个典型示范局3年和其它13个林业局5年森林生态城镇建设目标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2—25㎡,新建或改造住宅全部达到国家节能标准,彻底消灭棚户区。
2、主次干道及巷道硬质化率100%,道路两侧全部绿化,均设置路灯。
3、自来水入户率100%,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4、污水集中排放率100%。
5、楼房集中供热率100%。
6、燃气普及率100%。
7、电力、电信入户率100%。
8、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100%。
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绿地覆盖率超过40%,绿化率100%,镇容镇貌整洁优美。
文教卫生等各项公共事业全面发展。
基本达到产业结构优化、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经济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稳定。
(二)、12个旅游景区景点3年建设目标
1、景点内主次干道路面硬化率100%。
2、自来水入户率100%。
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统一排放。
4、电力电信入户率100%。
5、全部使用清洁能源。
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旅游景区景点内旅游资源整合,打造省级、国家级知名旅游品牌。
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整洁舒适,安全保护、医疗急救措施齐全规范。
餐饮、住宿、交通、购物、游乐等相关服务设施配套成型。
(三)、50个林场所森林生态小城镇3年建设目标
1、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3㎡,新建及改造住宅全部达到国家节能标准。
2、主次干道硬化率100%,两侧绿化,主干道设置路灯。
3、自来水入户率100%,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
4、污水集中排放率100%。
5、燃气普及率100%。
6、电力、电信入户率100%。
7、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100%。
8、绿地覆盖率45%。
商服、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功能比较齐全,环境整洁优美、生态特色突出、社会和谐稳定。
四、主要任务
坚持森林生态城镇建设和旅游景区景点建设快速、协调地发展,不断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挥城镇的聚集和辐射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
(一)、完成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按照23个林业局的功能定位,尽快完成城镇规划的编制或修编, 23个林业局总体规划、12个旅游景区景点总体规划、50个示范林场建设规划必须在今年九月底完成编制工作,已经完成规划编制的林业局要按照兴隆现场会精神重新修改提高,10月份完成规划审批。
(二)、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森林生态城镇(旅游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以2009年末数据为基数,根据三年建设发展目标,分解年度新建建设
目标和任务,于当年3月底前(2010年的新建目标和任务于8月底前)上报林管局确认,由林管局上报总局生态城镇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备案(平山生态旅游区、丰林丽林红松保护区直接上报总局备案),由各林业局(旅游景区景点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年末按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推进居民住房建设
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商品房开发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科学编制规划设计,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宜居,造型美观,各具特色。
加快建设进度,实现职工群众安居乐业。
1、棚户区改造。
按照批复的年度计划进行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
2、廉租房建设。
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充分享受到廉租房保障政策,全部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按照批复的年度计划进行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
3、经济适用房建设。
充分利用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各林业局必须按规定合理确定三年经济适用房建设规划,按照分解的年度计划进行任务落实和目标考核。
4、商品房开发建设。
全方位加大商品房开发力度,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较快发展。
合理确定三年商品房开发建设规划。
可适当开发建设一批较高标准的、独具风格的、造型优美的商品房,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提升城镇
品位。
(四)、加快产业发展
产业是城镇建设发展的基础,坚定不移推进以产业化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抓住优势产品和产业,因地制宜进行重点培育。
建设“工业重镇”,重点发展林产品和山产品精深加工,将招商引资项目向园区集中,形成集聚效应;建设“商贸大镇”,重点发展贸易、餐饮、物流等服务业,形成有特色的区域性中心市场和知名专业市场;建设“边贸强镇”,重点发展进出口贸易、仓储、运输等服务业,形成边贸集聚效应;建设“旅游名镇”,加强景点建设,打造特色旅游精品,健全配套服务设施,发展旅游服务业,做大做强森林生态旅游;建设“特色产业示范镇”,重点发展绿色特色产业和林下经济,不断壮大基地规模,大力发展龙头加工企业。
(五)、推进公共事业发展
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使城镇具有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学校、医院和文化体育设施,加强社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各林业局合理确定三年公共事业发展目标,并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
将分解的年度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林管局确认,由林管局上报总局生态城镇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备案,由各林业局组织实施,年末按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六)、搞好绿化建设
以2009年末数据为基数,根据总体规划及三年建设目标,分解年度新建绿化建设目标和任务,于当年3月底前(2010年的新建目标和任务于8月底前)上报林管局确认,由林管局上报总局生态城镇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备案,由各林业局组织实施,年末按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总局党委、总局成立森林生态城镇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森林生态城镇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森林生态城镇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安排部署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调整年度考核指标内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了解和把握全省小城镇建设动态,对上沟通协调、争取政策,对下进行全面督查、指导;林管局和林业局相应成立生态城镇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将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二)、落实领导包点责任制。
10个典型示范局建设由总局党政领导和林管局党政主要领导包点负责,其它13个林业局和12个旅游景区景点由总局领导、林管局领导包点负责,50个千人以上森林生态小城镇由林业局领导包点负责,建立三级联动、上下齐心协力抓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快建设步伐。
(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政组织、各个部门都要围绕森林生态城镇建设这一森工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搞好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各部
门职能作用,全面、快速推进森林生态城镇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
加强督查和考核工作。
要把城镇建设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总局对全林区森林生态城镇建设进行重点抽查及综合性的督查、考核、评定,各林管局对所属林业局的森林生态城镇建设进行全面的督查、考核,林业局对森林生态城镇建设进行全面落实和具体实施。
要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建立激励奖惩机制,总局每年拿出一定资金进行奖励,对干得好的单位部门及人员给予通报表彰及物质奖励。
附件:1、森林生态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名单
2、森林生态城镇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表
3、包点领导名单
附件1
森林生态城镇建设推进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领导小组:
组长:高金芳总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文达总局副局长
吴爱国总局副局长
成员:时永录总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李志海省森林资源管理局局长
宋淑华总局办公室主任
谢景林总局纪委副书记
王东旭总局计划统计处处长
张维铎总局财务处处长
许江总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岳宝昌总局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局长
申世斌总局多种经营局局长
白云起总局林产工业局局长
张同伟总局营林局局长
陆永和总局经贸局局长
翟岩总局卫生局局长
沙启龙总局教育局局长
于泽波总局旅游局局长
李玉春总局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滨凯总局信访处处长
孙继华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副院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吴爱国(兼)
副主任:岳宝昌王东旭李玉生
附件2-1
森林生态城镇(局址)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表
附件2-2
森林生态城镇(林场所)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表
附件2-3
森林生态城镇(景区景点)建设目标责任考核表
附件3-1
10个典型示范局包点领导名单
1、绥棱林业局高金芳总局党委书记
高本瑛松花江林管局党委书记
2、柴河林业局李文达总局副局长
张旭东牡丹江管理局副局长
3、绥阳林业局毕卫星总局副局长
王常文牡丹江林管局党委书记
4、兴隆林业局吴爱国总局副局长
郝亚彬松花江林管局组织部长
5、亚布力林业局姜传军总局副局长
刘清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6、鹤北林业局时永录总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刘志田合江林管局副局长
7、东京城林业局邓恩元牡丹江林管局局长
董杰牡丹江林管局副局长
8、山河屯林业局李国军松花江林管局局长
姜竹丛松花江林管局党委副书记9、清河林业局马万章合江林管局局长
袁丽华合江林管局组织部部长10、东方红林业局马万章合江林管局局长
孙小平合江林管局工会主席
附件3-2
12个旅游景区景点包点领导名单
1、平山生态旅游区姜传军总局副局长
2、亚布力国家森林公园姜传军总局副局长
3、东方红珍宝岛马万章合江林管局局长
4、柴河小九寨张旭东牡丹江林管局副局长
5、东京城鹿苑岛董杰牡丹江林管局副局长
6、大海林中国雪乡亢建辉牡丹江林管局纪委书记
7、山河屯凤凰山姜竹丛松花江林管局党委副书记
8、沾河大湿地侯德忠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9、方正响水河漂流陈秉月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10、绥棱百马石风情园朱维良松花江林管局纪委书记
11、兴隆青峰山庄郝亚彬松花江林管局组织部长
12、丰林丽林红松保护区潘杨林科院党委书记
附件3-3
50个示范林场所包点领导名单
松花江林区18个林场所
1、兴隆林业局太平林场赵志刚副书记
2、兴隆林业局浓河林场崔宝国副局长
3、兴隆林业局青峰林场苗元庆副局长
4、绥棱林业局建兴经营所马文志副书记
5、绥棱林业局五四林场王景忠副书记
6、绥棱林业局西北河经营所赵玉杰副局长
7、通北林业局群力林场王清文书记
8、通北林业局前进林场吴东太副书记
9、沾河林业局幸福经营所鲁明风副局长
10、沾河林业局天龙山经营所柴金山副总会计师
11、苇河林业局兴安林场周海英工会主席
12、苇河林业局西平林场林荣泉资源专员
13、亚布力林业局宝山林场张殿君副局长
14、亚布力林业局华山林场马连喜副局长
15、方正林业局万宝山经营所王洪成副书记
16、方正林业局陈家亮子经营所刘继柱副局长
17、山河屯林业局凤凰山森林经营所冯志中副局长
18、山河屯林业局永胜林场冯志中副局长
牡丹江林区17个林场所
1、柴河林业局红升林场李振峰副局长
2、柴河林业局二道林场于文峰副局长
3、大海林林业局太平沟林场杨德振副局长
4、大海林林业局双峰林场陈国生副局长
5、大海林林业局新林林场王旭强副局长
6、海林林业局二十二林场朱宁州副局长
7、海林林业局三十五林场史光建副局长
8、穆棱林业局桦树河林场于学明副局长
9、穆棱林业局老道沟经营所邹乐贵副局长
10、八面通林业局光义经营所李胜军副局长
11、绥阳林业局双桥子林场潘广德副局长
12、绥阳林业局二道岗子经营所宋成军副局长
13、林口林业局红石经营所许海昌局长
14、林口林业局前哨经营所刘学臣副局长
15、东京城林业局奋斗林场张松林副书记
16、东京城林业局三道林场蒋建华副局长
17、东京城林业局尔站林场冯化副局长合江林管局15个:
1、鹤北林业局双丰林场高传敏副书记
2、鹤北林业局向阳林场李克金副局长
3、东方红林业局奇源林场李香军副局长
4、东方红林业局大塔山林场向允彬副局长
5、东方红林业局大牙克林场付长胜副局长
6、清河林业局西北河基层管委会周洪斌副局长
7、清河林业局大古洞基层管委会肖兴丰纪委书记
8、双鸭山林业局青山经营所邹键副局长
9、双鸭山林业局宝山经营所于义柱副局长
10、鹤立林业局三号沟经营所张士友副局长
11、鹤立林业局群策山经营所刘长礼副局长
12、迎春林业局永丰林场李海林副局长
13、迎春林业局威山林场张德军副局长
14、桦南林业局金沙林场韩建军副书记
15、桦南林业局下桦林场曹强副局长
附件3-4
13个林业局包点领导名单
1、沾河林业局侯德忠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2、苇河林业局李忠臣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3、通北林业局姜永泰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4、方正林业局陈秉月松花江林管局副局长
5、穆棱林业局孙志斌牡丹江林管局副局长
6、海林林业局程云山牡丹江林管局副局长
7、大海林林业局亢建辉牡丹江林管局纪委书记
刘景文牡丹江林管局工会主席
8、八面通林业局关振武牡丹江林管局党委副书记
9、林口林业局杨立国牡丹江林管局组织部部长
10、桦南林业局刘志田合江林管局副局长
11、迎春林业局徐志臣合江林管局副局长
12、双鸭山林业局许键合江林管局纪委书记
13、鹤立林业局孙小平合江林管局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