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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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都市环境爱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 总则
2 基础资料
3 环境爱护规划的制定
附录:1.有关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
l 总则
1.0.1为了统一都市规划中环境爱护规划的内容、深度,健全都市规划设计技术
治理制度,提高治理水平,保证规划设计质量,充分发挥环境爱护规划的作用,特制定本技术措施。
1.0.2本技术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目都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
护法》、《都市规划编制方法》等相关法规及编制方法的有关条款,总结我院编制的环境爱护规划的体会而制定。
1.0.3本技术措施适用于都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爱护专业规划。
1.0.4本技术措施可依照所做地区资料情形适当增减内容。
2 基础资料
2.1 自然环境及资源
2.1.1都市地理位置、地势、地质状况、土地稳固性与地貌特点。
2.1.2气象条件:气温、降水量、常年主导风向、风力、风速,云量,日照、污
染系数、大气稳固度及逆温情形。
2.1.3都市水系一样状况。
2.1.4水文:河流及河流的丰水流量、枯水流量、平水流量等;湖泊和水库容量、
水位及其变化规律;地下水储量、可开采量、地下水水位、水质;海湾和潮流、潮汐、扩散系数等。
2.1.5生态环境:土地、植被、公共绿地、森林、草地、湿地的面积、比例、品
种。
2.1.6人文景观及自然景物:风景名胜区、自然爱护区、森林公园、闻名历史文
物古迹、重点文物爱护单位的分布和范畴。
2.1.7资源品种及资源量:水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旅行资源、珍稀动植
物等。
2.1.8其他:台风、地震等专门自然观象。
2.1.9以上资料依照不同都市不同特点有针对性的收集。
2.2 环境污染及治理
2.2.1污染源资料:污染源分布、污染物性质、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形式。
(1)大气监测资料:工业、民用、汽车尾气。
(2)水体监测资料:地面水、地下水及近海海域。
(3)噪声监测资料:环境噪声及交通噪声(包括: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施工
场地)。
(4)固体废物排放量、堆积量、占地面积。
(5)恶臭监测资料:水、气、渣等。
(6)地面下沉及土壤污染的面积和深度。
(7)地点病及职业病的发病率、发病人数及程度。
(8)物理辐射(电磁波)、物体振动等其他污染。
(9)有毒有害物、放射性污染。
(10)酸雨、盐、海水腐蚀等污染。
2.2.2污染治理情形。
2.2.3环境污染与治理情形可参考如下调查表。
见表1、表2、表3。
环境污染调查项目(污染物浓度年日均值)表1
污染物排放量调查表表2
污染治理情形调查表表3
地点没有资料的可省略。
2.3相关资料
2.3.1都市概况及进展动态:都市性质、规模、人口、人口组成、密度及分布、用地布局、
产业结构。
2.3.2都市能源结构。
2.3.1绿地面积、人均公共绿地、绿地率、绿地功能。
2.3.3规划大、中型建设项目,几类工业用地分布。
2.3.4区域内重要污染分布。
3 环境爱护规划的制定
3.1环境分析与评判
3.1.1收集环境质量年报,对现状环境质量进行分析、评判,找出要紧的环境问
题,归纳已有的环评报告,把握都市环境质量现状。
3.1.2依照地点提供的资料,对规划新建大、中型项目提出用地布局意见。
3.1.3依照已有资料,对水、气、渣的排放量进行估算,分析环境变化趋势。
3.1.4分析评判宜采纳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3.2环境目标、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标准
3.2.1对以后都市进展和环境爱护之间的关系进行战略研究,为合理确定都市进
展规模和结构提供依据,提出都市可连续进展的环境爱护战略。
3.2.2在基础资料调查及对以后推测的基础上,依照都市的环境功能、环境容量
和经济技术条件确定环境进展目标。
3.2.3结合总体规划布局方案。
提出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参与制定最佳土地利
用方案。
3.2.4依照都市总体规划功能区的划分,结合用地布局进行环境功能区划分,为
便于落实各项环境爱护目标,分为陆域环境功能区和水环境功能区。
(1)依据国家标准将陆域环境功能区分为三类环境爱护区及交通噪声操纵
带。
●一类环境爱护区。
亦称重点爱护区。
包括:风景游玩、文物古迹、疗养
区、文教区等综合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地区。
●二类环境爱护区。
可分为一样爱护区和污染操纵区两类。
①一样爱护区,要紧是以居住和商业活动为主的综合环境质量要求较高
的地区。
②污染操纵区,即环境质量较好的工业区,这类地区需严格操
纵新污染,并逐步建成清洁生产工业区。
●三类环境爱护区。
亦称重点治理区。
即污染严峻需重点治理的工业区。
●交通噪声操纵带。
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2)依据国家标准将水环境功能区分为地面水、地下水、近海海域水体爱护
区。
地面水分为V类水体,地下水仅划分爱护范畴,饮用水源(集中取
水)及其爱护区要明确划分。
近海水域分为Ⅲ类。
3.2.5陆域环境爱护区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和噪声标准。
3.2.6各类水体爱护区执行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水质标准和海水水
质标准。
3.2.7各环境爱护区划分及执行环境标准见表4——表7。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表4
都市声学环境功能区划分表5
水环境功能区划分表6
近海水域环境功能区划分表7
3.3都市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3.3.1对新建工业项目,提出用地布局意见。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问题突出的应
做分析论证。
3.3.2从以下几方面对新污染源提出预防措施,对现有污染源提出分期治理措
施。
⑴水体:地下水、地面水等;
⑵气体:工业、民用及汽车尾气;
⑶噪声:交通噪声、环境噪声;
⑷固体废物:废物综合利用及资源化。
3.3.3从环境爱护的角度划定资源爱护的范畴,与有关专业规划和谐,提出资源
爱护措施和要求。
包括:
⑴水资源爱护目标及范畴;
⑵矿产资源爱护目标及范畴;
⑶林业资源爱护目标及范畴;
⑷生物资源及其他资源爱护目标及范畴。
3.3.4提出治理污染及有关的都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
厂等。
3.3.5与规划人员结合,参考绿地规划,提出防治气体污染和噪声污染的防护绿
地;公路、铁路两侧的防护绿地、林带、专门用地的防护带;提出其走向、长度、宽度、人均绿地面积和公共绿地面积。
3.3.6制定防治其他自然灾难的措施。
3.4规划指标名称
3.5 成果形式和图纸
3.5.1规划成果包括文件和图纸两部分
(1)文件:文件包括环境爱护规划专题报告及附件。
专题报告内容及形式可
采纳如下差不多格式:
l 现状概况
1.0自然条件和差不多情形
1.1污染物排放情形
1.2环境质量状况
1.3分析及评判
2 要紧问题
3环境质量推测或污染趋势推测
4规划
4.1环境目标
4.2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1)自然生态环境区
(2)陆域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都市声学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3)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及执行的环境标准
●地表水
●地下水(仅划分爱护范固)
范畴,饮用水源(集中取水)及其爱护区要明确划分。
近海水
域分为Ⅲ类。
●海水
4.3环境爱护计策
5 对重点问题的专题论证(依照不同都市酌情处理)
(2)图纸
●环境污染现状图。
内容:表现水、气、渣、噪声等各单项污染内容的综
合图。
标明要紧污染源分布、要紧污染物排放单位名称、排放量、排放
浓度或超标比。
无现状的新区可省略此图。
●环境爱护规划图。
内容:综合环境功能区划、执行的环境标准及治理污
染的规划措施.相关的市政设施用地,
●依照需要可增加环境质量分析图或评判图。
3.5.2文件及图纸要求:与总体规划文本—致.表达汁楚、准确。
注:规范用语:
大气、水体环境功能区划分时均用“类”表示,例:一类区、二类区等。
指大气、水体执行环境标准时,大气用“级”表示,水体仍用“类”表示。
例:执行一级大气质量标准,执行地面水二类水质标准。
有关法规
编制都市规划应注意爱护和改善都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都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爱护历史文化遗产、都市传统风貌、地点特色和自然景观。
摘自《都市规划法》第十四条都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确定都市环境爱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摘自《都市规划编制方法》第十六条制定都市规划,应当确定爱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和任务。
摘自《环境爱护法》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UDC55l.510.4
GB3095—82
Ambientairqualitystandard
国务院环境爱护领导小组1982—04—06公布 1 982—08—01实施
本标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试行)》的规定。
为操纵和改善大气质量,制造清洁适宜的环境。
防止生态破坏,爱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进展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子全国范畴的大气环境。
1 标准的分级和限值
l.l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分为三级:
一级标准:为爱护自然生态和人群健康,在长期接触情形下,不发生任何危害阻碍的空气质量要求。
二级标准:为爱护人群健康和都市、乡村的动、植物,在长期和短期接触情形下,不发生损害的空气质量要求。
三级标准:为爱护人群不发生急、慢性中毒和都市一样动、植物(敏锐者除外)正常生长的空气质量要求。
1.2 空气污染物三级标准浓度限值列于表l。
表1
注:·“日平均”为任何一日的平均浓度不许超过的限值。
··“任何一次”为任何一次采样测定不许超过的浓度限值。
不同污染物“任何一次”采样时刻见有关规定。
···“年日平均”为任何一年的日平均浓度均值不许超过的限值。
附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UDC614.7(083.75)
GB3838—88
Environmentalqualitystandard
forsurfacewater
国家环境爱护局1988—04—05批准1988—06—01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试行)》和《水污染防治法》操纵水污染。
爱护水资源,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面水水域。
1 水域功能分类
依据地面水水域使用目的和爱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I类要紧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爱护区。
Ⅱ类要紧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爱护区、宝贵鱼类爱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要紧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爱护区、一样鱼类爱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要紧适用于一样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截了当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要紧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样景观要求水域。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的,依最高功能划分类别。
有季节性功能的,可分季划分类别。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mg/L 表1
·承诺依照地点水域背景值特点做适当调整的项目。
··规定分析检测方法的最低检出限,达不到基准要求。
···试行标准
2 水质要求
本标准规定不同功能水域执行不同标准值,地面水五类水域的水质要求按表1执行。
2.1不得用瞬时一次监测值使用本标准。
2.2标准值单项超标,既说明使用功能不能保证。
危害程度应参考背景值及水生生物调查数据,硬度修正方程及有关基准资料综合评判。
3 标准的实施
3.1 本标准由各环境爱护部门及水资源爱护部门负责监督与实施。
3.2 各地环境爱护部门会同城建、水利、卫生、农业等有关部门,依照流域或水
系整体规划,结合水域使用要求,将所辖水域划分功能类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相应的标准值治理。
3.3 划分各水域功能,一样不得低于现状功能。
需要降低现状功能时,应做技术
经济论证。
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4排污口所在水域形成的混合区,不得阻碍鱼类回游通道及邻近功能区水质。
3.5渔业水域,由各级渔业行政部门按TJ一79《渔业水质标准》监督治理;生
活饮用水取水点,由各级卫生防疫部门按Gb5749-85饮用水卫生标准》监督治理;放射性指标执行国家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3.6本标准项目不能满足地点环境爱护要求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
够制订地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爱护部门备案。
附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G3096—93)——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代替GB3096—82 GB11339—89)
Standardofenvironmentalnoiseofurbanarea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证都市居民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都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都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14623 都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
3 标准值
都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 Aeq:dB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l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馆区等专门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相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4.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
类标准。
4.3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4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5 4类标准适用于都市巾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
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5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6 区域及时刻的划定
6.l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6.2 本标准昼间、夜间的时刻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适应和季节变化划定。
7 监测方法
按GB/T14623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爱护局提出。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爱护局负责说明。
附录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海水水质标准
UDC551.463
GB3097—82
Marinewaterqualitystandard
国务院环境爱护领导组1982—04—06公布1982—08—0l实施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试行)》防止和操纵海水水质污染;保证人体健康,爱护海洋生物资源,保持生态平稳保证海洋的合理开发利用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的海水水质治理。
1 海水水质的分类与标准
1.1按照海水的用途,海水水质要求分为三类:
a.第一类适用于爱护海洋生物资源和人类的安全利用(包括盐场、食品加工、海水淡化、渔业和海水养殖等用水。
)以及海上自然爱护区。
b.第二类适用于海水浴场及风景游玩区。
c.第三类适用于一样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
1.2 各类海水水质标准列于表l和表2。
海水水质要求表1
海水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表2
注:无机氮和无机磷为防止暖流内湾海域产生“赤潮”的限制值,海水中放射性物质应符合GBJ—74《放射防护规定》中露天水源的限制浓度。
2 防护规定与措施
2.0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爱护机构,按照海洋环境爱护的需要,
规定爱护的水域范畴及其水质类型。
2.1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禁止直截了当排入规定的风景
游玩区、海水浴区、自然爱护区和水产养殖场水域。
在其他海域排放污
染物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点规定的排放标准。
2.2在沿海和海上选择排污地点和确定排放条件时,应考虑所规定爱护的海
域位置的特点、地势、水文条件和盛行风向及其他自然条件。
3 监督与执行
3.1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爱护机构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3.2本标准的各项海水水质指标的监测.按《海洋污染调查暂行规范》规定的
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