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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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
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2.07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天然气
正文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
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政府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项目推进协调会议精神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中俄东线(北段)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在德惠市境内的建设, 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施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工程建设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工程,同时也是重要的基础设施。

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拓展我国能源进口渠道,有效保障能源供应,同时对我市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改善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积极支持项目建设工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结合工程建设总体部署,为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早日建成投产。

二、加强领导,建立推进协调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成立德惠市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推进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海涛副市长
副组长:王兴刚市政府办主任
成员:薛焕义市发改局局长
郑雨峰市国土局局长
刘桐安市交通局局长
李德勇市林业局局长
徐志军市水利局局长
李炜市公安局政委
郭玉彬市执法局局长
王树岩米沙子镇镇长
宋文政万宝镇镇长
牟晓军市政府办副主任
真大伟国网吉林德惠市供电有限公司经理
贺宇中国移动德惠分公司经理
李勇中国联通德惠市分公司经理
刘铮中国电信德惠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办公室主任由牟晓军(兼)任。

(二)明确职责分工
市发改局负责协助市政府办做好对上协调沟通、项目备案和安全监管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做好项目临时用地的手续办理、测绘、用地监管等工作,做好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解释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管线穿越公路的手续办理工作,保障施工车辆正常通行。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的林地征收、采伐、补偿等手续办理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做好项目涉及穿越河流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市执法局负责组织做好项目占地涉及的地上物及水井的评估工作。

市公安局要依法严厉打击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抢栽抢种、抢建”、敲诈勒索、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打击团伙“三抢”索要高额赔偿行为,加大甄别、清查、清理工作力度,为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在保障光电缆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 配合项目单位,做好穿越线路的排迁工作。

米沙子镇政府、万宝镇政府要做好各自辖区内项目的推进及协调工作,保持信息沟通顺畅、及时。

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做好辖区内项目征拆、补偿、资金发放等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信访稳定。

三、严格公正,依法依规执行补偿标准
严格执行补偿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到位,确保被补占地户利益不受侵害。

占地补偿执行以下标准:
(一)临时用地的补偿
根据《德惠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德府发[2017]22号)有关规定,耕地平均年产值标准为:旱田一类区、二类区2.00元/平方米,三类区1.58元/平方米;水田一类区、二类区2.30元/平方米,三类区1.78元/平方米;水浇地一类区9.00元/平方米、二类区6.00元/平方米,三类区
3.00元/平方米,临时用地按占1年补3年再加1年青苗补偿费计算。

(二)树苗、树木的补偿
根据《吉林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补偿标准》(吉政明电[2014]13号)有关规定,胸径5厘米以下的人工幼苗,每株每年生3.6元;胸径6厘米、8厘米、10厘米、12厘米、14厘米、16厘米、18厘米、20厘米、22厘米、24厘米、26厘米、28厘米、30厘米、32厘米、34厘米、36厘米、38厘米以上的人工林木,每株分别为32元、48元、64元、80元、96元、112元、128元、144元、160元、144元、128元、112元、96元、80元、64元、48元、32元。

果树1-3年生,一般为10-30元/棵;3年以上,一般为30-80元/棵。

(三)坟墓、水井的补偿
占地所涉及的坟墓按照每副棺椁2000元的标准补偿,水井按照有关部门评估价格补偿。

项目涉及的其他各项补偿,以相关规定和有关部门评估价格为准。

此次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补偿,由项目单位与各乡(镇)研究结算,保证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补偿费用。

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主动服务,提高效率,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度完成各项手续的办理。

项目推进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解决辖区内工程建设出现的各类问题,抓紧完成林业、土地、穿越等各项手续、方案的编制和提交,同时要深入到村、到户,把工作做细致、问题弄清楚,遇到问题尽早沟通、尽早协调、尽早解决,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如施工方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协调解决;对协调结果不满意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德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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