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晚自习辅导督查的决定(内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电培[2011]17号
内电培[2011]17号
关于加强晚自习辅导督查的决定
培训中心各部、处:
晚自习辅导是教学环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鉴于目前晚自习辅导现状,为加强晚自习辅导效果,培训中心(学校)现决定加强晚自习辅导督查工作并成立“晚自习督查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大平曹云
副组长:李志慧
成员:江晓林孙华张建萍赵俊义
二、工作职责
1、督查组值班人员按值班安排,必须准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与教学管理处请假以便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并通报批评。

2、负责晚自习辅导的督查和意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并每日填写“督查日志”。

3、及时向培训中心(学校)领导、人力资源处和其它专业部室汇报晚自习执行情况。

三、晚自习作息时间
第一节:19:40-----20:25
第二节:20:35----21:20
四、对辅导老师的要求
1、辅导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应提前与教学管理处请假以便调整,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对于辅导缺席而又不办理请假手续的辅导教师,除不计辅导课时外,另外扣除1学时工作量,并通报批评。

2、辅导老师必须准时进入班级进行辅导,不准迟到早退,中途不准离岗;第2节晚自习必须照常去班里辅导,不准滞留在教员休息室聊天,否则扣除相应晚自习辅导学时。

3、辅导老师必须对学生或学员严格进行考勤并填写“教室日志”,负责所任课程的辅导,保证晚自习的安静和有序,并负责意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晚自习辅导督查决定
内蒙古电力公司培训中心 2011年6月1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