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企业质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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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手册
编制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文件编号: HJGJ/SC-02-2006
编制:体系编写小组
审核:
批准: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
分发号:
持有人:
发布日期:2006-10-01 实施日期:2006-10-03
本公司依据《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和CNAS-CL01:2006(idt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并参照GB/T 19001-2000(idt ISO 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2003年6月8日颁布的第1版《质量手册》实施修订改版,编制了第4版《质量手册》。
新版《质量手册》进一步完善了检测工作各环节的质量要求,是指导本公司建立、实施并不断完善管理体系的准则,是开展检测工作的规范和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持久稳定、安全可靠的重要手段。
经审定,本手册符合本公司管理体系实际情况,现予以正式发布,并于2007年8月03日起正式实施,请本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日期:2007年6月01日
0.4 范围、引用标准和术语
0.4.1 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
0.4.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手册中引用而构成本手册的条文。
a)《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b)CNAS-CL01:2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dt ISO/IEC17025:2005);
c)GB/T 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 9001-2000);
d)GB/T 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e)有关各项检测的有效法规、标准等。
0.4.3 术语和定义
本手册引用《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中的有关术语:
0.4.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注2: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0.4.3.2 检验实验室 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0.4.3.3 校准实验室 calibration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0.4.3.4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注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注3: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0.4.3.5 检验test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
0.4.3.6 校准方法 calibration method
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0.4.3.7 检验方法 test method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0.4.3.8 检定(验证)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0.4.3.9 质量体系 quality system
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0.4.3.10 质量手册 quality manual
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
注:质量手册可以列出与实验室质量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
0.4.3.11 参考标准 reference standard
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0.4.3.12 标准物质 reference material
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地确立了的特性、用于校准仪器、评审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0.4.3.13 有证标准物质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
附有证书的参考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
平的不确定度。
注1:有证参考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是通过对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进行测量而确定,并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
注2:当物质与特制的器件结合时,例如,已知三相点的物质装入三相点瓶、已知光密度的玻璃组装成透射滤光片、尺寸均匀的球状颗粒安放在显微镜载片上,有证参考物质的特性有时可方便和可靠地确定。
上述这些器件也可以认为是有证参考物质。
注3:所有有证参考物质均应符合本规范中测量标准的定义。
注4:有些参考物质和有证参考物质,由于不能和已确定的化学结构相关联或出于其他原因,其特性不能按严格规定的物理和化学测量方法确定。
这类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了它的国际单位。
0.4.3.14 溯源性 traceability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注1:此概念常用形容词“可溯源的”来表述。
注2:这条不间断的比较链称为溯源链。
0.4.3.15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
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对实验室的校准或检验工作进行判定。
0.4.3.16 要求 requirement
为能识别和考核一个实体,将对其特性的需要转化为一系列定量的或文字描述的规范。
0.5 质量手册的管理
0.5.1 质量手册的批准和解释
0.5.1.1 质量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全公司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0.5.1.2 质量手册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综合室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工作。
0.5.2 质量手册的编制、修订和改版
0.5.2.1 质量手册由质量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起草,经会议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发布。
0.5.2.2 质量手册的修订由质量负责人组织修订或改版。
修订或改版质量手册时,必须保存修订前的原始文件,以便追溯修订历程。
修订文件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修订质量手册:
a)本公司组织机构或管理职责有重大变化;
b)编制手册所依据的标准、法规有较大变动;
c)调整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d)体系文件审查中确定有修改需求时;
e)其它导致必须修改的情况。
0.5.3 手册的发放与保管
0.5.3.1 综合室将手册编号、登记后由持有者签收。
手册的发放范围为与质量活动关系密切的人员。
0.5.3.2 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在手册上涂改,不得外借。
0.5.3.3 手册分“受控”与“非受控”两种文本,手册上要标明受控状态。
本公司内部使用和提供给认可机构的为“受控”文本,提供给上级有关部门、有关用户的为“非受控”文本。
受控手册的发放范围或非受控手册的发送均需经质量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并登记。
0.5.3.4 手册持有者调离本公司时,应将手册交还综合室并办理有关手续。
0.5.3.5 各版手册应至少有一份长期保存在综合室,并标志存档。
0.5.4 手册的宣贯
0.5.4.1 《质量手册》经审核批准后,由质量负责人组织宣贯,各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各部门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学习,使全体员工熟悉本公司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承诺,并了解手册中与各自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与规定,严格遵照执行。
0.5.4.2 综合室应对新进的职工进行质量手册的学习培训。
1.1公司概况
杭州建工检测有限公司前身为杭州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试验室,该中心试验室组建于1960年,1990年4月由浙江省建设厅核定为“建筑工程壹级试验室”。
1993年经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审查,由浙江省建设厅核发对外承接建筑工程检测和试验业务许可证书。
2001年2月由浙江省建设厅核定为“市政暂定二级试验室”。
现有员工1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一人,工程师3人,政工师1人,技术员3人,技工3人。
40多年来,我公司注重科技进步,不断发展壮大。
现拥有混凝土、水泥、砂浆、砂石、钢材、墙体材料、土壤全套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机及配套仪器设备,配备有混凝土非破损检测试验仪器。
建有水泥、混凝土和水泥砂浆、混合砂浆标准养护室。
对计量仪器设备定期检定,仪器设备完好率达到100%,量值传递准确。
并配备了三台电脑,建立局域网,实现了电脑化管理。
为了保证试验的准确性、公正性,我公司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科学完善的质量体系,制订了一系列严密的规章制度,使公司质量管理水平和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承接建设工程检测业务不断扩大,其中有友好饭店、杭州国际大厦、杭州铁路新客站站前广场、杭州游泳健身中心、杭州黄龙体育中心等工程获得国家、省、市各级优质工程奖,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1.2公司辨认
公司董事长:王明和
单位:杭州建工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环城北路40号
电话:(0571)85193553
邮编:310004
为保证杭州建工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特作声明如下,望全体工作人员遵照执行,同时希望有关单位监督。
1、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严格遵守《质量手册》的规定,在检测工作中,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及细则等进行,以诚实、公正的态度确保各项检验工作的质量,并对检验结果负责。
坚决抵制来自商业,行政或其它方面的影响。
2、公司不以经济指标考核内部人员,而应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及提供良好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取得良好的社会信誉度,以此来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
3、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为客户保守秘密,不得参与受检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开发,未经受检单位同意,不得透露客户的技术资料、样品及检验数据和结果。
4、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凡因失职或违章而造成的检验质量事故均应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5、对因工作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总经理:
年月日
3.1 质量方针
科学、准确、公正、规范 3.2 质量方针说明
3.3 质量目标
3.3.1检测报告缺陷率小于0.1% 3.3.2承诺的检测时限完成率大于99% 3.3.3顾客满意率达到98%以上
检测报告缺陷率= ×100%
检测事故率= ×100%
完成率= ×100%
顾客满意率=
统计期内存在一般以上缺陷的报告数
统 计 期 内 报 告 总 数
统计期内出现检测事故的检测批次数
统 计 期 内 检 测 批 总 数
统计期内承诺时限内完成的检测批次数
统 计 期 内 检 测 批 次 总 数
3.5 管理承诺
通过实施管理体系,使全体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确保本公司管理体系遵循《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和CNAS-CL01:2006(idt ISO/IEC 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以下简称认可准则)运行并持续改进管理体系。
3.6 检测质量承诺
本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保证客观、公正、准确。
保证测量的溯源性,做到检验结果与国际基准一致。
当有强制性要求或客户要求时,能够对检验结果的不确定度进行评估和表述。
3.7 服务水平承诺
本公司服务水平能达到评审准则和认可准则的要求,保证达到国内同类注册实验室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杭州建工检测有限公司
总经理:
日期:2006年10月01日
4 管理要求
4.1 组织
4.1.1 本公司是独立法人机构,具有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的检测职责和能力。
本公司的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保证本公司进行的各项检测工作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4.1.2 本公司从事的各项检测工作应满足评审准则要求,本公司识别并满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客户的需求。
本公司应保持与上述机构及客户的沟通与联系,及时获得上述机构的指令、文件及客户的要求,适时地文件化并纳入本公司管理体系。
4.1.3 管理体系覆盖在本公司固定设施内和现场临时设施中进行的检测工作。
4.1.4 已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赋予其必要的权力和资源,明确其职责,对不符合检测工作进行控制,识别对管理体系或检测程序的偏离,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这种偏离。
4.1.5 本公司采取各种措施,保证管理层和全体员工不受任何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不受来自于内部/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4.1.6 保护委托方机密和所有权,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
具体执行HJGJ/CW01-2006《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4.1.7 本公司不从事检测以外的、有潜在利益冲突或损害本公司判断独立性和检测诚实性的活动,制定并实施HJGJ/CW02-2006《实验室诚信度的保证程序》,保证公正性,避免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检测能力、公正性、判断或运作诚实性的可信度的活动。
4.1.8 总经理是本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制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主持内部机构设置、人员任用、技术业务、行政后勤等全面领导工作。
公司设质量/技术负责人一名,负责质量体系建立和有效运行,全面负责技术工作。
4.1.8.1本公司下设综合室和检测室。
组织机构图如下:
公司组织机构图
4.1.9 实验室技术工作、质量管理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本公司的技术运作是从识别客户需求开始,到利用资源将客户需求转化为检测结果,最终为客户出具检测报告工作的全过程,它是实验室工作的主线,但必须在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和支持服务的协助配合下才能完成并符合评审准则的要求以及满足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及认证机构的要求。
本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是领导和控制实验室进行与检测工作质量有关的相互协调的活动,它贯穿于实验室整个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中。
它由各级管理层进行,对各项活动起到策划、组织、领导、控制和监督作用,目的是为了高效地完成预期的质量目标。
本公司的支持服务是为实验室的技术运作服务的,它的任务是为实验室技术运作做好一切资源上的准备,但其仍应符合实验室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
4.1.10 为了确保本公司的管理工作、检测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不受领导者不在岗的影响,本公司实行指定代理人的权力委派制度。
代理人应满足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要求。
a) 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当不在岗时,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
b) 当技术负责人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时,由质量负责人代行使其职权.
c) 当质量负责人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时,由技术负责人代行使其职权.
d)当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专业室主任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时,或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同时不在岗时,指定专人代行其职责。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其行使职权,并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生效,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e)职权代理人在代理期间仅对被授权范围内的工作行使职权。
f)各室主任不在岗时,由各室代理人代行其职责。
4.1.10.1实验室授权签字人的识别:
4.1.10.2为了保证本公司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当质量/技术负责人和各部门负责人不在岗时,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其职责,当代理人也不在岗时,由总经理临时授权。
权力委派识别:(权力委派仅限检测业务范围)
4.1.11 任命熟悉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资深人员担任质量监督员,由质量监督员对检测过程进行连续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测人员检测的方法、程序、结果是否
符合要求。
具体执行HJGJ/CW03-2006《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4.1.12 本公司授权签字人由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验工作三
年以上(含三年),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并经评审准则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经认证机构考核合格,方可负责检测报告的批准或签发。
授权签字人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a)具有相应资格、职责和权力;
b)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从事与签发项目有关的工作5年以上;
c)熟悉检测管理程序及报告的有关要求;
d)掌握本公司的业务范围;
e)具有对相应检测结果进行评定的能力;
f)熟悉有关本公司检测项目方面的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
4.1.13 职责和权限
本公司明确规定从事有关质量活动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所有人员均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权限,使各项检测工作满足客户、上级管理部门及CNAS的要求。
4.1.13.1 部门及岗位职责
4.1.13.1.1 总经理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主持公司工作;
(2) 负责制定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3) 确定公司机构设置,配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决定公司各类人员的聘任;
(4) 主持质量体系管理评审活动,决定事故处理意见;
(5) 批准新建项目、改造项目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6) 决定业务、行政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决定的事宜。
4.1.13.1.2公司副经理
协助总经理做好公司日常管理工作。
4.1.13.1.3技术负责人
(1) 全面主持公司技术工作;
(2) 主持公司新增检测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技术审核;
(3) 负责公司测量设备的正确配备和测量设备申购、停用、报废的技术审核;
(4) 负责检测工作细则等作业指导书的批准,负责测量设备周检计划批准,负责
非标准方法的审批;
(5) 负责检测工作所需环境和设施配置的技术审核;
(6) 负责对检测过程中技术问题允许例外偏离的批准;
(7) 负责解决公司日常检测工作中的各类技术问题;
(8) 负责组织开展技术校核工作及编制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结果评价报告
(9) 负责公司检测报告型式设计;
(10) 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4.1.13.1.4 质量负责人
(1) 全面主持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质量体系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3)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4) 主持质量体系审核和组织管理评审;
(5)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评审,各项计量认证/认可的准备工作;
(6) 负责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的组织实施;
(7) 负责指导和组织质量监督活动的开展;
(8) 负责外部服务和供应质量保证的监督;
(9) 负责公司事故的分析调查和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10)负责顾客抱怨的处理;
(11)负责公司质量活动中允许例外偏离的批准;
(12)负责公司检测报告质量、测量设备管理状况和样品管理状况的监督;
(13)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4.1.13.1.5综合室
(1) 负责检测业务受理、分流、下达,样品的接收、发放、退样;
(2) 负责政府部门指令性检测任务的计划编制和任务下达;
(3) 负责人员培训、考核和人员技术档案管理;
(4) 负责公司测量设备、消耗材料等供应商的选择和质量保证;
(5) 负责测量设备购置、验收、建帐、建档、停用、报废等管理;
(6) 负责测量设备量值溯源工作,负责编制测量设备周检表;
(7) 负责公司受控文件及资料管理;
(8) 负责检测报告副本和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
(9) 负责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归档保存;
(10) 负责公司环境和设施保障,负责公司内务管理;
(11)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1.13.1.6检测室
(1) 执行公司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按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完成检测工作;
(2) 开展检测室业务、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3) 负责检测工作、抽样工作安排;
(4) 负责测量设备的周期检定工作;
(5) 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工作;
(6) 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标识、修理等环节的管理;
(7)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调研工作;
(8) 负责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的处理,对事故提出处理方式及采取相应纠正措施;
(9) 对检测过程中的偏离提出纠正意见,审核质量职责范围内允许例外偏离申请;
(10)负责技术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测量设备的运行检查;
(11)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1.13.1.7 质量监督员
(1) 在质量负责人的组织指导下,按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专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活动;
(2) 排除干扰,不受任何压力影响,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独立性;
(3) 及时将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上报室主任或者质量负责人;
(4) 负责对质量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的验证。
4.1.13.1.8 内审员
(1) 严格按内部质量审核依据开展内审工作;
(2) 尊重事实,如实记录被审核方的实际状态,保证审核的客观、公正;
(3) 独立地作出判断,不屈从于无事实依据而要求改变审核结论的压力,忠实于得出的客观结论;
(4) 对提交的审核记录及报告负责;
(5) 对审核结果中的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纠正措施进行验证。
4.1.13.1.9 检测报告审核人员
(1) 按公司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检测报告审核程序和审核内容对报告进行独立的审核;
(2) 对报告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报告编制人进行改正;
(3) 在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上签字。
4.1.13.1.10 检测报告批准人员
(1) 按公司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检测报告批准程序和批准内容对检测报告进行批准;
(2) 对发现问题的检测报告有权告知报告编制人和审核人,使其更正;
(3) 独立地进行判断,不受来自于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
(4) 在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中指定的位置签名。
4.1.13.1.11检测人员
(1) 正确执行标准、作业指导书等技术规范;
(2) 对原始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 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干扰,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为顾客保密和保护所有权;
(4) 做好实验室和办公室的日常安全、卫生、清洁工作;
(5) 检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室主任或质量负责人报告;
(6) 负责检测原始记录的校核和检测报告的编制工作;
(7) 严格按公司程序文件的相关要求作好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管工作;
(8) 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4.1.13.1.12样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主动热情做好收样、发样、退样、样品销毁工作;
(2) 做好样品的符合性检查;
(3) 负责样品唯一性标识的标识工作,防止样品混淆;
(4) 做好样品的保管工作,保持样品库清洁整齐;
(5) 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4.1.13.1.13 业务受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接受顾客就检测业务的各种问题的咨询;
(2)负责与顾客就检测方法的确定、检测样品的要求和准备、检测时限、检测费用以及其他有关检测的问题与顾客进行协商并予以确认;
(3)负责指导顾客填写“检测委托书”;
(4)负责检测报告的发放工作;
(5)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4.1.13.1.14 设备计量管理员岗位职责
(1) 编制公司测量设备周期检定/校核/验证计划,实行动态管理;
(2) 负责公司所有测量设备状态标识管理;
(3) 负责公司测量设备周检计划的组织和实施;
(4) 负责测量设备档案管理工作;
(5) 完成室主任交办的工作。
4.1.13.1.15 文件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司受控文件的登记、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2) 跟踪标准等技术规范的有效性,及时收集有关标准,保证技术文件的现行有效;
(3) 负责公司受控文件档案管理及借阅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