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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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2012—2016年)》(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党(工)委组织部:
现将《牡丹江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2012—2016年)》(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修改、补充、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并于3月2日前反馈给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联系电话:6171633,邮箱:mdjswzzybgs@。

中共牡丹江市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牡丹江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
(2012-2016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固本强基工程的战略高度,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在新的起点上求实创新、跨越争先,构建和谐幸福牡丹江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今后5年,要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创新发展党员工作机制,狠抓薄弱环节入手,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使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明显壮大、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明显改善。

新发展的35岁以下青年、妇女、高中以上文化、生产工作一线党员人数明显增多,比例明显增大;农村党员队伍年龄偏大、青年和妇女偏少、文化素质偏低、能力偏弱的状况明显好转;“两新”组织从业人员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员入党人数明显增加。

2012—2016年,全市计划发展党员26500名左右,平均每年5300名左右,每年发展的党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占70%左右,妇女占40%左右,高中以上文化占85%左右,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占60%左右。

到2016年末,预计在全市党员总数中,35岁以下青年占党员总数的30%以上,妇女占3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75%以上。

三、工作重点
1、拓宽源头,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一要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各级党组织要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围绕工业立市、金融强市、贸旅牵动战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实两创”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作用,增强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吸引力、号召力和凝聚力,激发广大群众对党的热爱和信任之情,使更多优秀分子主动向党组织靠拢。

二要变被动等待为主动引导。


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帮助群众提高对党的认识,广泛开展群团组织推优、党员结对帮扶等活动,引导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使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发展对象数量保持5:1的比例。

农村党组织要大力实施“三源工程”,注重在农村致富能手、复员转业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培养“苗子”;企业党组织要注重把专业技术骨干、生产经营管理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各级党组织要继续加大对私营企业主的引导、帮扶和教育力度;街道社区党组织要着重围绕社区骨干居民、“两新”组织中的优秀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流动人口中的优秀分子,开展有针对性的引导教育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重视在青年干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

三要营造培养锻炼的良好氛围。

通过认真落实学习培训、实践锻炼、联系培养、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为积极分子营造全方位、多角度的成长锻炼环境。

既要对入党积极分子加强政治理论、业务文化知识、生产实用技术的培训,又要通过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

继续强化培养联系人跟踪培养作用,广泛开展党员与积极分子“手拉手”、“结对子”、“一帮一”等活动。

严格落实考察、评议制度,及时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使入党积极分子早日成熟。

2、抓住重点,加大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力度。

一要制定发展规划。

各县(市、区)要按照《牡丹江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农村发展党员工作5年规划,各乡镇(街道)、村要有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要建立“每季度一上报、每半年一检查、每年一通报”制度,切实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工作落实。

二要强化目标要求。

继续加大预防新重点村出现的工作力度,实行计划单列管理,全市876个行政村,每年每村至少确定1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双带”能力较强、有志愿加入党组织的优秀青年作为县级重点培养对象跟踪培养,其中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每年要力争发展2—3名新党员,培养6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使发展青年农民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比例不小于1:5,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基本达到“四个没有”,即:没有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没有无35岁以下青年党员的村;没有未发展女党员的村;没有无党员的村民小组。

未来五年,全市农村新发展党员的数量应保持在每年900名左右的基数上均衡增长,其中35岁以下青年达到8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或有一技之长的青年农民要达到90%以上,妇女党员达到35%以上。

三要明确工作重点。

要重点在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岁以下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文化素质偏低、年龄老化的问题;要重点在政治素质好、致
富能力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队伍能力弱化、带头致富能力不强的问题;要重点在村委会成员、非党村干部、村后备干部、复退军人和妇女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村党组织班子后继乏人的问题;要重点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中发展党员,着力解决部分村民小组和自然村没有党员的问题。

同时,要通过专业协会党组织把农村各类种养专业户、个体私营业主、产业化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3、优化结构,积极做好在生产工作一线、青年、妇女和高校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一要坚持不懈地发展生产工作一线的优秀分子入党。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做好在优秀生产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中发展党员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注重从管理和技术骨干、生产经营能手和专门技术人才中发展党员,农村党组织要把活跃在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和种养殖大户、致富能手吸引到党组织周围,社区党组织要注意做好在社区专职工作者、复退军人、待业大中专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二要注重提高优秀青年和妇女的比例。

通过工、青、妇群团组织“推优”等方法,把教育、卫生、商贸、金融、旅游等青年、妇女相对集中的行业中,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较好、工作业绩突出的青年、妇女吸收到党内来,解决党员队伍年龄、性别结构不合理现
象。

三要切实做好高校新发展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

充分发挥校、院(系)两级党校的教育功能,切实做好大学生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开设宗教问题专题讲座,解决好思想入党问题。

落实培养人责任制,严把培养教育关、条件关、程序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

探索“2+1”、“3+1”(2年或3年在校教育加1年社会实习或见习)教育模式,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和专业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党员占在校大学生比例每年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到2016年,我市普通高校大学生党员占在校大学生的比例力争达到11.0%。

4、探索创新,不断壮大“两新”组织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的力量。

一要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

继续扩大开展两类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党员纳入社区管理试点工作成果,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联络(系)员,推进属地化管理,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及时将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行业协会等“两新”组织中的优秀员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业务骨干,以及工会、共青团干部等吸纳到党组织中来,使“高学历、高科技、高层次”的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人数逐年增加。

努力实现“两新”组织发展党员数量占“两
新”组织中就业人员总数的4.5%左右,达到“50人以上企业基本有党员,100人以上企业基本有党组织覆盖”的目标。

按照全省“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确保全市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党的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要积极探索在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新路子。

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把外来、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其他流动人员纳入发展党员工作规划,主动承担教育培养的职责,积极探索在外来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新路子,通过建立外出务工人员档案、流动人员管理站,成立外出务工人员党支部、社区党员活动(管理)中心,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体系,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双向信息交流等措施,切实做好外来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员入党工作。

5、严格标准,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

一要严把入口关。

要正确理解和掌握党员标准和内涵,既要防止求全责备,抬高“门槛”,使入党申请人望而却步,又要防止随意降低标准,曲解标准。

在全面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中,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否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的成绩,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二要强化培养教育。

要对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教育和共产主义
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

要进行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教育,引导和教育积极分子做务实创新、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模范。

要进行爱党教育,教育积极分子增强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和战斗力。

三要严格执行发展程序。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的意见》,严格执行积极分子推荐、培养教育、计划、预审、公示、票决、责任追究、工作分析和报告、工作监督检查9项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四要充分发扬民主。

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行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票决制,坚持党组织监督和党员群众监督相结合,在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前,实行公示。

深入考察考核,开展民主评议,认真核实群众反映积极分子表现等问题。

五要形成科学的退出机制。

各基层党组织在进行党员评议、处臵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处臵工作的原则性;要严格操作规程,注意处臵不合格党员工作的规范性。

一般情况下,未经一年以上考察培养、未经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党内争议较大或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党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
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目标,明确各级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明确任务要求,加强考评考核,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健康、稳步进行。

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发展党员工作薄弱的农村和“两新”组织建立联系点,具体指导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任期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专兼职组织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市委相关规定设臵组织员机构,配齐配强组织员队伍,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同时,还要注意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合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2、结合实际,科学规划。

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相应制订好本地、本单位的发展党员工作规划,要增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避免发展党员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每年发展新党员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保持数量的相对稳定,不能大起大落,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数、发展数上下浮动力争控制在3%以内,并要提前与市委组织员办沟通。

在新党员的年龄、性别、文化结构、一线分布等方面,已经达到目标要求的,要努力保持稳定;尚未达到要求,甚至差距较大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市委组织部将每半年组织一
次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是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未能全面完成发展党员年度计划的,要形成报告,以党委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委组织部。

3、严格考核,强化监督。

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建目标考核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考评制度,加强督导检查。

要制定发展党员预警、调控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施定期检查、季度报表、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及时发现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整工作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对不重视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委,要加大组织整顿力度,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对连续两年没有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及其书记,要取消评选党建工作的先优资格;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由于工作失职、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等原因给党的利益带来损害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组织处臵或党纪处分。

附:牡丹江市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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