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基本术语-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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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基本术语》(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水电站基本术语》起草工作组
二〇二〇年三月
《水电站基本术语》(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11号),《水电站基本术语》(计划编号20190621-T-524)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负责起草。
(二)主要工作过程
2019年4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全面启动了标准编制工作。
在资料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了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及研究工作的方式,初步提出了术语标准框架,考虑从服务于水电站各设施设备运行调度、检修维护及试验等相关生产活动的角度出发,将术语分为水电站、水库、水工建筑物、水轮发电机组、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公用辅助系统、金属结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等大类。
2019年4月至6月,编制组结合近年来水电站快速发展建设的实践,进行了广泛调研和专题研讨,参考了已发布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方面的文献资料。
编制组从收集到的资料中采集和记录术语,并基于标准框架对名词术语进行筛选。
通过对名词术语的收集、汇总、整理、筛选,初步形成4385个词汇构成的术语集。
2019年7月至9月,编制组根据系统性、实用性、规范性、先进性的标准编制原则,综合考虑各分类词汇的常用情况和粒度,参考水电站运行管理专业分
类,经过多轮研讨,对标准框架进行了调整,修改为水电站、水库、水工建筑物、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电气系统及设备、控制保护与通信系统及设备、公用辅助系统及设备、金属结构、调试与试验、运行维护等大类,对术语词条进行精简,收录术语2618个。
编制组持续收集、整理、研究相关资料,经过多轮研讨,初步明确术语定义,形成了《水电站基本语》标准初稿。
2019年10月至2019年11月,编制组持续修改完善标准草稿。
2019年11月15日,在北京组织召开标准启动会暨初稿评审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听取编制组的汇报,并对标准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编制组根据专家意见,对标准初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优化调整了标准框架,标准框架调整为基础术语、水库、水工建筑物、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高压电气系统及设备、控制保护与通信系统及设备、公用辅助系统及设备、金属结构、运行调度、检修维护及试验等,共10大类,收录术语2140个,编制组进一步研究完善了相关术语的定义。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编制组编写形成标准编制说明等材料,持续修改完善标准草稿,准备标准征求意见材料。
编制组内部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对标准初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共有术语2068个。
(三)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标准草案起草单位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等。
二、编制原则
水电站基本术语涉及的专业范围广泛,确定编制范围、选取原则是本标准编制工作的重点。
通过归纳总结、对比分析后最终确定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如下:1.系统性
水电站基本术语标准需综合考虑水电站运行管理的需求,与水电工程规划设
计、建设施工等相关专业标准充分对接,系统性地囊括水电站运行管理常用术语。
2.实用性
水电站基本术语标准遴选在水电站运行管理中广泛、频繁应用或逐步推广的术语,具有较强的实际应用意义。
3.规范性
水电站基本术语标准充分借鉴吸收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相关标准中的术语概念,选取当前行业内具有普遍共识的理解,确定其相对规范、一致的定义,确保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标准的统一性。
4.先进性
水电站基本术语标准编制过程中综合考虑水电站运行管理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和需要,充分借鉴并吸收相关国际标准的相关定义,保持标准的先进性。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本标准是水电站的基础性标准,标准中的常用术语和定义为水电站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试验等相关生产活动提供参考和依据,也是水电行业其他标准编制时引用和参考的重要依据。
本标准编制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充分反映行业特点。
水电站基本术语,以突出水电行业特点和用户需求为目的,对与水电行业相关性不强的相关专业术语,本标准中原则上不再收录。
例如,在电工、机械、材料等行业或领域,均发布了相应专业术语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因此,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对这些与水电站相关、但自成体系的专业领域,只收录了部分较为通用、与水电站相关性较强的术语。
(二)突出实践需求。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大中型水电站的建设,水电行业对于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积累了大量经验。
为与水电站工作实践相匹配,同时也满足各专业领域的使用需求,按照基础术语、水库、水工建筑物、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高压电气系统及设备、控制保护与通信系统及设备、公用辅助系统及设备、金属结构、运行调度、检修维护及试验等10个部分确定一级目录,划分各章。
按此原则,在各章内,也根据现在通行的水电站实践模式,
按专业门类、工作流程进行分节,突出逻辑关系,形成二级、三级及以下的层次结构,以便查询使用。
(三)紧跟技术进步。
根据近些年来水电技术发展的新理念、新成果,收录了相关术语。
例如,在机电专业,流域集中监控、智能化为水电站带来了巨大革新;大型升船机成功建设运行,此外还兴建了更多的抽水蓄能电站,也收录了相关术语。
技术进步影响到水电站的方方面面,本标准的编制时充分考虑了这些情况,收录术语时尽可能反映了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四)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参考或查询了以下资料:
1、近年来由国标委、住建部发布的与水电站有关的国家标准;
2、近年来由国家能源局发布的与水电站有关的DL、NB系列标准;
3、近年来由水利部发布的、与水电站有关的SL系列标准;
4、相关专业技术标准归口部门发布或管理的行业标准;
5、与水电站相关的专业基础文献。
在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对这些名词术语作了进一步整理和研究,尽量采用了相应术语标准中的定义,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四、标准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
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水电标准化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撑,有利于解决缺乏统一的水电站常用术语标准引起的歧义和误解问题,助推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有利于经验的交流、传播,提升水电站运行管理水平,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相互协调,无冲突。
六、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水电站的基础性标准,规范了水电站常用术语及其定义,涉及水电
站运行管理和检修维护运行等相关生产活动,建议本标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七、贯彻该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适时组织对其进行宣贯。
建议相关水电站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单位等,在水电站管理以及水电行业相关标准的编制等工作中积极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术语。
八、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水电站基本术语》起草工作组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