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摩洛哥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文物局关于摩洛哥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
的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08.05.28
•【文号】办政函[2008]414号
•【施行日期】2008.05.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摩洛哥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办政函〔2008〕414号)
外交部亚非司:
你司关于摩洛哥记者团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
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8年5月至6月拍摄北京故宫外景和长城。
具体拍摄内容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商定。
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