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销售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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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保险销售团队的高效运作,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心,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此制度旨在明确保险销售人员的出勤要求,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保险销售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以及合同工。
三、工作时间
1. 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具体规定,通常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1小时。
2. 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但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有权安排加班,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3. 公司将根据业务淡旺季、员工工作性质等因素,适当调整工作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4.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班,应向直接上级申请并获批准。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 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
识别、刷脸识别、账号密码登录等。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严禁代签、伪造签到记录等行为。
2、签到次数和时间
-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50至09:10,下班签到时间为工作日下午18:00至18:20。
- 员工应按时签到,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 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者,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 因公外出期间,员工需保存相关出差记录、客户拜访记录等证明材料,以备考勤核查。
4、忘记签到处理
- 员工如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当天内向直接上级说明情况,并由上级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签。
- 补签申请需提供充分证据,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更新考勤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员工遵守考勤规定。
- 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实报告考勤情况,并对个人考勤记录负责。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 请假申请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特殊情况(如突发疾病、家庭紧急事务等)无法提前申请的,应在请假当天尽早通知上级。
- 请假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请假审批权限
- 一天以内(含一天)的请假,由直接上级审批。
- 两天至三天(含三天)的请假,由直接上级审批并报部门负责人同意。
- 四天以上(含四天)的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 请假审批权限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规定以公司通知为准。
3、请假销假要求
- 员工请假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后,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销假,并提交相关请假证明材料(如病假条、事由证明等)。
- 如请假期间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员工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按请假程序重新提交申请。
- 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批准的请假结束后,员工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有违反,将按照旷工处理。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 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公众假期等。
- 员工申请休假,需根据不同假期类型,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 休假申请应包含申请假期类型、起始日期、结束日期、请假原因等详细信息。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 病假:员工因病需休息,需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
-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丧假。
- 产假:女性员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年假规定
- 员工自入职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享受年假。
- 年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和公司规定确定,具体标准以公司通知为准。
- 年假应在当年内使用完毕,逾期未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4、产假、陪产假规定
- 产假:女性员工根据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享有工资待遇。
- 陪产假:男性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陪产假,期间享有工资待遇。
5、公众假期安排
- 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放假计划。
- 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公众假期安排,并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 公众假期期间,如需安排加班,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 迟到:员工未在规定上班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迟到。
迟到时间以分钟为单位计算,累计计入个人考勤记录。
- 旷工: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签到且未经批准缺勤的,视为旷工。
旷工分为全天旷工和半天旷工。
- 迟到处理:迟到累计超过规定次数,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 旷工处理:对旷工行为,公司将按照旷工天数进行工资扣除,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纪律处分措施。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 未请假缺勤或伪造签到记录的,一经发现,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等处分。
- 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 旷工当天,扣除当日工资。
- 连续旷工超过规定天数(如连续三天),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 旷工累计达到规定次数(如一年内累计五次),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 员工如未按时签到,应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 因个人原因未签到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 因系统故障等非个人原因未签到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协助解决。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 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对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
- 主管应定期检查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主管应公正、公平地处理员工的考勤问题,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 员工如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或故意隐瞒、谎报考勤情况的,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 对涉及违法行为的,公司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