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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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1.07
•【字号】陕工商字[2008]3号
•【施行日期】2008.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表彰2007年度“创佳评差”
竞赛活动最佳单位的决定
(陕工商字〔2008〕3号)
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保持和发展了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新突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工商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迎奥运、讲诚信、促和谐、满意在工商”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树立工商新形象;积极开展“六大创建”活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深入。

为全省工商系统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证,涌现出了一批在“创佳评差”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努力构建和谐工商,推动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省局决定:授予西安、宝鸡、咸阳、安康四个市级工商局和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宝鸡市工商局陈仓分局等21个县级局(所)为2007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

省局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出新的成绩。

省局号召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在监管执法水平上有新提升,在服务大局上有新局面,在维权能力上有新突破,在依法行政上有新成果。

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活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求真务实,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市场环境,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七日附:
2007年度“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西安市工商局
宝鸡市工商局
咸阳市工商局
安康市工商局
西安市工商局碑林分局
西安市工商局雁塔分局
西安市工商局未央分局
宝鸡市工商局陈仓分局
陇县工商局
三原县工商局
礼泉县工商局
定边县工商局
神木县工商局
延安市工商局宝塔分局黄陵县工商局
南郑县工商局
城固县工商局
安康市工商局汉滨分局旬阳县工商局
山阳县工商局
镇安县工商局
华县工商局
渭南市工商局高新分局铜川市工商局印台分局杨凌工商局后稷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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