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单位三审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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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单位三审制研究
前些时,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出版单位‘三审三校’制
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
“三审三校”制度是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内容编辑环节的基本制度。

近期发现,一些出版单位内部管理失范,“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到位,
有的流于形式,严重影响内容导向和出版质量。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
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出版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完善出版单位制度建设,排查风险隐患,特安排开展全国性
的专项检查。

“三审三校”制度是有密切关联但又有所区别的内容把关制度。

相比而言,“三审制”是更关键、更重要的编辑制度。

它的基本内容
和要求,有关法规、条例上面有,“通知”再次予以强调:“出版单位在
内容编辑环节应履行初审、复审和终审三道程序。

在初审环节,应在审读
全部稿件的基础上,对选题内容的社会效益、文化价值和出版价值进行审核,严格把好导向关、知识关、文字关等,形成初审报告,对稿件提出取
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在复审环节,应审读全部稿件,并对稿件质量及初审
报告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并解决初审中提出的问题。

在终审环节,应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包括出版导向、学术质量、
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作出评价。

对涉及重大选
题备案内容的选题,要按规定督促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

‘三审’中任
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一人担任。


事实上,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出版物的质量管理,注重相关制度的
建立和完善。

早在1952年9月,国家出版总署在《关于执行〈关于公营
出版社编辑机构及工作制度的规定〉的指示》中就明确指出:(1)设立
总编辑为首的编辑部并组成包括社外专家组成的编委会;(2)作出全年
的选题、编辑、发稿、出书计划,并拟定每季每月的计划;(3)向著作
人约稿要订立合同;(4)一切期刊、丛书的出版必须有编辑计划,并经
出版行政机关审查批准;(5)每一书稿从采用到印制成书,应实行编辑
初审、编辑主任复审、总编辑终审和社长批准的编审制度,以及编辑加工、设计、校对、印成后校读等基本程序;(6)编辑部对每一书稿都应负政
治上与技术上的责任。

这是新中国第一次明确提出出版机构对书稿应实行“三审制”。

这里的编辑制度设置,包括三审制的规定,在民国时期相关
规则基础上更加明确、更加细化,也更具可操作性。

1960年7月,文化
部出版局起草制订的《关于出版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是一个征求意
见稿。

这个《规定(草案)》对于新中国成立初的编辑审稿制度作了进一
步强调,且要求更加细致,明确指出:“各出版社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书
稿编辑审校制度(包括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规定各级编辑人员和校对人
员的职责。

必须严格执行三级(责任编辑、室主任(组长)、总编辑)审
稿制。

每一种书稿,必须有总编辑或副总编辑一人作过一定方式的审阅
(通读、抽查或主持集体审阅)并签字后才能发稿,对出版的书稿负政治
责任,并保证书稿有一定的学术(艺术)的质量。

”这个“规定(草案)”对如何进行审稿,确保审稿质量,提出了富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出版物质量保障方面又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1992
年11月,新闻出版署《关于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这个“规定”到1997年3月3日去掉了“试行”二字,正式颁布。

它对图书质量的分
级标准和管理办法作了明确界定,制定了相应的奖励办法。

同时,将图书
出版过程质量和图书成品质量分为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四级,并规定了明确的分级考核标准。

这里,不只是就“三审制”说“三审制”,但确实涉及更深入、更系统的问题。

图书也好,报刊也罢,文稿的“三审制”不是孤立的,它应该是整个
编辑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整体出版管理的一个方面。

制度的建立固然
重要,而严格执行、落实到位无疑更加重要。

出版物质量首先是内容质量,而内容质量既包括政治质量,也包括学术质量、编校质量等,其中政治导
向是否正确,政策把握是否准确,价值引导是否合适,都是需要特别重视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更加关注文化出版机构的社会效益,倡导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明确对出版单位的考核社会效益权重占到50%以上。

而到了互联网时代,出版融合有了新发展,自媒体融媒体突飞
猛进,如何继续发挥把关人作用,如何确保出版物的内容质量和整体品质,在在需要我们认真对待。

三审中的每一审都是一个环节、一道关口,各有
其不可替代的责任。

1998年,新闻出版署图书司以图管字(98)第98号
文件下发《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它在出版领域经过逾二十年的应用,在规范编辑工作及保障图书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仍有其价值。

要特别强调和重视的是,编辑部门总编辑(社长或主编)作为最后一道关
口的把门人,担负着更加艰巨而光荣的使命。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
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从事内容创作生产传播的文
化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编辑委员会、艺术委员会等专门机构,强化总编辑
等内容把关岗位的职责,对涉及内容导向问题的事项,具有否决权。

”可见,权力很大,当然责任也就不小。

前不久,有学术期刊主编不仅没有尽
到质量把关的责任,管理严重失范,甚至是有权就任性,随意开设与期刊
定位、宗旨不相关的栏目,刊发明显有质量缺陷的稿件,引发学界和公众
关注与热议,成为舆论热点。

2022年元月,一篇多年前刊发于核心期刊——《冰川冻土》上的洋
洋数万言长篇论文被人扒了出来。

这篇试图建立“生态经济学集成框架”
的“宏文”,其理论和实践基础完全来自对“导师崇高感”和“师娘优美感”的感悟和体认。

这显然是有违科学研究严肃态度和学术刊物基本规范
的。

这里一个重要的问题,是这篇文章刊发的期刊《冰川冻土》,主编又正是导师本人。

这样的文章刊登出来,初审是怎样的,复审环节是否把关了,特别是主编终审时又是怎么通过的,看来都存在很大的问题。

另外一个应属于社科学术类的核心期刊——《银行家》也曝出大料,主编在这本期刊上特设《父子集》专栏,专门用于长期发表自己的书法作品和儿子的散文随笔等。

其实,办好一家好的学术期刊,除了固定栏目,重头文章,有时候确实是需要调节版面,张弛有度,既要丰富的内容,也需形式的多样,但那也必须和刊物的宗旨、性质、定位相关联,不能随心所欲,任意别出心裁地“突破创新”。

说到底,做报刊也好,做图书也罢,在加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守土有责、有土尽责的基础上,还需要敬畏学术,敬畏文化,严格遵守学术规则和出版规定。

具体到三审制,上述期刊的三审可谓形同虚设,尤其是终审。

看来,建立健全出版机构的三审制度,关键还在人,在那些主导图书和报刊编辑出版的关键岗位。

而加强对出版机构关键岗位关键人的监督与检查,也是落实“三审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而互联网出版如何落实三审制度,更是需要高度重视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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