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方案(德城安发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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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德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德城安发(2011)5号——————————————————————————————
德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
第二次集中行动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
通知
各镇街、各部门、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3.30”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严格预防,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确保第二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确定自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防范思想麻痹、防范工作松懈、防范较大事故抬头”为重点,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加大“三项工作”力度(安全防范、安全监管、
事故责任追究),突出春末夏初季节特点,把握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实施监督检查,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重点
(一)深入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
要制定“回头看”活动方案,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参与,既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实现较长周期安全生产的有效做法认真总结提炼,形成制度,长效实施,又要结合实际,从思想重视程度、工作措施落实、执行力和监督检查等各个方面,全面查找产生麻痹和盲目乐观的地方和根源。
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防范骄傲自满、防范思想麻痹、防范工作松懈的措施和制约机制。
并结合近期各地发生的事故教训,普遍进行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检查及风险分析,严防因麻痹松懈造成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要在巩固“五大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百日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将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转为长年性工作。
要按照区安委会关于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紧紧围绕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企业自查、部门专业检查、政府综合督查,并采取抽查、互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检查督促指导。
安监局、公安分局(交警、消防、治安)、住建局、农机局等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积极推行安全监督检查标准化,制订行业安全监督检查表,增强检查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
和针对性。
特别是对“五大领域安全生产隐患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中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逐一复查,确保隐患查得出、治得了。
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其他各部门(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质监、水利、教育、交通、农机等部门也要抓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三)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要正确处理上项目与安全发展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工作原则,将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等一并作为投资项目的准入条件。
要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防项目“带病上马”。
对新建项目要严格安全审核论证,项目建设单位对危险程度高、技术工艺不成熟的化工项目,要慎重引进和承接。
安监、发改、经信、建设等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省政府213号令和市、区政府有关要求,对重点监管建设项目设立未经安全审查合格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立项,设计单位不得进行设计,投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对非重点监管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条件论证报告报安监部门备案,确保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
要利用4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春季大培训”活动,重点是根据当前季节规律、行业特点及节后务工人员变化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要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培训和“三级、四新”教育培训,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
持证培训。
要提前筹划好6月份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
天衢、广川等镇街要尽快启动安全社区建设,整合社会资源。
要大力开展岗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群众性寓教于乐安全生产文体活动、“安康杯”竞赛活动;推进班组安全责任制体系建设、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班组规范化建设、班组队伍建设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五)及早落实夏季安全防汛措施。
要及早制定夏季安全防汛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要深入排查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逐项建档立卡,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
要加强防洪物资储备,确保各项物资充足、调配及时、有效使用。
水务部门要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并向安监、交警、交通、公路、城管执法、农业等部门通报。
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报告后,要认真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同时,要积极开展防高温、防暴雨、防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天气转暖,风干物燥,历来是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
第二次集中行动期间历经“五一”、端午、建党九十周年等重要节日和重大政治活动,交通运输密集
增加、旅游活动增多,安全生产任务异常繁重,而且这一阶段是各类项目的集中开工期、建设期,极易引发火灾和施工伤亡事故。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认识,坚决杜绝马虎大意、麻痹松懈等不良情绪和行为,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各级领导干部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定期下企业、上公路、进车间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二)抓紧部署落实工作措施。
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镇街和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第二次集中行动活动方案,确保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清晰、措施富有针对性、实效性,同时,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活动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于每月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有关领导。
联系电话:2100752;电子邮箱:dcqajj@。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问责追究。
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镇街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逐一落实行业管理部门、上级管理单位和安全监管部门,避免出现空管、漏管。
要履行好日常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应由市级监管的中央、省驻德和市属工矿商贸企业,要做到与本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要严格落实政府部
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
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对本部门(单位)所属的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直接管理责任。
三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企业安全投入、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安全设施装备、隐患排查治理等措施和基本安全条件落实到位。
四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严肃事故查处和问责追究。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