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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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和思考
XXX国税局
XXX是农业大县,涉农行业发展较快。

目前,XXX国税局辖区内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已达198户,2011年实现税收收入15973.05万元,占该局2011年总收入的31.14%,成为XXX的一项重要税源。

由于部分涉农企业纳税意识、涉税风险意识较差,如何有效防控涉农企业税收风险,成为税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之一。

一、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收购发票管理难。

收购对象难核实、收购价和数量难掌握导致了收购发票难管理。

一是擅自扩大开具范围。

对一些不该开具收购发票的购进货物行为,或根本不属于农副产品收购范围的开支,如收购人员的工资、差旅费、运输费、包装费以及招待费等费用,挤入收购价格,在发票开具上做手脚甚至虚开收购发票,借此来多抵扣进项税额。

二是擅自扩大收购对象。

从农产品经营单位、个体购入农产品,未按规定取得普通发票,为抵扣进项税额便自行开具收购发票入帐抵扣,或者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产品即使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票,为多抵扣进项税额,不主动向对方索取专用发票,违规开具收购发票入账抵扣。

三是擅自扩大收购价与量。

在价格比较透明的情况下,就虚增收购数量;在数量易于盘点的情况下,就直接虚提收购单价,或收购低规格货物按高规格货物的价格填开,多抵扣进项税额。

(二)物耗水平掌控难。

一方面农产品大多有保管期限,在收购、储备、生产环节上因管理不善易发生霉变,极易形成非正常损失,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部分企业依仗农产品难以盘点的特点,对这一部分损失不按规定进行
处理,从而多抵扣进项税额。

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产地和等级不同,其成份含量有所区别,投入产出比也不同。

企业往往会以成份含量低为借口扩大投入量,虚增原材料生产耗用数量,虚增生产成本,从而造成帐外经营难查处,或将虚购的原材料进行账面消化,制造购进与耗用的假象平衡,最终达到偷税的目的。

(三)审核检查定性难。

一是收购发票是企业自己开给自己抵扣,决定了其不可能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那样建立一整套防伪税控开票、认证、稽核系统进行监控。

二是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票对象是农业生产者,他们来源分散,索要发票意识差,这又使手工交叉稽核工作无法及时有效实行,税务机关很难一家一户找到这些人来验证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

三是农产品收购交易大多采取现金结算方式,其资金流监控难。

二、加强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
2011年9月份以来,XXX国税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籽棉收购加工、板材加工、家具制造、秸秆制炭、皮革等涉农行业专项税收检查与分析,强化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三项制度,夯实防控基础。

一是专业化分析制度。

以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税政科、收入核算科等业务科室为主体,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业化分析小组,分别负责对籽棉收购加工、枣制品加工、板材加工、家具制造、皮革加工、秸秆制炭等涉农企业的税收分析。

建立并严格执行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开展税源专题分析,及时准确地找出涉农企业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

二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深入企业采集信息,并与工商、地税、电力、水利、统计、银行、物价等相关部门建立长期和良好的数据共享机制,按月从各方获取有关纳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转及产品购销价格、供销状况等信息数据,确保及时、完整、准确地取得纳税人的相关经济
指标数据。

先后深入企业采集及获取第三方各类数据信息2000余条。

三是建立行业指引。

深入企业调研,按照纳税人规模和行业特点,围绕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重点掌握了每个行业的概况、生产工艺流程、产品销售收入确认及税款实现、各税种涉税风险识别要素及分析方法,并在分析汇总各税种政策法规依据的基础上,建立了《XXX国家税务局农产品加工(籽棉)行业管理指引》《XXX国家税务局农产品加工(枣制品)行业管理指引》等4个涉农行业税收管理指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二)召开三个会议,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一是召开一线征管讲评会。

税源管理单位对辖区的征管情况进行自我评价,重点突出对税收征管、税源监控、风险管理状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征管难点疑点问题的排查解剖。

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相互评议,发现不足,找到差距,交流经验。

对疑点数据进行点评,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意见。

同时,强化税源管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

先后开展讲评活动6次,挖掘出涉农风险性问题4类,下达督办单7份。

二是召开涉税中介座谈会。

召开了30余名涉税中介代表参加的座谈会。

涉税中介代表围绕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主题,阐述了税务中介组织在涉农税收风险防控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对税务机关如何提高征管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税务人员建议涉税中介机构,充分理解好涉农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把关,协助税务机关更有效的防控涉农税收风险。

三是举办涉农企业培训会。

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召开涉农企业培训会,向涉农企业进行宣传涉农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准确区分自产自销、外购外销等业务,明确征免税范围,详细讲解正确开具、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普通发票的各项规定,重申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规定,要求企业作好规定动作。

(三)强化三项管理,实现全面监控。

一是强化发票管理控虚开。

对涉农企业进行大排查、大摸底,由企业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通过对企业机器设备型号、能耗、工艺流程和工人数量等其本情况核查,对企业生产能力进行测算,推断出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再比对近三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核后确定企业用票量,降低了发票使用量偏差;对农产品供货者进行回访,发现收购情况与企业实际申报不符的,立即停供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开展日常巡查,详细核实企业发货单、运费等信息,核查供票情况,有效避免虚开发票现象的发生。

二是强化台帐管理控“双流”。

要求每个涉农企业均建立购销台帐,严格监控其资金流、货物流。

企业对其购销货物的购销日期、产品品名、重量、单价、金额、出售人联系方式、运输车辆型号及车牌号、收款方式及金额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并由经办人签名核实。

购进农产品入库核算时,必须在发票后附相应的过磅单、检验单、入库单、付款凭证等作为原始凭证附件。

对于大额购进农产品,实施税收管理员实地查验制度,结合本辖区农产品行业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大额查验标准,填写《大额农产品购进实地查验表》。

企业每次发货前,税收管理员要详细记录发出货物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信息,并出具实地核实报告。

通过将企业发票使用量与企业的资金流、货物流、生产能力联系起来综合评价,严格控制企业实际经营情况,防范出现购销两张皮。

目前,建立各类监控台账173户次。

三是强化预警管理控税负。

依托预警评估系统,重点分析各涉农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情况,合理确定行业税负预警值,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业税负监管。

各基层管理单位负责填制《一般纳税人行业税负监控分析表》,逐月登记一般纳税人销售收入、缴纳税款、税负等信息,每季度根据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参照同行业税负和本地企业的经营状况,积极开展评估和稽查。

截至目前,评估入库税款
399万元,稽查入库税款207万元。

三、加强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要从严格发票管理入手,强化预警监控分析,强化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提高涉农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一)强化监控,严把收购发票的抵扣关。

一是加强收购发票的发售管理。

对申请使用收购发票的企业进行资格认定审查,严格把关,对不具备收购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发售。

对取得发票领购资格的企业在发票发售上严格执行验旧购新制度,强化对其票面填写情况的监管。

加强日常巡查,对帐簿不齐全,会计核算不健全,一律不允许领购和使用收购发票。

二是加强收购发票的审核检查。

建立收购价格采集机制,定期采集农产品收购价格,计算出各品种平均价格作为税务机关在审核检查收购发票、纳税评估时的监控参考值。

建立部门之间协作机制,通过相关部门掌握农产品的预计年产量,建立农产品收购档案,在日常管理中与收购企业填开收购发票上的数量进行核实比对,防止虚抬收购数量。

三是加强收购对象真实性的核查。

对纳税人发生大宗农产品收购业务,派专人深入现场核查,审核该项业务发生的真实性。

定期对开具的收购发票进行一定比例的随机抽查,由税收管理员按收购发票上填开的销售人、地址、身份证号等情况下到村组进行必要的回访和查验。

(二)加大涉农企业监控力度。

一是加大盘存巡查力度。

加大对涉农企业盘存力度,月中对上月或上几个月的收购加工吨数、销售吨数和自用吨数累加计算,根据耗电量、加工量及产量,匡算产销情况。

二是强化台帐管理。

要求每个农产品企业均建立购销台帐,税务部门建立监控台帐,严格监控其资金流、货物流。

三是强化预警管理控税负。

依托预警评估系统,重点分析各涉农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缴纳税款情况,合理确定行业税负预警值,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业税负监管。

(三)加大纳税评估的力度。

对收购价格偏高、收购量比同期大幅增加、税负低于行业预警值、产销能力不符等异常情况的涉农企业要作为纳税评估重点对象。

对企业农产品进项税额的评析,主要利用农产品收购价格与市场合理价格是否相符、农产品的物耗率测算企业当期耗用的农产品数量,据以判断企业当期的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数量是否属实,是否存在虚增收购数量、虚报进项税额的问题。

对企业销售收入的评析,主要利用产成品的投入产出率来进行测算企业当期的产量,据以判断企业当期的产成品销售数量是否属实,是否存在瞒报销售数量、少报销售收入的问题。

(四)发挥稽查的威慑作用。

加大稽查力度,对通过评估发现有虚开收购发票的、长期纳税申报明显异常、税负偏低的、收购价格高于市场合理价格一定比例的、长期发生亏损的等企业进入稽查程序,对违规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

(五)强化税法宣传,提高纳税遵从度。

面向企业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强调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额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额在法律责任上的等同性,增强企业风险意识,提高纳税遵从度。

加强内部管理,着力提高税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技能,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涉农企业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就涉农企业生产现状及存在的税收风险向当地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争取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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