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学生自我权益保障及合理消费理念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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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学生自我权益保障及合理消费理念培养
篇一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我们虽然在年龄上已经成年,但是在社会经验等方面还处于尴尬的半成熟期。
也许在一些人眼中我们是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但是面对一些问题时,我们却明显表现出了弱势的倾向,比如在自我权益维护的问题上,大学生就经常是受害者。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
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很多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用“吃一堑,长一智”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
“吃一堑”固然能“长一智”,但这样的忍耐无疑给那些肆意侵害学生权益的人以可乘之机。
大学生自我权益维护问题的解决要从三个方面抓起:大学生自身、学校与社会。
对于大学生自身而言,最重要的是强化大学生的主体性地位。
我们应该积极开展大学生维权活动,让更多的大学生正确地认识自身权利,认识自身的主体地位,在实践中实现权利的行使,通过维护权利激发学生的主人翁精神。
建立和完善学生维权机构也是维护大学生自身权益不可或缺的。
维权机构是学生行使权利的代表,它的作用应包括宣传正确的权利知识、维护正当的法定权利、使用合理的维权方式、确立优质的服务理念。
同时我们要注意培养自身的现代法治观念。
学校应当针对大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其他形式的普法教育,而大学生也应发挥主体性,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治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培养遇到侵权事件时首先想到维权的习惯,而不是一味忍受。
学校作为学生生活的保障者自然更要把学生自我权益的维护工作落到实处。
首先,学校应大力支持大学生维权活动,形成学校内部尊重学生权利、认识学生权利的良好氛围。
其次,学校应该及时审查、清理学校现有规章制度,保证学生在法律上的主动地位。
最后,学校要建立畅通的申诉制度和其他有关奖惩制度。
学校应勇于承担在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侵权带来的损害问题,将维护学生权利作为工作的重要目的之一。
而在社会方面,应该建立严格的保障大学生权益的法律法规,鼓励并支持大学生通过各种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遇到大学生维权事件时要高效率处理,以此显示出对大学生维权事件的重视。
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惩戒力度,不能让侵犯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人逃之夭夭,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风气。
同时,大学生应树立合理的消费观。
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在自己经济承受能力之内,提倡积极、合理的消费,而不能抑制消费。
避免盲从,理性消费,要尽量避免情绪化消费,要避免重物质消费,忽视精神消费的倾向。
树立保护环境,绿色消费的观念,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和节约资源为主旨,核心是可持续性消费。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学校应帮助培养学生培养这种优秀的消费理念,加大宣传力度。
大学生的权益保护不是一蹴而就的,是一个循环渐进的过程。
因此,在积极构建大学生权益保障体系的同时,还需要学校、学生、社会的共同努力,形成“三级保护”的合力。
完善社会相关服务机制,开设服务部门,突出人性化服务理念,
全面提高大学生就业权益保障部门服务的能力,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权益保障机制,从而可以使在大学生提高自身法律维权意识的同时依靠国家相关法规政策维护自身权益,最终可以合理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