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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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和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行动计划,结合本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突出重点、优化结构、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原则,以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核心,优化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形成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专兼结合的“双师制”师资队伍,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理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师德水平、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具体工作目标:
(一)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

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对教师进行全员德育培训,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自尊自律的师德师风和全员育人的工作格局,培养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的优秀教师。

(二)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师资队伍的补充机制不断完善,到2015年,生师比达到14:1,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以上,具有硕士学位教师比例逐年提升,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5%,专业教师数达到专任教师数的55%,其中“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兼职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总量的30%。

(三)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

建立健全国家级、市级、区县级和校本四级师资培养培训体系,积极开展覆盖主要专业大类和主要文化课程的多渠道、多形式的培养培训,依托相关行业、大中型企业和职业教育集团,共建“双师型”教师企业培训实践基地。

通过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使培训专业基本覆盖本市中职校的大类专业,基本满足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建立健全中职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评估考核制度,定期总结交流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

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全面提高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

建立和完善中职校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重要内容。

定期按规定组织师德评优活动。

(二)提升校长的教学改革领导力。

充分发挥名校长培训基地作用,进一步提高校长的改革创新意识、决策执行能力以及学校管理水平。

五年内每名校
长至少参加2次培训,通过专项培训、专题研究、高级研修、经验交流和学习考察等,造就一批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掌握先进职教理念、懂专业、擅长管理的优秀校长。

(三)着力培养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

依托名师培训基地和“双师型”教师企业培训实践基地,以提升创新意识、专业实践能力、课改执行力和教科研能力为重点,通过校企合作、专家引领等方式,广泛开展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培训,每所学校每个专业的领衔骨干教师都要参加市级及行业企业的相关培训,重点培养一批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在该专业教学领域中有较高地位的专业带头人。

(四)建立新教师专项培训制度。

加强新教师专项培训工作,着重进行职业教育理念、师德素养、岗位核心技能、教学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新教师上岗前应参加市级专项培训,发挥职业教育集团、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以及高校、行业企业和教科研机构的积极作用,以顶岗实习、合作项目和专题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地培养培训新教师。

各中职校要制定和落实新教师上岗培训计划,通过师徒制、导师制和校企合作等形式开展培训。

(五)完成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

制定并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十二五‟期间职务培训学时认定和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实施中、高级教师“240、540”学时培训及认证工作。

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课改特色实验学校及专业和学科校际中心组的作用,满足不同对象的多元培训需求,开展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

实施校本培训备案制,鼓励学校创造条件激发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及校本培训。

(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中职校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逐年增加资助名额,加大资助力度,到2015年,行业企业特聘兼职教师达到600人。

要鼓励引导学校积极吸引专业急需的行业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加强和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有效补充和改善中职校专业教师的数量和结构。

(七)加强市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

重视和加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内涵建设,实现培训模式与“双师型”教师的要求相衔接,培训内容与专业教学标准相吻合。

建立完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网,开发系列培训教材、培训课程指南、名校长和名教师网络讲堂等资源。

开展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考核。

(八)建立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积极探索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与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结对的校企合作培训模式,专业技能课教师每三年到企业生产一线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公共基础课教师要定期到企业接受实践教育培训。

教师的企业实践学时(学分)和考核结果计入教师个人继续教育档案。

(九)搭建教师专业化发展平台。

继续开展两年一次的“星光计划”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和四年一次的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信息化教学大赛,使教师的专业能力在学生技能和教学竞赛及实践活动中得到不断提高。

(十)加强教师国际交流与合作。

培育和支持若干个有基础、有影响力的项目,开展多形式、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开放式
培训,选送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邀请境外专家来沪交流讲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借鉴国际先进职教办学模式的中职校长和教师。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通过互访交流、项目合作等形式,加强与境外职业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

四、条件保障
(一)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领导、规划和统筹。

在上海市教师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

下设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日常办事机构,与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合署办公。

其职责是:做好本市中职校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评价等工作,组织实施和承担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各师资培训基地承担的具体培训任务,负责日常工作和落实各项任务。

成立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学校主管部门指导学校制订师资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培训工作的制度建设。

中职校长是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全校教师培养培训的实施计划,具体落实师资培训的各项工作。

(二)继续加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

“十二五”期间,加大市、区两级政府对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力度。

市财政将大幅度投入师
资队伍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教师继续教育、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师资基地建设、专业课程及教材开发、信息化培养培训网络建设以及开展教师国际合作交流等。

各区县应根据区域工作的实际需要,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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