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搬运贮存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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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搬运、贮存安全管理制度
1、搬运时应单品种搬运,不能混合搬运;搬运时应避免野蛮搬运,造成容器或包装袋破损。
2、根据所搬运品种穿戴劳保用品:一般化学品,如无机物、醇类、苯、醚等戴布手套、穿工作服搬运;腐蚀性强的物品,如硫酸、硝酸等戴胶手套、穿筒靴、穿工作服搬运;易挥发、其蒸汽对人体刺激或毒性较大物品,戴防毒面具、戴胶手套、穿筒靴、穿防护服搬运;剧毒物品由专业人士搬运。
3、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分类、分堆贮存。
4、保管员应掌握易燃易爆物品贮存规则,不要将性质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贮存在一起。
5、可燃、易爆物品的堆垛,应符合堆垛、贮存的一般要求。
6、危险品仓库的管理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加强物品入库的检验工作。
应详细对物品的名称、规格重量、容器包装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已达发现品种不符,包装不合格,以及容器渗漏,必须立即移至安全地点或专门房间内进行处理;当进出货物后,对遗留或散落在操作现场的危险物品,要及时进行检查、清扫和处理。
7、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经常检查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保证应急时的需要。
8、库管员须掌握现场火灾扑救常识,能正确快速使用消防器材。
9、做好各类溶剂和原料的降温和仓库通风工作。
10、做好仓库及原料区的竟是标志工作。
库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厂区。
二、认真核对出(入)库原材料和各种配件的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及时出具出(入)单。
三、对原材料和各种配件要按产地、规格、型号分垛堆码,堆码必须整齐、整洁。
四、对成品、半成品、回收溶剂的入库,认真核对其数量、质量并贴上标签,注明其所使用的项目名称等。
五、坚持物资领用程序和产品发运程序。
六、随时检查、清理库存、做好盘点工作,并如实填写报表,做到帐帐、帐表、帐据、帐实相符
七、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严格监督物资的使用情况。
八、搞好库区内外清洁卫生。
液氯库房管理制度
一、氯气为黄绿色气体,具有刺鼻臭味,可溶于水。
气体剧毒,液氯能引起严重灼伤。
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气、燃料气、氢气、金属粉末等剧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气体。
二、液氯储放处必须有“有毒气体”标志,有效保质期为半年。
三、液氯用钢质气瓶盛装,钢瓶外表为深绿色并以白色表明“液氯”字样。
四、液氯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专用库房内,避免与火种热源接触,避免日光直晒,禁止与易燃性压缩气体、金属粉末、氨、醚、松节油及有机物、自燃品共储共运。
五、入库时应逐瓶检查有无漏气现象及钢瓶有效期,当漏气严重无法修复时可将钢瓶浸入过量石灰乳水中,防止人身中毒。
六、入库后平放时阀门应在同一方向,堆码高度4层,墙柱距离40cm
七、每日交接班各检查一次,每季度检查一次并称重,库房温度不超过30℃,相对湿度低于80%。
八、操作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护目镜及防毒口罩,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撞击或地面上滚动。
九、建立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及退还制度。
十、库房应配备人防、畜防、器防“三防”措施。
动火证制度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防止因为违章动火而造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取《动火证》制度,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先取得《动火证》;
二、适用范围:生产厂内所有人员、区域(规定的不禁火区域除外);
三、《动火证》应在确认动火现场、设备无易燃易爆、无危险化学品,并经充分清理、通风的前提下签署;
四、《动火证》需经安全负责人、生产厂长、分管维修厂长同时签字方为有效;
五、《动火证》内容:包含动火时间、地点、动火内容、有效时间、动火执行人、负责人签字等;
六、《动火证》一式两份安全负责人、动火执行人各一份。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1、各项生产工作由生产厂长统一组织、协调、指挥、监督;生产车间主任协调及负责现场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
2、生产班长是各自班次的负责人,负责接受生产任务及各自班次需要原料申请、各种工艺参数控制、工具保管、详细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等。
3、严格按下达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控制参数进行生产,不得擅改工艺和偷工减料。
4、生产任务以操作票形式下达;各班次认真填写生产记录、交班记录、接班记录,上不清下不接,实现生产工作的文本化
5、生产班长提出温度要求,主管领导负责向设备班长提出锅炉蒸汽压力要求,晚间由值班领导直接向司炉工下达蒸汽压力要求,并填写操作票。
6、生产班长提出需用原料申请,主管领导签字,保管处按制度领用。
7、做好责任区和设备卫生,保持整洁、规范。
生产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严禁烟火。
3、溶剂桶、包装袋等要及时运走,经常冲洗地面,保护地面无有机溶剂、油污、易滑物质等。
4、临时用线及管道应及时撤离;易腐蚀性物质散落应及时冲洗,中试台面不能堆放包装桶及包装袋,以防掉下伤人。
5、平台下操作时应佩戴安全帽;一般化学品戴布手套、穿工作服进行操作;腐蚀性强的物品戴胶手套、穿筒靴、穿工作服操作。
挥发性大、对人体刺激行或毒性大的物品,戴防毒面具、戴胶手套、穿筒靴、穿防护服进行操作;剧毒物品由专业人员操作。
6、严禁从平台上向下乱扔工具、杂物等,避免砸伤人。
7、行车下严禁站人,行车严禁超载、严禁载人。
8、经常维护保养消防设施,保证应急需要;牢固树立立即排除险情的意识。
9、遵守安全检修、动火制度,设备未经安全处理不能进行检修。
安全检修制度
一、电气检修
1、电气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检修电气设施,严禁带电作业。
3、电气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时,必须挂“禁止合闸”等标识牌。
4、电器设备应注明相应的安全标识。
5、检修线路前,必须确认已经接零无电压,检修人员穿戴绝缘保护用品。
6、机修过程中,必须有经验的人进行监护。
二、机修工检修
1、机修人员在检修设备、管线时,涉及的动力设备应挂“禁止启动”等标识牌。
2、焊接压力容器和管道,需有资质的焊工进行。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介质的设备和管道的检修,必须置换、清洗合格后,在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动火证,检修许可证后方可作业,并配备安全防护工具和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进入容器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
5、严禁上、下交叉作业维修。
6、气焊、气割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氧气瓶、乙炔瓶距离7米以上,距明火10米以上。
7、检修完毕后,保证设备内无杂物,无堵塞、无遗留工具和零配件。
8、检修完毕后,要移交使用单位,确定完好后方可离开现场。
9、高危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主管人员到现场进行监护、检查。
三、登高作业
1、高基准面2米以上,均属于高位作业。
2、进行高位作业前,必须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
3、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并有专人进行监护。
4、年老体弱、视力较差、有高血压等不适宜登高者,严禁登高作业。
5、登高工具、用具等必须牢固。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凡属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作业、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市级安监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2、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执行,严禁违章、违规、非法蛮干、冒险操作。
3、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经常组织职工参加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几级参加上级举办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技能比赛。
4、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档案,加强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管理。
盐酸库房管理制度
一、盐酸为无色或淡黄色具刺鼻味的发烟液体。
极具腐蚀性,接触高浓度的蒸汽或雾滴皆会造成严重的刺激,引起灼伤,甚至失明。
盐酸能与许多化学物品如金属、碱、醛环氧化物、还原剂、爆炸物、乙炔化物、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氰化物、硫化物、磷化物等反应生成毒气或易燃性气体造成爆炸。
二、盐酸储放处必须有“腐蚀性”标识。
三、盐酸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区,避免阳光直射或热源。
避免于金属、碱、爆炸物、乙炔化物等共储。
四、限量储存,并定期检查容器是否损害或泄漏,储桶应先排气且至少每周检查内部压力一次。
五、稀酸或制备溶液时应缓慢的将酸加入水中,一面发生喷溅。
尽可能采用最少用量;在特定而通风处使用。
容器应标示,不用时应盖紧,并避免受损。
六、操作人员应穿以丁基橡胶材质连身式防护衣,工作靴。
气密式化学安全护目镜、全面罩、防渗手套。
七、建立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及退还制度。
八、库房应配备人防、畜防、器防“三防”措施。
甲苯库房管理制度
一、甲苯为无色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液体。
不溶于水,能溶于乙醇、乙醚中。
遇明火及强氧化剂易引起燃烧,有毒性,对皮肤有较强刺激性,对人体中枢神经影响比苯强烈。
二、甲苯的储放处必须有“易燃液体”“有毒品”主要标识
三、甲苯用小开口钢桶包装,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桶口应密封良好,严密不漏,每桶净重不超过200kg。
四、甲苯应储藏于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库房温度应该保持在30℃以下,能与其防火方法相同的有机溶剂同库储存;但不能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类等性质不同的物品混存。
五、入库时应检查包装有无破漏,是否严密,物品应为无色澄清液体,无沉淀杂质。
六、入库后堆码铺垫,垛底应垫高15cm,堆垛按3桶一批码行列式垛。
堆码层数为2层,垛距80cm入墙,柱间距离为30cm。
七、在库储存物品每日上下班应对垛及库内环境逐个进行检查,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产品质量检查。
八、夏季气温高,物品易挥发损耗,库房应密封,并根据温度变化,加强通风降温,机械排风,禁止使用轴流式风机。
九、在装卸搬运、堆码等各项操作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钢桶不得在地面滚动,撞击及摩擦。
各项验收、检查或开启大桶,必须在库房外安全通峰的地点进行,必须使用钢制或金属制等不产生火花的
工具。
十、建立专人保管,专人领用及退还制度
十一、库房应配备人防、畜防、器防“三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