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华文学院运动场地入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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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华文学院运动场地入场须知
一.田径场入场须知
二. 篮球场入场须知
三. 网球场入场须知
四. 游泳池入场须知
田径场入场须知
田径场主要是供院内体育教学、训练、比赛和学生课外活动使用,为确保场地正常使用,进入场地内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开放时间。

上课、训练和比赛时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场活动。

其他非教学计划时间,可适度开放。

开放时间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晨运时间6:30—8:00
课外活动时间16:30—20:00
星期六至星期日:6:30-20:00
二、场地申请。

院内外单位因公使用场地,需至少提前三天办理申请手续,经体育与艺术教研室批准后方可在指定时间内使用。

院外单位和个人租用场地详见《暨南大学华文学院体育场馆收费使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

未经申请和批准,不得在场内集会和进行各种文艺活动。

三、爱护场内设施器材。

进场人员必须穿软底鞋或专业训练的短钉跑鞋,严禁穿高跟鞋、带钉皮鞋者入场活动,禁止穿钢钉或硬塑钉足球鞋进入。

为保护场地免受损坏和运动者的人身安全,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自行车、婴儿车等进入场内。

场内设施器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由于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因素造成场内设施器材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四、讲究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不要践踏草坪,攀墙爬树。

严禁在场内吸烟、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丢饮料盒、摔酒瓶等。

严禁携带具有可燃性、腐蚀性、污染性物品及明火入内。

严禁挖、抓胶粒,禁止拔、割草叶。

严禁小孩到跳远沙坑挖沙、抛洒沙等。

足球场草地在养护期内,禁止任何人进入场地踢球。

严禁在塑胶跑道上踢足球或进行其它球类活动。

五、尊重工作人员管理。

凡进入田径场一切人员,应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不得在运动场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聚众滋事。

违反上述规定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罚;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有意滋事、闹事者扭送公安部门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网球场入场须知
网球场是我院体育教学、训练、比赛的场所,为确保场地正常使用,进入场地内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场地租用。

需要租用场地的单位和个人,须至少提前三天与体育与艺术教研室联系,参照教研室的安排。

场地租用详见《暨南大学华文学院体育场馆收费使用管理办法》。

未经申请和批准,不得进入场内开展活动。

严禁翻越护网进入场内。

二、爱护场内设施。

进入网球场必须穿运动鞋。

严禁穿钉鞋、硬底鞋和有损塑胶地面的鞋类进入场地。

严禁一切车辆、滑板、轮鞋进入场内。

严禁携带宠物入内。

场内的师生休息凳、网球柱等体育器材设备,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三、维护场内卫生。

严禁在场内吸烟、吐痰、吃口香糖及乱扔垃圾。

四、尊重工作人员管理。

如违犯上述管理规定,工作人员有权将其驱逐出场。

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有意滋事、闹事者将扭送公安部门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由于使用不当或者人为因素造成场内设施器材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篮球场入场须知
为加强我院室外篮球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体育场所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我院师生服务,依据本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本场地主要是为我校教学、训练、竞赛和其它集体活动提供保障和服务,在上课时间,任何与体育教学无关的人员严禁入场。

二、场地申请。

院内各单位组织比赛和集体活动时需使用场地时,应至少提前三天申请,由体育与艺术教研室审批和安排。

使用场地的人员,要自觉遵守场地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对于违反管理规定者,场地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必要时送交保卫部门处理。

三、场地租用。

篮球场地首先保证本校教学和师生员工使用,校外单位和个人租用场地应提前与体育与艺术教研室联系,费用标准详见《暨南大学华文学院体育场馆收费使用管理办法》。

四、爱护场地设施。

凡是进入本场地运动的所有人员,务必爱护场地和设施,严禁随意挪动或调试场内的器材与设施。

对损坏的器材与设施,必须照价赔偿外。

严禁自行车、婴儿车、滑板车及机动车辆进入场内,禁止攀爬场地四周护网及用硬物击打、损坏护网。

篮球场内严禁踢足球。

五、爱护场地环境。

篮球场内禁止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游泳池入场须知
一、游泳申请。

院内师生员工及其家属需要游泳者,可去体育与艺术教研室办理游泳证。

院外单位和个人租用游泳池应提前与体育与艺术教研室联系,费用标准详见《暨南大学华文学院体育场馆收费使用管理办法》。

二、场地开放范围。

学院游泳池原则上优先对我校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开放,进入时出示游泳证。

禁止使用他人证件进入游泳池,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三、遵守游泳池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严禁在池内嬉闹;严禁跳水。

不会游泳者,不得到深水区。

非开放时间不得翻越围墙入池,违者重罚。

身高在1.40米以下的学校家属儿童需由家长带领,否则谢绝入场。

出现任何违规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四、自备游泳衣、裤、帽。

入水前必须将头、全身冲洗干净,穿好游泳衣、裤,经浸脚池消毒后方可进入池区。

携带衣物自行保管,贵重物品请勿带入,否则遗失责任自负。

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池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将毛巾、拖鞋等污染水源的物品带入池内,严禁在池区内小便。

六、参加游泳者身体必须健康。

凡是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红眼病、性病、肠道传染病、精神病及酗酒者严禁入池游泳。

七、尊重工作人员的管理。

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不服从管理,蓄意闹事经教育无效者,工作人员有权将其驱逐出游泳池。

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为保证安全,每场都必须严格执行清场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做好清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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