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建财务人员如何在工程项目关键环节中加强投资控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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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基建财务人员如何在工程项目关键环节中加强投资控制管理
浅谈基建财务人员如何在工程项目关键环节中加强投资控制管理
本文阐述了基建财务人员在工程项目关键环节加强投资控制管理的必要性,并指出基建财务人员应从四个阶段入手做好投资控制管理工作,以工程项目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投资控制管理的最终目标。
党中央、国务院对天津滨海新区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和功能定位,为天津港的发展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加快港口建设成为天津港实现历史新跨越的重要舞台。
随着港口工程建设的方兴未艾,基建财务人员应如何在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中加强投资控制管理工作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
一、基建财务人员实行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的必要性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是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其目的就是将工程项目的各项成本、费用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以内,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合理地规避工程风险,合理地运用会计制度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换而言之,如果基建财务人员没有实行有效的投资控制管理,其结果肯定会出现工程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甚至还会影响到工程质量和工期,并将严重制约工程项目投资效益的发挥,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
二、基建财务人员在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过程中操作的局限性
在以往工作中某些基建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只是进行合同归档整理、账务处理、按进度付款、财务决算处理,这仅仅履行了财务、统计的职责,忽视了基建财务人员履行投资控制管理的重点和关键。
一个工程项目下来,他们只知道收集多少合同、工程付了多少钱,成了名副其实的“账房先生”;哪些方面通过财务人员加强管理可以节省投资、哪些方面应合理地规避工程风险以达到节约的目的,这些重要的方面他们全都忽略了。
三、基建财务人员如何加强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
只有实践才有发言权,通过近些年亲身参与天津港港口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管理,笔者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现与大家共同研究探讨。
笔者认为,基建财务人员应在工程项目四个阶段的关键环节上实施有效地投资控制管理,即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及合同谈判签订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在上述四个阶段上,涉及的事项繁多且复杂,必须要抓重点、把握关键,进行有的放矢地投资控制管理。
(一)基建财务人员在设计阶段上投资控制管理的重点
设计阶段是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与重点。
虽然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投资中所占的比例不大,但它对工程造价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工程总投资的多少和工程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着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多少。
尤其当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之后,如果再发现存在有技术问题、费用问题,将很难通过再次调整进行解决。
因此基建财务人员必须首先重视设计阶段,加强对设计控制管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在总造价中所占的比例,其比例过大,那么将加大工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的风险。
所谓“严出”就是要做到:第一,暂列费用在后期实施中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特殊情况时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有效地避免后期“暗箱操作”的隐患。
第二,暂列费用实际发生时必须以总承包方名义签定补充合同,且补充合同值不应超过相对应的暂列费用值。
通过对暂列费用实行“严进严出”,可有效地防范不可预见费用风险,从而做到了科学地投资控制管理。
4.国内设备采购合同设定保证条款时应“重”质保金,“轻”履约保函。
为了保证设备采购合同供应商在质保期内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我们通常采取的做法是扣留设备供应商5%~10%的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或由设备供应商的开户行在质保期开具5%~10%不可撤销的银行履约保函。
笔者认为,基建财务人员从合理控制工程投资角度出发,在二者择其一时应首选预留质保金条款。
因为采取预留质保金可以避免甲方过多资金的占用,还可避免上述资金的占用而带来的银行贷款利息,从而节省工程投资成本。
以天津港南12#工程为例,国内设备采购合同值为1.6亿元,选择质保金或履约保函金额都为1600万元,后期资金筹措方式选择了银行贷款,当时的5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
5.85%.如果选择了保函方式,待保函开出后1600万元甲方都要无条件在当期支付;如果选择了质保金方式,甲方就可以在质保期满后再行支付该笔资金,不但避免了其1600万元资金提前占用,而且还节省了甲方为此贷款而支付给银行的贷款利息93.6万元(假设为1年),可谓一举两得。
(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基建财务部门投资控制管理的重点
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的最大阶段,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是合同的具体化。
作为基建财务部门,加强对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管理,就是加强履约行为的管理和付款审核的管理。
因此,该阶段工作重点为以下三方面。
1.通过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进度情况,提出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
在天津港南12#水工工程施工现场巡视中发现,水工打设钢桩后截取下的钢桩桩头处于废置、闲置、无人问津状态,如不能妥善处理将势必造成剩余工程物资浪费。
针对上述情况,经科学、细致的研究后,认为若将其再利用既可节省工程造价,又避免了工程物资材料的浪费,通过请勘察、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论证,认为此方案是可行的。
经付诸实施后不但避免了物资浪费,而且仅此一项节约工程造价约35万元。
2.以合同为基础,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基建核算台账,做到投资核算事前控制。
为真实的反映工程项目的投资情况,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基建核算台账对科学合理预测并控制投资是十分必要的,这也是财务核算和后期竣工财务决算的基础所在。
笔者经过反复推敲后,建立了工程合同列表、工程施工进度列表、工程付款进度列表、进度与付款对比列表、实际总投资与总概算比较列表5个数据库,以总包合同值、分包合同值、每项工程进度值、每笔付款值等为基础数据录入数据库中,真正做到了及时掌握有关工程投资单项和整体情况,可以进一步预测资金使用情况,对可能超出概算投资支出的现象提前预警。
以天津港南12#工程为例,在该工程竣工后审计结(决)算前,通过建立上述基建核算台账并科学合理分析,预计本次工程总造价为6亿元,与工程总概算值7.07亿元相比较,节约资金约为1.07亿元,节约工程造价幅度达15.17%,真正做到了投资事前控制与管理。
3.做好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避免投资失控。
基建财务部门要根据国家基建管理有关规定、工程合同内容的规定对经监理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进行最终把关。
笔者将付款审核总结为“一个前提,四个原则”。
“一个前提”就是“付款申请表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工程负责人共同签章”:“四个原则”就是:第一,“当土建项目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90%时,停止支付,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值的95%.”;第二,“土建项目竣工且结算审计完成后必须留5%工程尾款”;第三,“暂列项目付款必须签定补充合同”;第四,“工程变更费用在审计结算前不得支付”。
通过严格履行
审核程序,仅天津港南12#工程累计核减额约为2122万元,避免了大量工程资金提前支付,降低了资金成本。
(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基建财务部门投资控制管理的重点
该阶段是成本控制工作的最后阶段。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送审的竣工结算进行核实,落实联系单签证费用,使审核后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同时还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为此,基建财务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对工程项目中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费用的控制管理。
可以规定如果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结算值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核后,核减金额与施工单位上报结算值相差在5%以上的,应责令其重新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该笔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这样做可有效地加强对施工单位上报工程结算费用的控制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施工单位为盲目追求自身利润而出现滥报、误报的现象,做到了工程结算费用的合理有效控制。
2.做好工程项目的资产估价入账工作。
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基建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循会计制度,这样既保证了企业财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了解工程总造价与工程总概算之间的增减差异,也做到了投资的事前控制管理。
3.合理区分筹建期间与经营期间的资产入账。
在工程项目竣工后至审计结(决)算前这段期间,企业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而陆续签定了设备采购合同,基建财务人员如不能合理区分筹建期间与经营期间发生的合同,将造成会计核算处理不当,相应地将增加工程造价。
基建财务人员要以工程概算为依据,正确区分合同类别。
做到属于筹建期间的合同进入工程决算,属于经营期间的合同办理资产入账手续,保证了工程投资控制的合理性和会计核算处理的严谨性。
基建财务部门进行投资控制的全过程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所在,它贯穿于设计阶段、招投标与合同签定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等项目建设全过程。
科学周密而有计划地分阶段设置投资控制管理目标,可以通过目标控制,在各个阶段的关键环节把投资发生额控制在批准的限额以内并随时纠偏,确保投资控制目标顺利实现,使投资估算、工程概算、设计预算更趋合理准确,真实而客观地反映工程项目实际进程发生额,最大程度地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从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