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工作简报(2011.2)4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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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工作简报
2011年第2期
湖南省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月日
我省全面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
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2010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是,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2.6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13.65万户。

截止12月底,全省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5.93万套,竣工15.07万套。

其中廉租住房新开工12.56万套,竣工筹集11.33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14.47%;经济适用住房新开工2.16万套,竣工2.51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45.92 %;公共租赁住房新开工1.21万套,竣工筹集1.23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23%。

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10.55万户,超过年度计划9.8万户任务。

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开工10.98万套,基本建成4.89万套。

其中,城市棚户
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8.55万户,安置住房竣工3.72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新开工1.54万套,竣工1.05万套;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新开工0.72万套,竣工0.13万套;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新开工0.17万套。

衡阳市创新机制多措并举抓廉租住房建设
近年来,衡阳市积极探索廉租住房建设管理新机制,稳步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建设机制,打造“项目效率工程”
1.落实任务立足于“早”。

一是任务早分解。

该市每年7月以前规划来年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用地规模、建设资金及对各县市区任务的任务分解,并及时向省、国家组织申报。

二是项目早落实。

在规划建设任务的同时,将任务落实到项目、地块,由该市房产局会同国土、规划对项目选址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实地勘察和充分论证。

三是责任早明确。

按照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对县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进行督查考核。

2.项目推动立足于“主”。

一是明确房产部门为组织协调责任主体,牵头组织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建设任务分配,项目规划选址落实,资金筹集和使用,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以及各部门的综合协调。

二是明确城建投资公司为建设责任主体,承担城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要任务,并把它作为政府融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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