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河湖大典编纂规则本规则是根据中国河湖大典编委会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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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河湖大典》体例格式细则
《中国河湖大典》(以下简称《大典》)整理和记录了我国境内规模以上(原则上是流域面积达到或超过1 000平方千米的天然河流、水面面积达到或超过10平方千米的湖泊和总库容达到或超过1亿立方米的水库)和规模以下、具有突出特征和重要意义的江河湖泊的水文、地理、地质、地貌、植被等重要数据资料、历史沿革以及水系沿线的人水文化和民俗风情,是一部重要的传世典籍,也是一项浩大的水利科技和文化工程。
要求资料完整、数据准确、语言生动、装帧精美。
《大典》初拟采用A4开本,成品尺寸为210mm×285mm;版心尺寸为170mm ×242mm,双栏带书眉,44行×46字(中间空2字);正文释文的字号字体为5号宋体,行距2分空;除大流域水系地图和彩照四色外,正文建议用双色印刷,水面铺30%蓝网,水系用100%蓝。
各卷书稿皆由序、前言、凡例、目录、正文、插图、附表和索引等部分组成,其中索引有条题的汉字笔画索引、条题外文(主要是英文)索引、内容索引三种。
内容索引即为文中提到的古称、又称、别称和未单独列条,但有一定知名度和检索价值的河、湖、水库、塘、泉、瀑布、河网(与列条题的范围相对应),排版时按标记提出,按汉语拼音的顺序编排。
现将有关体例格式细则确定如下。
一、依据及有关规定
⑴《中国河湖大典》编纂文件汇编及有关补充规定
⑵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1992-07-07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发布)
⑶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03-25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
闻出版署联合发布)
⑷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1987-03-27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地名
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
绘局发布)
⑸GB 3100—93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⑹GB 3101—93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⑺GB/T 7408—94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⑻GB/T 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
⑼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⑽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二、正文
1.条题
条题编号顶格排,后接中文条题,其后紧跟用小括号括起来的外文条题。
外文条题中,英文条题在前,国际河流所在国的外文条题在后;英文条题中,两个以上的,按其标准和规范的程度顺序排列,中间用分号隔开,它们将在“条题外文索引”中分别列条。
条题的列选应遵循⑴的规定:“一个条目表述一条河流或一个湖泊”。
条题英文译名应遵循:“专名部分原则上音译,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通名部分(如省、市、自治区、江、河、湖、海等)采取意译。
但在专名是单音节时,其通名部分应视作专名的一部分,先音译,后重复意义。
”
2.释文
外文条题的括号后空2字紧跟释文。
释文中不要重复条题的汉语名称,直接叙述条题所标注河湖的题解内容和地理范围。
概述和纪实的内容,无论是否列标题,都尽可能分段叙述。
概述只描述河湖水系的地质地貌、水文水情等要素及当地社会经济的自然现状和数据资料,要求语言简洁、资料来源准确权威。
河湖沿岸沿线历史演进、地方特色、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可在纪实部分从上游到下游顺序盘点,点到为止,不要过分展开。
该部分的语言除了简洁外,还要求生动、富有文采,资料来源同样要求准确权威。
释文中要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尤其是顿号、逗号和分号。
标点不对,会造成意思混乱、不明确。
⑻规定顿号一个用法:“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用顿号。
”
分号三个用法:“复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用分号。
”
“非并列关系(如转折关系、因果关系等)的多重复句,
第一层的前后两部分之间,也用分号。
”
“分行列举的各项之间,也可以用分号。
”
逗号四个用法:“句子内部主语与谓语之间如需停顿,用逗号。
”
“句子内部动词与宾语之间如需停顿,用逗号。
”
“句子内部状语后边如需停顿,用逗号。
”
“复句内各分句之间的停顿,除了有时要用分号外,都要用逗号。
”
还要注意:参见⑺,“有特定起点与终点定界的时间段”,即年代、时间起止间的连接号用“—”字线;数字范围间的连接号仍用浪纹。
释文最重要的是:资料准确,层次清楚,语言简洁、生动、流畅。
3.层次标题
《大典》最多采用三级层次标题。
第一层标题“概述”和“纪实”,小4号宋体加粗居中排列,中空2字;第二层标题为描述河湖水文、水系、地质、地貌、社会经济等自然现状的短语或词组,另起一行,前空2格,5号黑体排列,标题后不加标点,空一字接排5号宋体正文;二层下需要分段叙述的,可列带序号1.2.…的第三层标题,第三层标题的短语或词组用5号仿宋体排列,后用句号标点,句号后不空格,接排5号宋体正文。
段落中,需分项叙述时,可用圈码①②③…标示。
4.单位
《大典》释文中叙述时采用单位名称,即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平方千米”、流量单位采用“立方米每秒”、库容采用“亿立方米”;但要注意,公式和图表中要采用单位符号,如流量为“m3/s”等。
5.表格
表序号用小5号仿宋体字,在表格上左空一字排列;表名5号仿宋加粗,在表格上居中排列;全表统一的单位亦用小5号仿宋体字,排在表格上右方,后空一字,“单位”二字后加冒号,单位符号接排。
表中的文字为小5号仿宋体,各列的数字位数对齐;文字是短语、词组,不转行的,居中排列;叙述性文字转行的,起行时前空一字。
表下注的“注”字为6号黑体,前空一字,后空一字;序码自1开始,带下圆点;注文接排为6号宋体,转行时齐肩。
有呼应注时,在“注”下顺序列排。
没有全表注,只有呼应注时,不要“注”字,先排表名的呼应注符号梅花注(*),后排表中的呼应注符号阳码(①),同样前空一字、后空一字,注文6号宋体接排,转行时齐肩。
6.插图
详见“《中国河湖大典》图稿制作细则”。
7.标注
《大典》释文中需要标注的地方有5种:①释文中首次出现已列条题的河湖
名称,该名称下要用浪纹标注出来,该字体排版时将用楷体,以提示读者该内容有专条叙述,也因此,本释文不必对列条河湖的内容展开,以避免重复;②释文中首次出现未列条题的河湖名称,包括该条题的古称、又称和别称,该名称下要用直线标注出来,排版时该名称将列入书后附录内容索引中;③⑼规定“5.2.2 中国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历史纪年、各民族的非公历纪年”要求使用汉字[民国纪年采用阿拉伯数字,注意不可大于民国38年(1949年)],但“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历”(公历数字后加“年”字,人物后加注的生卒年统一不加“年”字),小于100年的还应加注“公元”二字;④人名、地名、河湖名中的生僻汉字和异读音,应标注汉语拼音;⑤释文中单个或局部内容的重要的引用和需要说明的地方,应加注文中注(统一形式是引用处加括号说明)或者是页下注(统一标识是右上角阴码,然后在页下划一横线,在线下进行标注说明),说明的内容为该引用和资料的来源,即原资料的作者、作品和页码、版本和出版时间(释文中主体内容的出处,应以参考文献的方式标注出来)。
8.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图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表明了著述内容的科学根据和出处,这样不仅是尊重他人的科研成果,同时可方便读者扩展性阅读。
一般中长条目后都应编列参考文献。
《大典》采用条目后编排参考文献的格式。
“参考文献”4字用小5号黑体,另起一行顶格排;文献内容另起一行,前空一字排小5号宋体,转行时顶格。
参考文献具体选编项目参见⑽,参考文献多采用“顺序编码”制组织(另一种是“著者—出版年”制)。
请注意,⑽还要求标注文献类型标识,即图书M、期刊杂志J、学位论文D、科技报告R、论文集会议录C、报纸N、专利P等。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水利科技名词(1997).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中国水利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水利百科全书(第二版).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王苏民,窦鸿身.中国湖泊志.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上述三本专著是《大典》全书编纂中,有关名词术语、概念定义、资料数据等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在“前言”中将予以总体说明,单个条目后不再列为参考文献。
三、文前
1.全书编纂委员会名单
2.分支编委会和撰稿、审稿人员名单
由分支编委会拟定,报请全书编委会审批。
撰稿、审稿人员名单按姓名笔画编排。
3.序
由全书编委会或权威人士撰写,字数不宜太多。
主要内容可为编写意图、撰稿过程和作者感受,也可以谈及作用、意义、希望和建议,内容比较广泛。
可以多序,但最好不要超过3个。
4.前言
由分支编委会撰写,主要内容为全书概况、书稿结构、编写情况、涉及范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5.凡例
由编辑部撰写,主要内容为本书的体例格式和阅读方法。
6.目录(分类目录)
由条题和页码组成,按水系结构编排。
四、附录
1.附表
河湖水系一览表
列条河湖一览表
列条湖泊一览表
列条水库一览表
灌溉面积在2万公顷以上的灌区一览表
2.索引
条题汉字笔画索引
条题外文索引
内容索引
3.编辑出版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