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授课计划教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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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教案
●新课导入:
没有有资料员整理的资料:工程搞不了各种验收,工程款拨付(财政拨款的工程)很困难,没有资料,工程质量不能认定为合格,商品房屋办不了房产权手续。
●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设计:
一.施工单位技术资料编制方法
(一)施工质量管理资料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是核查建设项目开工前各种文件资料的准备情况及各种手续的完善情况的资料。
补充:单位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分别成立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
(2)施工图纸经过会审、图中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已经修正。
(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批准。
(8)施工图预算已经编制和审定,并已签订工程合同。
(5)场内外交通道路已经修通,施工用水、用电、排水等能满足施工要求;场内土方平整工作和障碍物的清除已基本完成。
(6)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工艺设备等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7)附属加工企业和职工的生活福利设施的建立,能满足施工和生活的需要。
(8)施工机械、设备已进场,并经过检修能保证正常运转。
(9)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10)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11)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结合课本附表7-1讲解开工报告填写方法及注意事项;
2.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就是指向参加建设项目施工的人员就施工中涉及的某些工作内容的要求,标准,方法,计划,措施等进行讲解和交代。
技术交底目的:使员工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特点,设计意图,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应注意的问题。
技术交底有两种情况:一是有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而是由施工单位的上级向下级进行。
技术交底是按照设计图纸,标准图集,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要
求进行。
技术交底的内容,理解记忆。
“技术交底”资料填写,结合课本附表7-2讲解;
3.施工日志
施工日志是对施工过程中有关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及施工活动的原始记录。
施工日志书写人员: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资料员或施工员填写。
施工日志应具有“连续性”“可追溯性”
“连续性”是指记录从工程开工到竣工之间的所有活动不得间断。
“可追溯性”是对日志中由于条件或技术原因当天不能解决或遗留的问题,后面的记录中应有交代,而不能出现“悬而未决”的情况。
施工日志书写格式见课本附表7-7
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工程质量事故是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超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并需作返工加固等处理的工程。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是当工程质量出现质量事故时,向相关部门及时报告的回报文件。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填写要求:
(1)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事故的性质、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7)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断。
(8)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技术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当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由监理、建设及其它有关部门下达的工程质量事故停工通知,在承包单位整改完毕并经有关部门复查,符合规定要求,下达复工通知后才可施工。
补充:重大质量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监督机构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最后由设计提出处理方案,并及时上报监督机构,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处理后,还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二)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1.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就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由设计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
图纸会审目的:
图纸会审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有建设单位组织,实际,监理,施工,监督等部门参加。
“图纸会审记录”是图纸会审过程中各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决定,标准,变更等的原始记录。
图纸会审之前,各方(特别是施工,监理单位)应先进行内部预审,一是熟悉施工图纸,而是将提出的问题整理归类,以便会审时一并提出。
图纸会审一般先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然后各单位相关技术人员按工种分组进
行图纸会审,对提出的问题应记录准确,详细,分组会审完后再进行各工种间的综合协调,避免出现矛盾与遗漏的问题。
图纸会审结果处理,形成“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
“技术核定单”由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工程变更编制的资料文件;
“工程变更单”是由设计或监理单位提出的技术修改或工程变更编制的资料文件;
工程变更的实施应先变更后实施。
特殊情况应先征得设计单位的口头同意,施工后,再及时补书面变更手续。
“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的书写形式及书写内容见课本附表7-6,7-7
●教学小结与拓展:
●布置作业或思考题:
教案首页
●新课导入:
没有有资料员整理的资料:工程搞不了各种验收,工程款拨付(财政拨款的工程)很困难,没有资料,工程质量不能认定为合格,商品房屋办不了房产权手续。
●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设计:
1.建筑物定位测量记录
建筑物定位测量记录是施工单位进行的定位或放线测量的原始记录资料。
工程测量包括工程定位测量和工程施工测量。
工程定位测量是指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定总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建筑物的位置,标高进行的测量与复测,以保证建筑物等的标高,位置正确。
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包括平面位置定位,标高定位,测设点位和提供军工技术资料。
工程定位测量要求:见课本
规定凡工程测量均必须进行复测,以确保工程测量正确无误。
2.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项目是指本工序操作完毕,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完工后无法检查的工序项目。
“建筑工程隐蔽验收记录”是对隐蔽工程项目,特别是关系到结构安全性能和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或项目在隐蔽前进行检查,确认是否达到隐蔽条件而作出的记录资料。
注意:所有隐蔽工程项目在隐蔽前都必须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重点见课本所列;进行适当解释。
3.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是现场确认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是否满足勘察,设计的要求,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的原始记录资料。
地基验槽应当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参加(有地基处理的,检测单位应当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督。
“地基验槽记录”表格填写示例见课本附表7-10,详细讲解;
4.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
“混凝土强度合格评定”是对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进行综合核查的评定用表。
补充内容:
1.相关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8—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混凝土强度评定方法:
(1)混凝土强度评定应以28天抗压强度为准,特种混凝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评定。
(2)混凝土强度应分批进行评定,同一验收批的混凝土应由强度等级相同、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基本相同的混凝土组成。
(7)统计方法评定
①、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能保持一致,且同一品种混凝土的强度变异性能保持稳定时,应由连续的三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其强度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mf
cu ≥f
cu,k
+0.7σ
f
cu,min
≥f
cu,k
-0.7σ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
cu,min ≥0.85 f
cu,k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C20时,其强度的最小值尚应满足下式要求:
f
cu,min ≥0.90f
cu,k
式中:mf
cu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平均值(N/mm2)
f
cu,k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N/mm2)
σ
—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N/mm2)
f
cu,min
—同一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最小值(N/mm2)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应根据前一个检验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试件的强度数值,按下列公式确定:
σ
0=∑△f
cu,i
式中:△f
cu,i
—第i批试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m —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差的数据总批数
注:上述检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且在该期间内强度数据的总批数不得少于15。
②、当混凝土的生产条件在较长时间内不能保持一致,且混凝土强度变异性不能保持稳定时,或在前一个检验期内的同一品种混凝土没有足够的数据用以确定验收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的标准差时,应由不少于10组的试件组成一个验收批,按统计法评定,此时,验收批混凝土的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m fcu —λ
1
s
fcu
≥0.9 f
cu,k
f
cu,min
≥λ
2
f
cu,k
2
验收批混凝土强度的标准差s
fcu
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
cu,i
—验收批内第i组混凝土试件的强度值(N/mm2) n —验收批内混凝土试件的总组数
λ
1、λ
2
—合格判定系数,应按表2 - 6取用表2 – 6 合格判定系数
(8)非统计方法评定
对零星生产的预制构件的混凝土或现场搅拌批量不大的混凝土,当仅有一组混凝土试件时,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1.15f
cu,k
;当混凝土试件组数在2~9组时,可采用非统计法评定,此时,验收批混凝土的强度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m fcu ≥1.15 f
cu,k
f
cu,min ≥0.95 f
cu,k
7、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断
(1)当检验结果能满足第(7)条或第(8)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合格;当不能满足第(7)条或第(8)条的规定时,则该批混凝土强度判为不合格。
(2)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如混凝土试件不合格,或存在严重的超龄和超强现象),可采用非破损性检验方法或从结构、构件中钻取芯样的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作为是否应进行处理的依据。
8、混凝土强度计算表填写要求:
(1)计算表内各项内容填写、签名及盖章(施工单位公章)齐全,结论明确。
(2)同一单位工程的桩基础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应分别统计,且应注明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如:桩基础工程混凝土强度计算表。
(7)混凝土强度计算表内的强度等级、组数及日期应与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结果汇总表、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检验报告中的内容相符。
●教学小结与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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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作业或思考题:
教案首页
●新课导入:
没有有资料员整理的资料:工程搞不了各种验收,工程款拨付(财政拨款的工程)很困难,没有资料,工程质量不能认定为合格,商品房屋办不了房产权手续。
●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设计:
为保证建筑物在施工、使用和运行中的安全,以及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资料,在建筑物施工和运行期间,需要对建筑物的稳定性进行观测,这种观测称为建筑物的变形观测。
建筑物变形观测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倾斜观测、建筑物裂缝观测和位移观测等。
一、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1.水准基点的布设
水准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因此水准基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要有足够的稳定性水准基点必须设置在沉降影响范围以外,冰冻地区水准基点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0.5m。
(2)要具备检核条件为了保证水准基点高程的正确性,水准基点最少应布设三个,以便相互检核。
(7)要满足一定的观测精度水准基点和观测点之间的距离应适中,相距太远会影响观测精度,一般应在100m范围内。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应埋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沉降观测点的位置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沉降情况的部位,如建筑物四角,沉降缝两侧,荷载有变化的部位,大型设备基础,柱子基础和地质条件变化处。
(2)沉降观测点的数量一般沉降观测点是均匀布置的,它们之间的距离一般为10~20m。
(7)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形式如图11-75所示。
7.沉降观测
(1)观测周期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工程的性质、施工进度、地基地质情况及基础荷载的变化情况而定。
1)当埋设的沉降观测点稳固后,在建筑物主体开工前,进行第一次观测。
2)在建(构)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一般每盖1~2层观测一次。
如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时进行观测。
7)当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
8)建筑物封顶或竣工后,一般每月观测一次,如果沉降速度减缓,可改为2~7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2)观测方法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
另外,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7)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而定。
1)多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可采用DS7水准仪,用普通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其水准路线的闭
合差不应超过
n
0.2
±
mm(n测站数)。
2)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则应采用DS1精密水准仪,用二等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其水准路
线的闭合差不应超过
n
0.1
±
mm(n为测站数)。
图11-75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形式
(8)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即固定观测人员,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
表11-2 沉降观测记录表
BM.2:50.177mm;
BM.7:89.776mm。
8.沉降观测的成果整理
(1)整理原始记录 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表11-2)。
(2)计算沉降量 计算内容和方法如下:
1)计算各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
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本次观测所得的高程-上次观测所得的高程
2)计算累积沉降量:
累积沉降量=本次沉降量+上次累积沉降量
将计算出的沉降观测点本次沉降量、累积沉降量和观测日期、荷载情况等记入“沉降观测表”中(表11-2)。
(7)绘制沉降曲线 如图11-76所示,为沉降曲线图,沉降曲线分为两部分,即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和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
F /(t/m 2)
t
图11-76 沉降曲线图
1)绘制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首先,以沉降量s为纵轴,以时间t为横轴,组成直角坐标系。
然后,以每次累积沉降量为纵坐标,以每次观测日期为横坐标,标出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最后,用曲线将标出的各点连接起来,并在曲线的一端注明沉降观测点号码,这样就绘制出了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如图11-76所示。
2)绘制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首先,以荷载为纵轴,以时间为横轴,组成直角坐标系。
再根据每次观测时间和相应的荷载标出各点,将各点连接起来,即可绘制出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如图11-76所示。
●教学小结与拓展:
●布置作业或思考题:
教案首页
●新课导入:
没有有资料员整理的资料:工程搞不了各种验收,工程款拨付(财政拨款的工程)很困难,没有资料,工程质量不能认定为合格,商品房屋办不了房产权手续。
●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设计:
为保证建筑物在施工、使用和运行中的安全,以及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资料,在建筑物施工和运行期间,需要对建筑物的稳定性进行观测,这种观测称为建筑物的变形观测。
建筑物变形观测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倾斜观测、建筑物裂缝观测和位移观测等。
一、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建筑物沉降观测是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
1.水准基点的布设
水准基点是沉降观测的基准,因此水准基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要有足够的稳定性水准基点必须设置在沉降影响范围以外,冰冻地区水准基点应埋设在冰冻线以下0.5m。
(2)要具备检核条件为了保证水准基点高程的正确性,水准基点最少应布设三个,以便相互检核。
(7)要满足一定的观测精度水准基点和观测点之间的距离应适中,相距太远会影响观测精度,一般应在100m范围内。
2.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应埋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1)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沉降情况的部位,如建筑物四角,沉降缝两侧,荷载有变化的部位,大型设备基础,柱子基础和地质条件变化处。
(2)沉降观测点的数量 一般沉降观测点是均匀布置的,它们之间的距离一般为10~20m 。
(7)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形式 如图11-75所示。
7.沉降观测
(1)观测周期 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工程的性质、施工进度、地基地质情况及基础荷载的变化情况而定。
1)当埋设的沉降观测点稳固后,在建筑物主体开工前,进行第一次观测。
2)在建(构)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一般每盖1~2层观测一次。
如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时进行观测。
7)当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
8)建筑物封顶或竣工后,一般每月观测一次,如果沉降速度减缓,可改为2~7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
(2)观测方法 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 。
另外,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
图11-75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形式
(7)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而定。
1)多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可采用DS7水准仪,用普通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其水准路线的闭
合差不应超过
n
0.2
±
mm(n测站数)。
2)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则应采用DS1精密水准仪,用二等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其水准路
线的闭合差不应超过
n
0.1
±
mm(n为测站数)。
(8)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即固定观测人员,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
表11-2 沉降观测记录表
BM.2:50.177mm ; BM.7:89.776mm 。
8.沉降观测的成果整理
(1)整理原始记录 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表11-2)。
(2)计算沉降量 计算内容和方法如下: 1)计算各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
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本次观测所得的高程-上次观测所得的高程
2)计算累积沉降量:
累积沉降量=本次沉降量+上次累积沉降量
将计算出的沉降观测点本次沉降量、累积沉降量和观测日期、荷载情况等记入“沉降观测表”中(表11-2)。
(7)绘制沉降曲线 如图11-76所示,为沉降曲线图,沉降曲线分为两部分,即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和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
1)绘制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 首先,以沉降量s 为纵轴,以时间t 为横轴,
组成直角坐标系。
F /(t/m 2)
t
图11-76 沉降曲线图
然后,以每次累积沉降量为纵坐标,以每次观测日期为横坐标,标出沉降观测点的位置。
最后,用曲线将标出的各点连接起来,并在曲线的一端注明沉降观测点号码,这样就绘制出了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如图11-76所示。
2)绘制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首先,以荷载为纵轴,以时间为横轴,组成直角坐标系。
再根据每次观测时间和相应的荷载标出各点,将各点连接起来,即可绘制出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如图11-76所示。
●教学小结与拓展:
●布置作业或思考题:
教案首页
●新课导入:
●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设计:
1.立项文件
1)发改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A1-1)
它是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该项目的立项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提供。
2)项目建议书(A1-2)
它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并申报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提供。
7)立项会议纪要(A1-7)
它是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召开立项研究会议,所形成的纪要文件,由组织会议的单位负责提供。
8)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A1-8)
它是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是发展改革部门),对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由负责批复的主管部门提供。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A1-5)
它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由编制单位提供。
6)项目评估研究资料(A1-6)
它是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一般是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会议,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之后,所形成的资料,由组织评估的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7)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文件(A1-7)
它是由发展改革部门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的批复文件。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A1-8)
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之后,所形成的批复文件。
9)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A1-9)
它是由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建议性方面的文件,由组织的单位提供,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10)年度计划审批文件或年度计划备案材料(A1-10)
它是由建设单位组织自行编制或由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
2.建设规划用地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A2-1)
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2)规划线测图(航测图)(A2-2)
建设单位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的,由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图纸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定位通知书(A2-7)
建设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的用地定位通知书,由规划部门提供。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A2-8)
建设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的,由规划部门提供。
5)建设用地预审(A2-5)
建设单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
6)征(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准意见(A2-6)
由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形成,由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文件。
7)建设用地批准书(A2-7)
建设单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
8)土地使用证(A2-8)
建设单位到有相应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由批准部门提供。
9)拆迁安置方案及有关协议(A2-9)
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
7.勘察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报告(A7-1)
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进行勘查,由勘查单位编制而成的文件,勘察单位负责提供。
2)设计方案(报批图)(A7-2)
由设计单位负责制定,规划部门审批后确定。
7)审定设计方案(报批图)的审查意见(A7-7)
分别由人防、环保、交通、园林、市政、电力、电信、卫生、消防等部门提出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查的部门负责提供。
8)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A7-8)
由建设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部门负责提供。
5)初步设计图及说明(A7-5)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形成并提供。
6)施工图设计及说明(A7-6)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形成并提供。
7)设计计算书(A7-7)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形成并提供。
8)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A7-8)
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合格后发给的合格证书,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