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焊接质量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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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焊接质量管理实务
第一篇钢结构焊接质量控制方案
一、管理职责
相关的焊接控制由焊接工程师、制造部门门和质量部门负责。

其主要职责范围如下:1.焊接工程师
1.1编写、验证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评定;
1.2确定试板机械性能试验的类型和数量;
1.3控制焊工资格考试,代表质量部门现场见证焊工考试,并且符合相关规范;
1.4检查制造商的焊接材料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对到货的焊材验收并签字确认;
1.5审查每周的焊缝返修状态,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
1.6对不合格的焊缝进行评估,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
1.7评估材料的可焊性;
1.8对于外协的产品需审查分包商的焊接工艺指导书、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资质;
1.9审查分包队焊工资质并对合格的焊工发出企业焊工胸卡和/或帽贴;
1.10执行日常焊缝检查计划,审核检查结果,编制月度焊工检查汇总报告。

2.制造部门
2.1确保根据企业的安全环保规定,所有工作以安全适当的方式进行;
2.2监督所有的焊接作业,确保根据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作业;
2.3采用经过确认批准的合格焊工名单安排合格人员进行焊接作业;
2.4在开始作业之前,检查确认焊接工艺评定是经过批准的;
2.5确保已经发出的焊接工艺文件为最新版本;
2.6在开始焊接工作(包括检查)之前,为所有焊接作业提供良好的进出通道和环境保护设施;
2.7根据项目规范,确保完成的焊接工作符合目视检查验收标准,在交给检验员检验之前,应做好完成焊缝验收的自查工作和记录;
2.8根据批准的检验计划,以报检单的形式通知质量部门检验;
2.9监控并确保所有参加焊接、切割和碳刨作业的人员符合项目程序和项目规范的要求。

3.质量部门
3.1确保检验员执行基本检验要求。

3.2确保所有检验人员备有最新版的项目图纸、程序和规范。

3.3确保检验员检验人员能够查阅适用的规范、标准、程序和规格书。

3.4监督检验程序的有效性。

3.5及时了解项目进度和报验状态,对检验员检验人员进行监督和监控。

3.6建议检验人员使用最好的检验方法和具体的检查要求。

4.检验员
4.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审查,指出不符合项,执行整改措施;
4.2协调焊接检验工作,与无损检测人员进行联系,负责项目放行单的确认、签字;4.3及时与无损检测人员沟通,监督和控制焊缝修补工作;
4.4监控焊缝的焊后热处理(如有需要时),对报告进行审查;
4.5对焊工的资格进行监控;
4.6监控焊接材料的规范使用;
4.7对装配困难的区域等,要求进行尺寸控制检查;
4.8进行装配检查,监控材料使用的正确性;
4.9对焊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焊工资格、焊材的使用情况、所焊接的材料、焊接参数检查、遵守焊接程序,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
4.10进行最终焊缝外观检验,在检查报告/报检单上签字,必要时提交顾客代表和/或监理单位签署。

二、焊接过程控制方案
(一)焊接工艺管理
1.焊接工艺指导书
1.1焊接工程师应编写焊接工艺指导书,涵盖合同的工作范围。

在可能的情况下,将采用预审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作为项目具体的焊接工艺评定基础。

必要时,焊接工艺评定和焊接工艺应经过顾客和/或监理单位的批准;
1.2如果预审合格的焊接工艺不适用,或者不存在,应编写焊接工艺评定方案进行评定;
1.3焊接工程师应编制工艺管道、钢结构的《焊接工艺目录》。

1.4如果这些文件有什么修改或修订,焊接工程师应及时通知制造部门,根据需要发布并更新这些文件。

2.焊接工艺评定
2.1焊接工艺评定测试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方案、相关的项目规范和适用的国家/国际标准进行编制、焊接和试验。

在工艺评定过程中,任何偏差都应在焊接工艺记录中反映出来。

2.2在焊接工艺评定考试过程中,对所有焊接参数、材料识别、焊缝尺寸、焊接材料和其它相关详细资料应进行记录,并在焊接工艺中做好记录;
2.3必要时应提前通知顾客和/或监理单位对焊接工艺评定考试进行见证。

2.4机械性能试验应在独立的经过认证的实验室或客户批准的实验室进行。

2.5焊接工艺评定的文件应由焊接工程师编制并批准。

2.6每个焊接工艺应在一个单独的文件夹中记录,使用唯一的名称,并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2.6.1焊接工艺评定首页;
2.6.2焊接工艺方案规范;
2.6.3焊接工艺评定焊接记录;
2.6.4实际的“执行表”焊接参数和焊接顺序表;
2.6.5焊后热处理表、标定证书和温度记录(适用情况下);
2.6.6无损检测记录;
2.6.7机械/腐蚀检测报告(包括光学显微图片/显微图片);
2.6.8焊接材料试验证书;
2.6.9材料试验证书。

(二)焊工管理
1.焊工资格考试和培训
1.1 “焊工”一词同时也指“焊接操作工”;
1.2“焊接培训员”应具有同一工艺的焊接经验,并经过焊接工程师的评估和批准。

1.3焊工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并达到所要求的焊接标准。

焊工培训员应对焊工能力的日常评估进行记录,当焊工的焊接工艺能达到要求时,应允许焊工参加焊工考试,并在培训和考试过程中,向焊工详细解释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
1.4对于不锈钢、双相钢和超级双相钢的焊工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两周,且焊工应具备氩弧焊经验。

焊接培训员需要对焊接要求进行详细讲解,使所有焊工对焊接要求做到全面了解和掌握;焊工在接受培训的同时,也要进行实际操作演示;
1.5焊接培训员应对所有焊工资格考试进行监督,并对焊接参数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
1.6必要时应邀请顾客和/或监理单位见证所有的焊工资格考试;
1.7焊工资格考试的焊缝目视检查应由合格的焊接检验员进行;
1.8每个焊件上都应注明焊工的编号,只有在对焊工进行录用评估时,才使用详细的身
份证号或证件编号。

在每天的焊接检查中,应记录日期、采用的焊接工艺、材料类型、直径/厚度和焊接位置,并输入焊工资格数据表;
1.9焊工考试所使用的材料应具备材质证书,以便需要时追溯考试时所用的焊件。

1.10对所有的焊工资格考试应进行100%拍片检验和磁粉检验/着色检验,如果拍片检验不可行,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用超声检验或弯曲试验对焊工资格考试进行评定。

1.11复试
1.11.1如果焊工由于某种原因未能达到规范要求的,根据相关的考试规范,焊工可以参加复试;
1.11.2如果焊工复试仍不合格,则不允许再参加复试,直到该焊工再参加一期的复训,并证明有明显的提高满足考试条件的情况才能再次进行复试;
1.11.3如果发现一名合格焊工在某一焊接工艺或在某一焊接位置出现合格率较低的情况,则该焊工或操作工需要接受一段时间的培训,针对实际问题,用无损检测验证其是否有所提高;如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该焊工技术水平没有提高,将取消其焊工资格。

1.12资格期限
1.1
2.1如果焊工连续六个月没有参加适用焊接工艺的任何焊接作业,则焊工资格证书过期需要重新参加焊工资格考试;
1.1
2.2如焊工想延长证书时间,则焊接工程师应提前六个月将该名焊工在项目上的无损检测报告连同焊工续签表一起让该项目的船级社现场代表进行续签,则该名焊工的证书将延长六个月;
1.1
2.3 焊接工程师应及时更新和续签到期的焊工资质;
1.1
2.4如果焊工没有使用某一焊接工艺进行焊接作业,则在焊工资格到期之前,该焊工可以从事需要无损检测的焊接工作,或者可以参加‘焊工资格更新考试’,重新获得焊工资格;
1.1
2.5在板材或管道上采用一种或几种焊接工艺组合的单一考试。

在无损检测合格之后,在考试中采用的一种工艺或几种工艺焊工资格应延长六个月。

2.点焊焊工资格
2.1点焊焊工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点焊作业。

2.2资格考试
2.2.1钢结构的点焊应按照焊接工艺执行;
2.2.2角焊缝的点焊应按照批准的焊接程序执行;
2.2.3试件应从100mm x 100mm、12mm厚的板材下料,组成一个角焊缝;
2.2.4应在每块板的2F、3F和4F位置的一侧进行50mm的点焊;
2.2.5每个试件上应标明点焊焊工的名字、测试位置和所采用的工艺,这些信息应输入点焊焊工登记表;
2.2.6只有经过外观检验合格的焊工才发点焊证;
2.2.7在由没有焊接经验的人员进行点焊时,应在300mm长的钢板上对其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

点焊焊工应向焊工培训员证明在单焊道和多焊道角焊缝方面的能力,然后才允许参加点焊考试。

2.3检验与检测
2.3.1完成的焊缝应外观均匀,无裂纹、重叠或气孔,与试板的角焊缝熔合良好,无夹渣或超过2.5mm的气孔,允许有少量的咬边;
2.3.2焊接检验员应监督所有的点焊资格考试;
2.4复试
如果点焊焊工未能达到规范的要求,不需额外培训,可以允许参加两块试板双倍复试。

2.5资格期限
通过考试的点焊焊工应视为无限期合格,除非有具体原因使其能力受到质疑,这种情况下,应重新参加考试。

2.6文件记录
应保存合格点焊焊工的最新登记表。

3.焊工身份与可追溯性
3.1分配给每名焊工一个唯一的识别号,在焊工受雇期间始终使用这一编号。

不得将同一焊工的编号重复发给其它焊工。

3.2每名焊工都应持证上岗,并且需包括下列信息:照片、姓名、焊接方式、焊接位置和编号.
3.3每名焊工应使用记号笔在所有完成的焊缝附近标明其焊工编号及焊接日期,如果由几名焊工共同完成一道焊缝,则每名焊工需要在各自完成的焊缝部分标明其焊工编号及焊接日期。

(三)焊接作业过程控制
1.预热与中间焊道温度控制
1.1预热和中间焊道温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中的规定;
1.2钢结构焊接的层间温度最高应为250 C;
1.3对于双相钢、超级双相钢和不锈钢管道,应按照焊接工艺评定中的详细规定执行,对于碳钢管道,应按照焊接工艺评定中的详细规定执行;
1.4应使用测温笔或数字式温度测量装置对温度进行检查;
1.5在靠近开始位置和预计停止位置的焊道开始之前,应对中间焊道的温度进行检查;
1.6焊后热处理应按照《焊后热处理程序》执行。

2.焊缝返修分析
2.1根据已知的资料,详细说明图号、焊缝编号、缺陷类型、长度和位置。

质检员或焊接工程师应对所有不合格焊缝进行审查,并在无损检测报告上签字,并将需要返修的信息记录在《报验申请单》上反馈给制造部门相关人员,必要时也应采取整改和预防措施;
2.2根据更新的《焊缝返修记录表》,每周应向相关部门公布。

《焊缝返修记录表》应包括焊缝编号、图号、焊工编号、日期、缺陷长度和类型、不合格报告编号和返修合格日期。

2.3返修状态和返修登记表可以帮助及时发现不良趋势,以便进一步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

(例如,焊工复训,或设备维修、焊接程序修订)。

2.4目标线性返修率应不超过2%,返修的焊缝总长度除以检测的焊缝总长度X100。

当一个焊缝采用两种单独的无损检测方法时,应当只视为一个焊缝长度。

2.5返修率统计中应包括所有无损检测返修和重焊焊缝,返修率统计中将不包括尺寸和修改焊缝。

所有不合格焊缝应通过无损检测报告向质量部门和制造部门反应。

3.过程监控
3.1焊接班组长在安排焊工工作之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有安全进出通道、作业许可证(在要求的情况下)、环保措施、以及焊缝装配经过检验员的验收。

班长应在考虑材料类型和所需要的焊工资格之后,指导焊工采用适当的焊接工艺评定,必要时,班长应向其它专业主管人员和/或质量部门咨询;
3.2 检验员应对装配和焊接工作进行连续监控,确保所有的预制和焊接工作符合规格书的规定和规范等程序文件要求;
3.3在监控双相钢和超级双相钢材料时,检验员应特别注意;
3.4质量部门应针对每班组、每种焊接工艺对焊工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项目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并做好记录,如果发现焊工在焊接作业时不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检验员应通知焊接班组长,班组长应指导焊工如何操作以符合焊接工艺评定要求,检验员应再次检查,确保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并在表格的下面报告所采取的措施,发现不符合项应向焊接工程师详细报告,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第二篇焊接作业人员管理方案
一、总则
1.基本要求
1.1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均需持有企业“焊工证”方可上岗作业;
1.2凡在本企业内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及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规定。

2.管理职责
2.1 质量部门
a.质量部门为焊工资质审核、焊工取证、技能考评及培训的日常管理部门;
b.负责新进厂从事焊接作业人员资质的调查和登记,证件的收集、考试,合格后发放“焊工证”,确保只有取得“焊工证”的人员才能进厂;
c.负责施工队在厂焊工持证状况的动态统计;
d.负责组织焊工考船级社焊工证;
e.焊工考试监考;
f.参与负责焊接试板的评定和记录,试样的加工和试验,档案资料的汇总及焊工证书的办理和存档。

2.2 制造部门
a.负责焊工考试的人员、设备、场地、材料等组织工作;
b.负责报名人数的统计和造册,考试成本的控制;
c.参与焊工考试监考。

2.3 人力资源部门
a.考试费用的落实;
b.组织焊工考试;
c.证书的归档。

二、焊工取证和证书管理
1.“焊工操作证”
对于持有权威机构有效证书的,经鉴定后,在进场前还必须对其相应的资质进行考核,合格后发给企业的焊工证和项目的焊工胸卡。

2.焊工技能考试
2.1 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人员进场信息,将新进焊工信息通知质量部门,由质量部门发出焊工考试通知,并发放有关登记表格。

制造部门根据通知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和填表工作,并负责表格和照片的收集,名单的汇总,报名费的收缴,整理完毕,统一交质量部门;
2.2 质量部门根据报名人数和费用预算进行统计后,报人力资源部门有关考试费用的申请,并下发材料准备的有关图纸和要求。

制造部门根据人数准备试板、设备、场地等;
2.3 对于新焊工取证人员必须参加理论培训和考试,由质量部门负责教材的选择和考题的准备,以及考试的实施及批阅,理论考试通过后参加实践考试;复证人员只需参加实践考试;
2.3具体实践考试工艺、要求由质量部门焊接工程师根据项目要求进行;
2.4焊工现场考试结束后,质量部门负责现场记录整理,配合考试组织的电焊班组长负责试板的标识、分类;
2.5对于内部取证的,由企业监考部门成员评定试板,试板经外观检查,NDT检查和理论考试全部通过者为合格。

2.6对于取第三方证的,先在企业进行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合格后由质量部门负责联系理化实验单位,将试板送至该单位进行理化实验;质量部门负责记录试验结果,并将各种资料汇总后,报相关第三方部门批准,取证;
2.7考试费用由质量部门进行统计,外包队的费用按合同执行,其余交由人力资源部门按企业相关规定和/或合同执行;
2.8焊工考试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3.考试标准
企业的焊工考试标准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

4.证书管理
4.1 质量部门负责企业“焊工证”的办理、存档、调阅、监督及检查;
4.2 新进人员持有效的第三方焊工证书的,必须将证书正本送交质量部门验证,验证合格的附复印件进行登记、存档,统一管理、归类保存,在外包单位人员离开时归还该焊工证书;
4.3 质量部门将统一制作企业“焊工证”,登记造册后交各制造部门发给相应焊工,并要求焊工操作时随身携带此证,并置于显眼位置备查;
4.4 由企业组织并承担费用的焊工证书,所有权归企业,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门保存,各外包队自行组织考取或焊工自费考取的焊工证书所有权归各单位或个人;
4.5 由质量部门负责定期组织焊工证的审查和复试。

三、焊工日常管理要点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且从事的工作与所持证相符,施工现场中如发现无“焊工证”人员施焊,或从事的工作与所持证范围不相符,按相关规定处罚;
2.焊工必须携带必要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保温筒(手工焊时)、小榔头、焊脚尺、钢丝刷等;
3.施工时必须在施工部位注明焊工编号和姓名,对要求做焊接记录的,按要求填写,保证具有追溯性;
4.焊工必须对上道装配工序的质量进行检查,对装配间隙、错位、平整度等超标的不合格事项要及时向相关质量人员提出,进行返工和整改,确保焊接作业具有合格的工艺条件;
5.作业必须遵守焊接工艺;
6.焊接结束后,焊工必须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清除焊渣,对存在的表面裂纹、烧穿、未熔合、夹渣、咬边、焊瘤和未填满的弧坑等焊接缺陷进行修补和打磨,完成自检和互检,确认合格后,向施工队或班组专职检验员报检;
7.焊工必须配合质量检验人员的检查工作,认真执行返工和返修指令,确保施工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

8.绩效考核
质量部门每月都要对各分包商及企业内部的无损检测以及焊接外观报验一次合格率做个统计,并且对焊工的无损探伤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如果连续2个月外观报验一次合格率低于质量部门的最低要求,或当月超声波探伤合格率低于90%,着色探伤合格率低于95%,就必须对该焊工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上岗。

如果不合格或重新上岗后依旧有连续3次及以上低于上述一次合格率的要求的,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篇焊工、装配工技能考核实施细则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焊工、装配工的入职考核以及在职员工的技能水平考核、再培训等。

2.术语定义
2.1板对接:1G:板缝对接平焊;2G:板缝对接横焊;3G:板缝对接立焊;4G:板缝对接仰焊。

2.2管对接:1G:水平转动对接;2G:垂直固定平焊;5G:水平固定对接;6G:45°固定;6GR:45°固定带限位。

2.3管板对接: 2F(管板):垂直固定平焊;4F(管板):垂直固定仰焊;5F(管板):水平固定全位置焊。

2.4板角接:1F: 板缝角接平焊;2F:板缝角接横焊;3F:板缝角接立焊;4F:板缝角接仰焊。

3.管理职责
3.1 生产部门:
提供培训人员信息以及考试场地和焊接设备,提供需求数量的焊接试板。

3.2人资部门:
根据新员工入职信息安排人员考试,通知质量部门焊接工程师对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并且现场考核,同时联系安排焊接试板下料。

3.3质量部门:
(1)对入职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现场考核、评分,对在职员工进行技能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检查。

(2)根据现场报验或探伤结果通知生产部门需要进行再培训的人员或参加船级社考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理论及实操考试。

(3)对参加考试、考核人员的结果进行评判、并提供判定结果。

(4)联系生产部门提供再培训人员考试所需要的试板。

二、考核标准
1.焊工考核
焊工考核主要采用焊缝的目检,坡口焊缝以及角焊缝的评定必须符合以下三点要求:
1.1不论裂纹的尺寸大小如何,任何裂纹都不合格;
1.2所有弧坑必须填满至焊缝的整个横截面;
1.3任何坡口焊缝根部存在未熔合或者未焊透现象,均不合格。

2.装配考核
装配考核主要根据图纸进行划线、切割,具体装配等级划分如下表。

三、考核管理要求
1.入职考核
1.1考试人员必须由人事专员统一带领进入考试地点,不得由班组长单独带领;
1.2考试时人事专员需要通知质量部门焊接工程师共同进行监考。

对于新员工入职考试必要时需要用人部门参与考试,但以质量部门监考人员给出的结果为准;
1.3考试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干扰考试,不得协助他人考试,有此现象经警告后仍不改者,取消考试资格;
1.4考试结束后,质量部门监考人员对考试结果按照考试标准进行现场评分,人事专员对考试结果进行拍照存档;
1.5代考者考试结果作废。

2.技能提升考核
2.1生产部门提供人员名单至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安排培训计划并通知质量部门进行培训;
2.2需要提升或再培训人员不得缺席理论与实操培训,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申请;
2.3质量部门对培训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并且对培训结果以试卷的形式进行检查;同时对培训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并且以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
2.4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门对最终培训结果以及培训出席情况进行总结,将培训结果通知到各部门科室;
2.5需要参加船级社取证的人员由生产部门提交人员名单、需要考取的焊接位置、焊接方式等信息给焊接工程师;
2.6质量部门焊接工程师根据需要考取船级社资质的信息联系船级社,确定考试时间。

并通知生产部门进行场地、设备的准备。

根据考试人员数量编写考试计划并通知到生产部门,要求在考试计划要求时间前10分钟提前到场,并携带考试所需工具。

第四篇焊接材料管理方案
一、总则
1.术语定义
1.1 焊接材料:用于船舶制造及钢结构制造的各类自动焊焊丝、焊剂、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焊丝、手工焊焊条、氩弧焊焊丝、焊接用衬垫及特种焊接材料等;
1.2 焊接材料的复验:是指焊接材料在采购验证合格的基础上,对焊接材料的熔敷金属进行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等试验;
1.3 焊接材料的小批量小范围试用是指焊接材料在采购验证合格的基础上,在一个批号中抽取少量的焊接材料,在指定的产品和范围内,在持续的监控下进行实际产品的焊接,以证实其质量的可靠性,经小批量小范围试用合格后,该批焊接材料方可大批量大范围使用。

2.管理职责
2.1 质量部门为本规定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焊接材料质量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制定焊接材料进货验证规范,负责焊接材料的工艺评定和复验工作,负责焊接材料小批量、小范围试用(实施时)的管理工作;
2.2技术部门负责对各输出的焊接材料采购信息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根据设计文件和焊接工艺文件的要求提出焊接材料的采购信息,包括名称、牌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必要时,负责与供方签订技术协议;
2.3采购部门负责按采购信息或技术协议的要求组织合格供方的选择和评价,进行焊接材料的采购。

2.4仓库焊材库负责焊材仓储和发放管理;
2.5制造部门负责焊接材料的使用、试用(实施时)的控制,填写《焊接材料试用表》,负责向质量部门、采购部门等反馈和报告焊接材料使用、试用的质量信息。

二、焊接材料的进货检验
1.焊接材料进货检验的依据:采购合同、技术协议、船级社规范、规定的标准等;
2.焊接材料进货检验的主要内容:适用的质量证书;供方的产品合格证书(本批号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试验报告);内外包装的产品标识;焊接材料的名称、牌号、规格、批号与规定的符合性及证、物的一致性;货损情况等;
3.质量部门进行焊接材料的进货检验,作好验证记录,做出合格与否的验证结论;
4.经验证合格的焊接材料,采购部门办理入库手续,质量部门保存质量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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