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凝和庙保护范围内北池子小学热力外线项目的意见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凝和庙保护范围内北池子小学热力外线项目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公布日期】2018.07.30
•【文号】文物保函〔2018〕842号
•【施行日期】2018.07.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凝和庙保护范围内北池子小学热力外线项目的意见
文物保函〔2018〕842号北京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北池子小学(凝和庙)热力外线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京文物〔2018〕1023号)收悉。
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凝和庙保护范围内北池子小学热力外线项目和你局意见。
二、对所报方案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意见:
(一)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凝和庙保护范围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确保文物安全。
(二)补充项目涉及的文物建筑情况以及项目与文物建筑的位置关系;管沟开挖和管线布置应尽可能避让文物建筑台明、墙体、地面等,如涉及文物本体,应补充文物建筑保护措施,并在铺设管道后按照文物建筑维修的原则和做法进行保护性恢复。
(三)管道挖掘施工应尽量避免采用中型以上机械,减少施工振动等对文物的影响。
(四)补充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科学、客观评估拟建项目对文物本体的影响。
三、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
四、请切实加强协调和工程监管,督促项目管理单位和方案设计单位加强施工全过程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