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员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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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员⼯管理制度(通⽤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的今天,制度对⼈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是⼩编精⼼整理的建筑施⼯员⼯管理制度(通⽤5篇),供⼤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施⼯员⼯管理制度1
员⼯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有⼀个清洁、舒适、安静、为了搞好员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职员⼯由⼈事部统⼀安排房间、床位,凭⼈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宿舍⼊住,外来⼈员⼀律不准进住。

⼆、员⼯宿舍严禁私留宿外来⼈员,严禁男⼥混居。

外单位住我⼚宿舍⼈员,必须管理⼈员批准,可⼊住,⾃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我⼚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员进出⼚出⼊凭证,否则⼀律不准进⼚住宿。

三、离职⼈员必须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事部办理⼿续。

四、已⼊住员⼯退宿须提前3天到⼈事部注销,
五、未经⼈事部同意住宿员⼯不准私⾃调房、调床,如需逐换须经管理⼈员同意后⽅能更换,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数。

不满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安排⼈员住宿,任何⼈不得拒绝。

六、公司员⼯若提供钥匙及私配给⾮公司⼈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责任。

七、员⼯宿舍范围内若遇到⾮公司员⼯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宿舍内。

⼋、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必须爱护,宿舍卫⽣,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便、乱丢果⽪、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各保持室内清洁,
九、各员⼯应⾃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习惯,⾃觉维护宿舍安全。

⾃觉爱护宿舍的⼀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改动或拆卸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予以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注意爱护公物、节约⽤⽔、⽤电,杜绝长明灯、长流⽔等浪费现象,做到⼈⾛灯灭、风扇停,。

室内严禁使⽤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能器具。

室内电灯定为⼀室⼀灯、⼀插座,(从制度下发之⽇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耗器具,视为使⽤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罚款。

发现⽕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员。

⽕警: 119 匪警电话: 110 急救电话: 120
⼗⼀、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下⽔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员⼯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

员⼯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三、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床铺、⾐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

重者将⽆薪解雇。

⼗四、来访⼈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员同意后⽅可进⼊员⼯宿舍。

被访员⼯上班后,来访⼈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五、为保证员⼯的正常休息,晚0:00后,⽩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

特殊情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六、为保证员⼯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情活动及吸毒品的违法⾏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严禁任何形式聚众赌博,宿舍内进⾏赌博及其他违法活动,凡是赌博,违者没收赌,赌资并罚款每⼈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未经同意不得私⽤别⼈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偷盗他⼈财务之⾏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殴或侮辱他⼈,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声喧哗。

⼆⼗⼀、提⾼警惕,搞好防⽕、防盗⼯作,严防⽕警,⽕灾事故的发⽣,宿舍内部发⽣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时内报告⼚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为造成的⽕警、⽕灾事故,⼀经查实,给予责任处罚并罚款。

建筑施⼯员⼯管理制度2
1、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针,使每个职⼯懂得消防⼯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管理制度。

2、施⼯现场防⽕的安全管理
(1)施⼯现场负责⼈应全⾯负责施⼯现场的防⽕安全⼯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作。

(2)施⼯现场都要建⽴、健全防⽕检查制度,发现⽕险隐患,必须⽴即消除,⼀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现场发⽣⽕警或⽕灾,应⽴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灾事故发⽣后,施⼯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现场勘察的⼯作。

对⽕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单位在承建⼯程项⽬签订的"⼯程合同"中,必须有防⽕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作。

(6)在编制施⼯组织设计时,施⼯总平⾯图、施⼯⽅法和施⼯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现场应明确划分⽤⽕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活区等区域。

(8)施⼯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阻,并要安排⼒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企业技术负责⼈批准,施⼯结束后应及时拆除。

不得在⾼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现场应配备⾜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

(11)在⼟建施⼯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管和消⽕栓。

(12)焊、割作业点,氧⽓瓶、⼄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动⽕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要求,并严格执⾏"电焊⼗不烧"规定。

(14)施⼯现场⽤电,应严格执⾏上级有关⽂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发⽣电⽓⽕灾。

(15)冬期施⼯采⽤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安全教育;施⼯过程中,应安排专⼈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地防⽕检查制度
(1)项⽬经理部每⽉定期组织有关⼈员进⾏⼀次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周⼀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安全进⾏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间、⾷堂、脚⼿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间不得吸烟,⽊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间发现有⼈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器进⾏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状态。

4、施⼯现场动⽤明⽕审批制度
(1)⼀级动⽕审批制度:
禁⽕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体、易燃⽓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的登⾼焊、割作业;⽐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动⽕作业,由动⽕部门填写动⽕申请表,项⽬副经理召集项⽬安全员、施⼯负责⼈、焊⼯等进⾏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措施的前提下,由项⽬副经理、焊⼯、项⽬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防⽕负责⼈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作负责⼈审核,在⼀周前将动⽕许可证和动⽕安全技术措施⽅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可动⽕。

(2)⼆级动⽕审批制度:
在具有⼀定⼈危险因素的⾮禁⽕区域内进⾏临时焊割等动⽕作业,⼩型油箱等容器、登⾼焊割、节假⽇期间等动⽕作业,由项⽬施⼯负责⼈在4天前填写动⽕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案,项⽬副经理召集项⽬安全员、施⼯负责⼈、焊⼯等进⾏现场检查,在落实防⽕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副经理、焊⼯、项⽬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可动⽕。

(3)三级动⽕的审批制度:
在⾮固定的、⽆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动⽕作业,由申请动⽕者填写动⽕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监护⼈签署意见后,报项⽬防⽕负责⼈审查批准,⽅可动⽕。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按照处罚办法进⾏处理。

(3)器材保管⼈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器材,⼯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汇报,及时更新。

6、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程项⽬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命安全,本⼯程成⽴了⼀⽀义务消防队。

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提⾼业务素质,成为⼀⽀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组织⼀次活动,可采⽤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作的重要性,针对⼯程实际情况,结合⼯程进度明确防⽕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危险因素分析能⼒和扑救⽅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联系,搞好消防联防⼯作。

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些消防培训活动。

7、特殊重点部位防⽕管理制度
(1)不准在⾼压架空线下⾯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标志悬挂醒⽬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瓶、电⽯桶和⼄炔发⽣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炔发⽣器和氧⽓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氧⽓瓶、⼄炔发⽣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严禁使⽤。

(5)施⼯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要求,按规定应配置⼀定数量灭⽕器,严格执⾏"⼗不烧"规定。

(6)动⽕作业前必须执⾏审批制度,履⾏交底签字⼿续。

(7)严格执⾏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灾事故,能消除⽕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灾事故的个⼈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灾事故的⼈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材料仓库防⽕管理制度
(1)施⼯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由材料仓库负责⼈全⾯负责。

(2)对进⼊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牌和灭⽕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温期间如⽓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易燃品⾃燃起⽕。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作。

9、⽊⼯间防⽕管理制度
(1)⽊⼯间由⽊⼯组长负责防⽕⼯作,对本组作业⼈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教育,增强防⽕意识和灭⽕技术。

(2)使⽤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间严禁烟⽕,如发现作业⼈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清⼯作。

(4)⽊⼯间内的灭⽕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表失效时,及时与⼯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安全检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间⾮作业⼈员严禁⼊内,⼀旦发⽣⼈为⽕灾事故,应追究当事⼈责任。

10、机修间防⽕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作由机管员全⾯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

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定数量有效的灭⽕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作,发现⽕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电焊间防⽕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安全⼯作由组长全⾯负责,对本组作业⼈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观念和灭⽕技术⽔平。

(2)建⽴动⽤明⽕审批制度,做好审批⼯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种操作证、动⽕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器,落实动⽕监护⼈,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不烧"及压⼒容器使⽤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检查,发现药物及压⼒表失效时,及时与⼯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油漆间防⽕管理制度
(1)⼯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严格处罚。

(4)建⽴"禁⽕区"动⽕审批制度。

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内。

13、职⼯宿舍防⽕管理制度
(1)职⼯宿舍防⽕⼯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安装完毕后,禁⽌他⼈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宿舍每50m2设置⼀只灭⽕级别不⼩于3a的灭⽕器,定期检查期使⽤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作负责⼈要保持⾼度警惕,经常巡视⽣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堂间防⽕管理制度
(1)⼯地⾷堂防⽕安全⼯作由炊事班长全⾯负责,经常对炊事⼈员进⾏防⽕安全教育,提⾼灭⽕技术,增强防⽕意识。

(2)炊事⼈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警告牌挂设完整、醒⽬。

(4)做好经常性防⽕检查⼯作。

(5)灶间严禁堆⼊易燃物品,炊事⼈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灾事故,应追究当事⼈责任。

15、奖励与惩罚
(1)奖励⽅法:
1)关⼼消防⼯作,积极投⼊消防⼯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违反消防法规的⾏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险隐患、避免⽕灾事故发⽣的。

4)积极扑救⽕灾、抢救公共财产和⼈民⽣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作其他⽅⾯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为之⼀,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员不按防⽕制度规定进⾏施⼯。

2)防⽕负责⼈不履⾏职责的。

3)值班⼈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建筑施⼯员⼯管理制度3
1、严格执⾏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受雇民⼯必须持有本⼈⾝份证,严格遵守和执⾏项⽬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进⾏⼀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的单位必须将每个民⼯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必须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民⼯出⼊验证制度,每个民⼯必须由⼯作单位发放出⼊证(出⼊证上要有单位、相⽚、姓名、性别等),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

不准民⼯私⾃在民⼯宿舍内开⼩灶,民⼯宿舍内严禁使⽤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炉具;
6、民⼯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

建筑施⼯员⼯管理制度4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员⼯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明、整洁,使员⼯有⼀个良好的⽣活环境,以提⾼⼯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条适⽤范围:本制度适⽤于公司内住宿员⼯。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宿舍管理由⾏政⼈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宿舍⼈员出⼊⼿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宿舍的各种安全、卫⽣情况。

第⼆章⼊住与退房相关⼿续
第四条员⼯申请住宿条件及⽅式:
4.1公司员⼯于辖区内⽆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政⼈事部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况之⼀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离职(包括⾃动辞职、解聘等)时(第三章宿舍⽇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留宿外⼈。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配置床位⼀个,员⼯必须严格服从⾏政⼈事部的统⼀安排,不得私⾃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政⼈事部统⼀安排;对于每⽉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住宿资格,另⾏安排⼈员⼊住。

第⼋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作,住宿⼈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为。

第⼗条员⼯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进⼊他⼈宿舍或动⽤他⼈物品;违者⼀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电,室内禁⽌烧煮、烹饪或私⾃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于400w电器;⼈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条注意安全,放⽕防盗;员⼯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遗失由各⾃负责。

第⼗三条员⼯宿舍的公⽤⽔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政⼈事部派⼈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

室员不得擅⾃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承担。

第⼗四条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扰他⼈宁静之⾏为。

上、下夜班员⼯应保持
第⼗五条住宿⼈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政⼈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六条除有关⼈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不得进⼊⼥宿舍,⼥员⼯不得长时间(超过两⼩时)在男宿舍逗留;员⼯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宿舍,⼥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政⼈事部批准。

第⼗七条员⼯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状况并应遵守:
17.1个⼈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垃圾池。

17.2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值⽇⼈员并应保持地⾯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次⼤扫除以清洁卫⽣死⾓;保持:宿舍内整洁卫⽣,室内⽆杂物,地⾯、墙⾯⽆污迹,天花板⽆蛛⽹,空⽓清新、⽆异味;下⽔道因卫⽣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承担其维修费⽤,如⽆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平均分摊。

17.3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宿舍及宿舍区内⼀律禁⽌饲养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条⾏政⼈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状况进⾏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综合评⽐⼀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九条员⼯必须团结⼀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条处罚规定。

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建筑施⼯员⼯管理制度5
为加强本⼯地临时宿舍务⼯⼈员集中居住管理,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确保建筑⼯地安全⽣产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施⼯⼈员进⼊施⼯现场后,必须向公司提供进⼊本⼯地住宿⼈员的花名册,以及⾝份证复印件。

⼆、每间宿舍要求4张标准上下铺房,⼊住⼈数为7⼈。

严禁⾮法同
三、每间宿舍⽤电范围为:照明、⼿机或电筒充电。

⾃⼯⼈⼊住后损坏的公物由劳务公司承担费⽤和责任。

四、严禁在宿舍内卧床吸烟,⽣⽕取暖,不准使⽤电炉、电炒锅、媒炉、煤⽓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做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

如有发⽣过载⽤电每次罚款50元。

五、宿舍区内的临时⽤电、⽤⽔、线路、管道,任何⼈不得擅⾃进⾏改动和布设,严禁私⾃乱拉电线或违章操作,如有发⽣每次罚款200元,确需解决⽤电问题需派专业电⼯操作。

六、节约⽤⽔、随⼿关好⽔阀,发现有不关⽔笼头长流⽔浪费者,对其罚款20—50元;垃圾未倒⼊指定桶中,每发现⼀次罚款50元。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放⼊宿舍,如有发⽣每次罚款200元。

⼋、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殴、赌博或进⾏其他违法活动(严禁施⼯前酗酒以及酒后施⼯)
九、不得随意挪⽤⼯地、建筑物、宿舍区的材料和电器材料等公物。

住宿⼈员应注意爱护、保护公物,不得损害、遗失。

私⼈物品必须注意妥善保管,防⽌失窃
⼗、住宿⼈员的现⾦、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后果⾃负。

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由班组负责⼈⾃⾏安排⼈员打扫。

被褥,⾐物、洗刷⽤品叠放、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每次检查或抽查时,发现脏、乱、差处以20—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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