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结算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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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现工程已经竣工,具备了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整的结算资料,按《合同》规定的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年月日之前将合格的结算资料报送至项目经理部。

若结算延迟报送,则每延迟一天按照结算额的2‰予以罚款(即结算迟报的罚款额=结算迟报的天数×结算额的2‰),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且因此而导致不能按时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报送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

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调整,特殊无法预计的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贵司须保证所报送结算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并基于同一计算范围及口径,贵司在预结算书中所编报的造价金额,均不得高出我司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的10%(含本数,我司集团复审的结算以集团最终审定价为准)。

否则,应视为贵司故作高估冒算、虚造数据、主观掺假,属于违约行为,贵司应按(贵司报审价-我司最终审定价*1.1)*5%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可在合同结算价款中自行抵扣),以补偿我司因此而额外支出的咨询编制及审核等费用。

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附:《结算报审资料指引及验收记录》,请遵照执行。

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部经办工程师:成本工程师:项目经理:
年月日备注:适用于土石方类、桩基及支护类、其他分包类、零星工程类、总包类合同结算。

致:
现供货已经完成,具备了合同约定的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整的结算资料,按《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年月日之前将合格的结算资料报送至项目经理部。

若结算延迟报送,则每延迟一天按照结算额的2‰予以罚款(即结算迟报的罚款额=结算迟报的天数×结算额的2‰),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且因此而导致不能按时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报送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材料设备验收单》、《材料设备价格清单》、签证单、设计变更单等。

审价过程中发现的供货遗漏、原则上不予增加调整,特殊情况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价格不实,不得将已经退货的货品计入结算。

贵司须保证所报送结算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并基于同一计算范围及口径,贵司在预结算书中所编报的造价金额,均不得高出我司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的10%(含本数,我司集团复审的结算以集团最终审定价为准)。

否则,应视为贵司故作高估冒算、虚造数据、主观掺假,属于违约行为,贵司应按(贵司报审价-我司最终审定价*1.1)*5%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可在合同结算价款中自行抵扣),以补偿我司因此而额外支出的咨询编制及审核等费用。

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投标和供货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结算报审资料指引及验收记录》,请遵照执行。

项目经理部(盖章) 项目部经办工程师:成本工程师:项目经理:
年月日备注:适用于供货类合同结算。

结算通知书(咨询及其他服务类)
致:
现合同已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备了结算条件,请贵公司准备完整的结算资料,按《合同》规定的计价条款、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于年月日之前将合格的结算资料报送至项目经理部。

若结算延迟报送,则每延迟一天按照结算额的2‰予以罚款(即结算迟报的罚款额=结算迟报的天数×结算额的2‰),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且因此而导致不能按时办理结算、付款等后果我司不承担责任。

报送的结算资料必须完整,审价过程中我司不再另外接受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

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原则上不得增加调整,特殊无法预计的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补。

为方便双方核对,减少核对时间,报送的结算资料内容不得弄虚作假、高估冒算。

贵司须保证所报送结算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并基于同一计算范围及口径,贵司在预结算书中所编报的造价金额,均不得高出我司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的10%(含本数,我司集团复审的结算以集团最终审定价为准)。

否则,应视为贵司故作高估冒算、虚造数据、主观掺假,属于违约行为,贵司应按(贵司报审价-我司最终审定价*1.1)*5%向我司支付违约金(可在合同结算价款中自行抵扣),以补偿我司因此而额外支出的咨询编制及审核等费用。

如情节严重,将取消今后参与我公司工程的投标资格。

特此通知!
附:《结算报审资料指引及验收记录》,请遵照执行。

(合同对口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工程师:成本工程师:合同对口主管部门负责人:
年月日备注:适用于设计、监理及造价咨询、其他服务类合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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