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植物油生产国家标准批号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种植物油生产国家标准批号
一、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1988)规定:
1、酸价--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4;棉籽油≤1
2、过氧化值(meq/kg)--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20;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12
3、浸出油溶剂残留量(mg/kg)≤50
二、色拉油卫生标准(GB 13103-1991)规定:
1、酸价≤0.3
2、过氧化值(meq/kg)≤10
三、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15197-1994)规定:
1、酸价≤0.5
2、过氧化值(meq/kg)≤10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食用油按照其精炼程度,一般分为四个等级,4级到1级,级别越高,其精炼程度越高。
一级油和二级油的精炼程度较高,经过了脱胶、脱酸、脱色、脱臭等过程,具有无味、色浅、烟点高、炒菜油烟少、低温下不易凝固等特点。
精炼后,一、二级油有害成分的含量较低,但同时也流失了很多营养成分。
三级油和四级油的精炼程度较低,只经过了简单脱胶、脱酸等程序。
其色泽较深,烟点较低,在烹调过程中油烟大。
由于精炼程度低,三、四级食用油中杂质的含量较高,但同时也保留了部分营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