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二沙岛晴波路广州大桥西侧露天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二沙岛晴波路广州大桥西侧露天停车场收费问题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12.17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二沙岛晴波路广州大桥西侧露天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海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二沙岛晴波路广州大桥西侧露天停车场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外开放的停车场机动车临时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
二、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费。
三、请按规定制作明码标价牌,并在停车场进、出口处及收费处显眼位置设立标价牌,做好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
四、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前提下,本文有效期两年。
五、如不服本决定(批复),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联系电话:020-83555988;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联系电话:83133099)或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