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卡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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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吴人力资源集团YUEWU HUMAN RESOURCE
移动卡使用作业规范文件编号:
日期:
版本:页码:适用范围:
为方便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手机号码的统一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
1、公司为各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副总、总经理统一配备移动手机卡,号码由公司选定发放。

如目
前已使用公司的手机或手机号码(天翼、移动、联通),则维持不动。

2、使用移动公司电话卡,可统一加入公司集团短号群,群内成员之间的互通是免费的,可节约话费成
本。

短号包月费用如下:
1元200分钟,2元300分钟,3元500分钟,5元800分钟
3、凡是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必须使用公司配发的移动卡;
4、享有公司话费补贴的人员,需24小时开机。

5、享有公司移动卡的人员,每月固定话费,超出金额的则需自己另外支付;若存在实际享有的移动卡
费用补贴不足,可提出请示后,经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涨补贴。

6、在新老手机卡更换期间,公司给予1个月的时间替换,持卡人需在此段时间内,尽快告知相关联系
人新的手机号;
7、因个人原因而造成公司所配发的移动电话号码卡丢失或者其他原因,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

8、若公司为员工所配备的移动卡丢失的,应于24小时内告知管理部补办手机卡,购置新手机卡的费
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9、凡是领用公司号码的人员离职时需将手机卡交还公司,拒不交还公司者,则从该员工离职当月工资
中扣除500元作为处罚。

10、若离职时公司所配发的移动电话卡内有欠费,则由该使用电话卡的当事人承担费用。

附:话费补贴一览表
董事长核准分管领导核准部门经理拟定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招聘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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