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备案检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备案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8.05.27
•【字号】穗国房函[2008]803号
•【施行日期】2008.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物业服务企
业资质证书备案检查的通知
(穗国房函〔2008〕803号)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我局决定于6月23日到10月24日对在2008年1月31日前由我局核发的广州市物业管理三级(不含暂定一年)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资质备案检查,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时参加200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检查。

一、申请资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备案检查申请报告;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
3.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企业“基本情况表”;
4.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人员信息表”;
5.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企业“项目信息表”;
6.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企业“法人基本情况”表(法人联系电话请填
手机);
7.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上报文件表”(通过“资质核定”形式上报)。

二、申请时间(地址按营业执照住所划分)
1.6月23日至7月22日:越秀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2.7月23日至8月22日:天河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3.8月25日至9月24日:白云区、荔湾区、番禺区和花都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4.9月25日至10月24日:海珠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和增城、从化市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申请地址
1.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荔湾区、海珠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和增城、从化市的物业服务企业到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申请备案检查;
2.番禺区和花都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到本区国土房管局申请备案检查。

四、注意事项
请各物业管理企业到我局网站下载中心-物业处下载“广州市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操作说明和管理制度”两份文件熟读后再填报贵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信用信息系统。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