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辅导:病因与病因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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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与病因学说的概念
病因,即是⼈体发⽣疾病的原因。
病因学说,就是研究各种致病因素的性质、致病特点及其临床表现的系统理论。
病因⼜称为致病因素、病源、病邪等。
它包括六*、疠⽓、七情、饮⾷、劳逸、外伤等。
另外,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原因和结果有时是相互作⽤的,在某⼀病理阶段是结果的东西,在另⼀阶段则可能成为病因,如痰饮、瘀⾎等,既是脏腑⽓⾎功能失调所形成的病理产物,⼜可成为某些疾病的致病因素。
中医病因学的源流及分类
关于中医病因学的发展源流及分类,远在《内经》理论形成时期,即将病因分为阴阳两类。
如《素问·调经论》说:“夫邪之⽣也,或⽣于阴,或⽣于阳。
其⽣于阳者,得之风⾬寒暑。
其⽣于阴者,得之饮⾷居处,阴阳喜怒。
” 汉代张仲景著《⾦匮要略》指出:“千般疢难,不越三条,⼀者,经络受邪⼊脏腑,为内所因也;⼆者,四肢九窍,⾎脉相传,壅塞不通,为外⽪肤所中也;三者,房室、⾦刃、⾍兽所伤。
以此详之,病由都尽。
”他将病因按其传变概括为三个途径。
宋代陈⽆择著《三因极⼀病证⽅论》,在前⼈病因分类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因学说”,他说:“六*,天之常⽓,冒之则先⾃经络流⼊,内合于脏腑,为外所因;七情,⼈之常性,动之则先⾃脏腑郁发,外形于肢体,为内所因;其如饮⾷饥饱,叫呼伤⽓,⾦疮踒折,疰忤附着,畏压溺等,有背常理,为不内外因。
”始以六*邪⽓为“外所因”,情志所伤为“内所因”,⽽饮⾷劳倦、跌仆⾦刃,以及⾍兽所伤等则为不内外因。
这种把致病因素与发病途径结合起来进⾏研究的分类⽅法较之以往更为合理、明确,对后世影响很⼤,故延⽤⾄今,即将病因分为外感性致病因素、内伤性致病因素和其他致病因素三⼤类。
中医病因学的特点
中医学认为,⼀切疾病的发⽣都是在致病因素的作⽤下,患病机体所产⽣的病理反应。
由于病因的性质和致病特点不同,故其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体征也就不同。
因此,中医学认识病因,除了某些直接致病的病因外,即可根据各种病证的临床表现为依据来推求病因,从⽽为临床治疗提供依据。
这种从症状和体征推求病因的⽅法,称之为“辨证求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