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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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
省”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3.23
•【文号】林天发[2007]69号
•【施行日期】2007.03.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5年度天然林
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结果的通报
(林天发〔2007〕69号)
山西、内蒙古、吉林、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06年我局组织了对2005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建设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到省(以下简称“四到省”)的考核工作。

本次考核以我局组织的2005年度全国营造林实绩综合核查结果、天保工程核查结果等为依据,从工程组织管理、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资金到位等方面进行了综合量化考评。

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四到省”考核结果
(一)工程组织管理
2005年度天保工程“四到省”综合考核结果表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天保工程,层层组建了天保工程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一套完备的组织网络和工作网络,分别负责天保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普遍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强化对工程实施的领导、组织和协调。

抽查单位与上一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状签订率94.7%,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省级工程管理机构建设综合平均得分1.90分,与上年持平;各省级工程信息管理综合平均得分1.86分,比上年提高0.1分,信息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
2005年度抽查单位木材产量严格控制在木材生产计划之内,木材停伐减产成果进一步巩固。

抽查单位木材产量计划163.97万立方米,实际生产木材155.90万立方米,占计划的95.08%;森林管护责任落实率99.99%,管护措施落实综合评定98分,比上年提高1分,等级评定均为“好”,工程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公益林建设
2005年度公益林建设质量有不同程度提高,尤其飞播造林质量在较低水平上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人工造林面积核实率和核实合格率分别为98.7%和96.1%,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和4.4个百分点;飞播造林面积核实率和核实合格率分别为96.1%和65.6%,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和24.5个百分点;封山育林面积核实率和核实合格率分别为91.9%和99.9%,核实率比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合格率提高0.1个百分点;公益林作业设计率和检查验收率继续保持在100%。

(四)富余职工分流安置与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005年度抽查单位上报分流安置富余职工62584人,抽查4249人,核实4227人,分流安置核实率99.5%,比上年降低0.2个百分点;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情况总体较好,抽查单位参保率和缴费率分别为99.0%和97.9%,参保率比上年度提
高1.5个百分点,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发放率为100%,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五)资金到位
2005年度抽查单位中央资金基本全额到位,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回落。

抽查单位天保工程资金计划65377.6万元,实际到位58354.6万元,到位率89.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其中,中央资金计划54675.8万元,实际到位54600.1万元,到位率99.9%,与上年持平;地方配套资金计划10701.8万元,实际到位3754.5万元,到位率35.1%,比上年降低4.6个百分点。

(六)各地加大改革力度
出台有利天保工程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吉林省政府专题研究吉林森工集团改革问题,并由省财政拨付资金20468万元,专项用于企业改制和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为企业改制提供了资金保障;重庆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促进国有林场健康发展和全面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作用;四川省、州两级财政共拨付资金20838万元,其中8000万元用于解决天保工程实施前离退休人员纳入省级养老统筹费用、7800万元用于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费用、5038万元用于解决2005年以后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外费用;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工作,并明确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和补助的项目,保障了企业分离社会职能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财政厅和林业厅下达第二批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727万元,扶持具有云南特色的林业产业加快发展;山西省财政拨付转制补贴经费2329.5万元,扶持省直林区体制改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下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强化资金管理;青海省林业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开展天保工程资金使用情况大检查,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海南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为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
证;贵州省天保工程实现信息系统化管理,在全省天保工程区建立效益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工程效益监测工作,为客观评价天保工程实施效益和地方政府制定天保工程政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个别地方由于森林资源管理不够有力,造成森林资源下降的情况应引起高度重视。

综合2005年考核结果,排在前三名的是:重庆市、吉林省、河南省,特此予以通报表彰(考核综合得分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考核结果来看,工程建设和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地方配套资金还存在很大差距。

2005年度抽查单位地方配套资金占应配套资金的35.1%,比上年降低4.6个百分点。

其中中央财政专项地方配套资金占应配套资金的38%,比上年降低9.8个百分点;中央国债地方配套资金占应配套资金的20.9%,比上年提高11.6个百分点。

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落实。

(二)个别地方目标责任制还不落实。

2005年度抽查县(局)与上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状签订率为94.7%,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但在抽查的县级单位中仍有5个县级单位未与上级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

(三)飞播造林质量依然不容乐观。

自2001年以来,飞播造林核实合格率均未突破70%,2005年度也仅为65.6%,虽然比上年提高24.5个百分点,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

三、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要强化“四到省”考核,增强“四到省”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真正将“四到省”落到实处。

凡没有签订责任状的,要抓紧签订。

要把工程建设的好坏作为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进行定期考核。

要努力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二)加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的力度。

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配套资金对工程建设成效、政策落实、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足额按比例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三)加强营造林基础工作,提高飞播造林质量。

要进一步加强飞播造林基础工作,规范和加强飞播造林作业设计审核审批,特别是飞播造林前地类的选择,飞播出苗率的保障措施等,确保其可行性和科学性,努力提高飞播造林质量。

(四)强化森林保护工作力度,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禁止超限额采伐。

要加强森林火灾、病虫鼠害防治工作,落实有关措施,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要进一步提高森林管护队伍素质建设,抓好各项森林管护措施的落实,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效果,促进森林资源不断增长。

(五)切实进行整改纠错。

各地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尽快纠正存在的问题。

要及时上报整改情况,并加强对本地区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要坚决杜绝各种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及各类资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再度发生,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附件:2005年度天保工程“四到省”考核综合得分(略)
国家林业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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