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三组巡察公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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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18•【字号】公告〔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以闽政地〔2019〕1078号文件批准征收(使用)土地9.9969公顷。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1号地块(西城街道西安社区)东:林地南:林地、居民点西:龙岩市看守所北:保安路2号地块(大池镇雅金村)东:耕地南:耕地西:大池溪北:雅金路3号地块(红坊镇东阳村)东:规划道路南:小溪西:天然气红坊门站北:小溪4号地块(南城街道新陂社区)东:山坡地南:山坡地西:山坡地北:山坡地5号地块(万安镇红光村)东:规划道路南:居民点西:山坡地北:居民点6号地块(铁山镇林邦村)东:林邦路南:保安路西:林地北:林地三、被征土地单位及面积(详见附件1)。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龙岩市人民政府龙政综〔2017〕77号文件规定标准补偿(详见附件2)。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办理。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七、根据《福建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规定》(闽土〔1999〕126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制度

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制度

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而制定的。

以下是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被巡察单位的基本要求1. 被巡察单位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3. 被巡察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党的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被巡察单位的支持与配合1. 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 被巡察单位要及时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负责与巡察组进行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察组进驻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 被巡察单位要积极主动向巡察组提供有关材料,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

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回答,不得拒绝或者故意隐瞒。

4. 被巡察单位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不得干扰、阻挠或者打击报复巡察组工作人员。

三、被巡察单位的整改与落实1. 被巡察单位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项研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2. 被巡察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 被巡察单位要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对整改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4. 被巡察单位要适时向巡察组报告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或者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被巡察单位的监督与问责1. 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对巡察组的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2. 被巡察单位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3. 被巡察单位要严肃问责,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转专项巡察方案

三转专项巡察方案

一、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巡察对象本次巡察对象为:三转专项涉及的部门、单位、企业及其领导班子成员。

三、巡察内容1.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2. 部门、单位、企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3.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6. 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

四、巡察方式1. 调查了解: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 检查核实: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实,确保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3. 通报反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五、巡察步骤1. 准备阶段:成立巡察组,制定巡察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巡察任务和目标;2. 实施阶段:开展巡察工作,全面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发现问题线索;3. 反馈阶段: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落实;4. 总结阶段:总结巡察工作,形成巡察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工作要求1. 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企业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2. 确保质量:巡察组要严格按照巡察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巡察质量;3. 严守纪律:巡察组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灯下黑”现象;4. 加强整改:被巡察单位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七、组织实施1. 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察工作;2. 成立巡察组,负责具体实施巡察工作;3.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

八、时间安排本次巡察工作从即日起至XX年XX月XX日结束。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7•【字号】龙政综[2009]269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09〕2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龙岩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希根据职责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二○○九年七月十七日龙岩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年7月17日)为加强龙岩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进“畅通工程”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心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基本形成管理合力。

2、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提高。

4、交通结构得到优化,道路设施、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停车场(点)管理进一步加强,挪作他用停车场功能得到恢复。

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控制。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0•【字号】龙政办[2013]178号•【施行日期】2013.06.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龙政办〔2013〕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3〕69号)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

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全市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

重点检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8〕15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8〕15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或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18〕15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做好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51号)的要求,并根据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需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7年12月31日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及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清理结果经2018年9月21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市本级废止(或宣布失效)的9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凡列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

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93件)龙岩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25日附件龙岩市人民政府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计93件)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三农”综合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龙政办〔2016〕91号2龙岩市利用境外贷款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龙政〔1998〕综491号3关于印发《龙岩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08〕109号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1〕262号5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龙岩市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1〕334号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2〕565号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5〕308号8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2010〕3号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10关于进一步加强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龙政综〔2004〕23号11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08〕372号1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通知龙政综〔2009〕266号1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府办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工作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龙政办〔2010〕241号1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82号15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小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龙政综〔2014〕65号1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5〕197号1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0〕132号1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82号19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会展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16〕210号21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3〕469号2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综〔2009〕364号2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稀土资源勘探开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0〕389号2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1〕393号2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飞地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3〕87号2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工业企业“降成本”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28号2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中心城区环卫保洁服务项目一体化市场化运营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47号2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6〕258号29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30关于印发龙岩市煤炭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综〔2005〕46号31关于转发《龙岩市煤炭准运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05〕53号32关于印发《龙岩市煤炭经营管理稽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05〕67号3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经营监管的通知龙政办〔2009〕32号3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龙岩市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机制的通知龙政办〔2016〕331号3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303号3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粮食局等部门关于2017年龙岩市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7〕136号3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7〕7号3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全面开展符合低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排查认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17〕10号4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龙政综〔2017〕116号41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保护的通知龙政综〔2013〕281号42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6〕146号4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通知龙政综〔2012〕226号4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新型城镇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5〕27号4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2018年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6〕186号46关于印发《龙岩市劳动力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2001〕综12号4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龙政综〔2017〕145号4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4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0〕504号5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16〕70号5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龙岩中心城区实施肉制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的通告通告〔2010〕5号5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流通业发展的通知龙政综〔2010〕401号5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81号5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6〕123号55关于转发市区两级江河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调整方案的通知龙政综〔2008〕163号5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两级江河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0〕248号5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河道巡查治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政办〔2017〕246号58关于运用法律服务手段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若干意见5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赣龙铁路扩能工程(上杭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意见龙政综〔2010〕356号60关于印发《龙岩市华侨捐资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的通知龙政〔2001〕综464号6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龙政办〔2016〕155号62关于加强光缆管线铺设管理的通知龙政办〔2001〕74号63关于印发龙岩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08〕13号6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2015年高标准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5〕108号65龙岩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病床管理暂行规定龙政〔2000〕综350号66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县以下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1〕148号67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周转金制度的通知龙政办〔2016〕196号68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7〕268号6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邮政快递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意见龙政综〔2015〕7号70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质监局加强认证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龙政办〔2010〕222号71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意见龙政综〔2012〕472号72关于转发龙岩中心城市“商务板块”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08〕273号73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龙政综〔2014〕53号7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基础设施配套费划分征收类区的通知龙政综〔2014〕303号75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和后续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龙政办〔2015〕257号76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刚需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龙政综〔2016〕142号77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化解房地产库存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6〕169号78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房屋征收安置政策鼓励货币补偿的通知龙政综〔2016〕276号79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龙岩中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7〕24号80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渣土处置违法行为的通告通告〔2017〕3号81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龙政办〔2017〕135号82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整治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7〕94号83关于进一步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通知龙政综〔2008〕147号8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岩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办〔2017〕156号85关于取消、下放、简化部分审批项目的通知龙政〔2000〕综337号86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二批取消、下放、简化审批等事项的通知龙政〔2001〕综41号87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政府部门取消、简化、下放审批等事项的通知龙政〔2001〕综162号88关于公布第四批市级政府部门取消、下放、简化审批事项的通知龙政〔2002〕综28号89关于公布市级政府部门第五批取消、下放或改变运作方式审批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03〕163号90关于向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放部分市级管理审批(核)权限的通知龙政综〔2003〕26号91印发《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各县(市)经济社会管理审批权限的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04〕70号92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六批市级部门审批事项的通知龙政综〔2010〕362号9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服务的通知龙政办〔2011〕24号——结束——。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9〕94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9〕94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9〕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合作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龙岩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9年10月16日龙岩市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升级的实施意见夜间经济是现代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城市特色、拓展消费空间、释放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和品位的重要途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一市两区三组团”城市发展格局和“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产业发展布局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促进消费升级,使夜间经济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发展原则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强化政府在推动夜间经济发展中对于规划布局、业态发展、配套设施、公共服务、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引导作用。

同时,以企业为主体,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夜间经济项目,提升夜间经济的质量和效益。

2.发挥优势,突出特色。

发挥龙岩独特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闽南文化等人文历史优势,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题材,把特色文化融入到商旅观光、美食购物、娱乐休闲、民俗体验等夜间经济各个领域,推动夜间经济特色、错位发展。

3.多元业态,集聚发展。

优化夜间经济消费业态,增加互动、体验式消费业态供给,满足不同年龄段游客和市民在夜间吃住行娱购游等方面的需求,做到可看、可吃、可玩、可购、可乐。

有关2020三季度巡察组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方案

有关2020三季度巡察组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方案

有关2020三季度巡察组巡视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巡视反馈意见的落实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县委部署,2019年8月日至8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反腐倡廉、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选人用人等方面开展了专项巡察。

月29日,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巡察意见,在客观评价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县行政服务中心党组高度重视,对照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党组要求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措施、牵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倒排时间进行整改。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长兴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明确整改责任,狠抓跟踪问效,突出建章立制,确保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整改目标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整改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解决“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形成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变作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保障“中心”成立由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雨平任组长、分管领导宣玲丽为副组长,党组成员蔡文光、江卫红、顾志峰、吴怀志、蒋再飞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怀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濮永辉、卢晓月、陈旭、曹国琪、蒋晓翔、盛斌育、沈立新、陶吴滢等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事务性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及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及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及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2.01•【字号】龙政综〔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安排及分级管理意见的通知龙政综〔2019〕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古田会议召开90周年和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召开5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八次全会提出的“一城两区三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和“五基地六产业七景区”的产业发展布局,进一步展示重点项目建设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年”活动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2019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300个,总投资39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84.1亿元,实现开工项目90个、建成投产项目82个以上。

其中:列入省重点项目181个(市管173个),总投资1873.4亿元(市管1504.6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85亿元(市管336.3亿元)。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明确管理责任。

重点项目建设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市直部门所属及跨县(市、区)的项目,列为市级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市管项目),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跟踪推进;其余项目按属地原则,列为县级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县管项目),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跟踪推进(具体分级管理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一)分级管理单位职责。

各分级管理单位主要负责跟踪、检查、监督本辖区、本部门重点项目投资完成、质量安全、廉政建设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认真落实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配合市发改委、重点办抓好项目的协调推进、督查等工作。

关于对XX等X家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开展XX巡察的通知

关于对XX等X家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开展XX巡察的通知

关于对XX等X家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开展XX巡察的通知各单位党委: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标准权力运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根据《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党委巡察工作方案》精神,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某某、某某等某家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开展某某巡察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巡察时间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至某某月某某日。

二、巡察对象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关键领域、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同时向三级单位重点矿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

三、巡察内容主要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和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部署、重要规章制度及重点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集团公司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个人主义、好人主义、本位主义、自由主义大行其道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搞权权、权钱、权色、钱色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领取薪酬、奖金、津补贴,违规占用或使用公款、公物,超标配备使用办公用品、用房、用车,违规公款吃喝旅游送礼,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不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弄虚作假、欺瞒组织,诬陷他人、打击报复,违规开展党员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假设干意见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担当精神欠缺,工作效率低下,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作风浮漂,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不作为;克扣、截留职工群众财物,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显失公平,侵犯职工群众知情权;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监督执纪活动,窃取、泄露组织秘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问题。

交叉巡察:聚光灯下“巡”、显微镜式“察”

交叉巡察:聚光灯下“巡”、显微镜式“察”

交叉巡察:聚光灯下“巡”、显微镜式“察”作者:曾业来源:《廉政瞭望》 2018年第10期文/曾业近日,大竹县周家镇八角村的村民付云学向驻地交叉巡察组反映了本村账务未公开的问题,巡察组随即将此信访问题移交给周家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

不久,周家镇政府的一封《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就送到了付云学手中,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时,他连声赞道:“真没想到,我反映的问题,不到5天就有了结果。

”这是达州市探索推行县级可持续交叉巡察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达州市就按照“主体责任不变、巡察力量不减、试点全域覆盖”的原则,创新推出县级交叉巡察新模式,建立交叉巡察“两评价一比较一体会”多维度评估机制,让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打破“人情网”为了让巡察工作更有冈¨J}生力度、更有社会威信,达州市不断探索巡察新模式,将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在巡察驻地不接待熟人、不对外谈论巡察内容,重要的谈话和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理,均经本县以外的巡察干部按程序办理——县级交叉巡察实行的“回避制度”,有效破解了“熟人社会”“人情关系”对巡察工作的干扰,同时也杜绝了被谈话人员怕讲真话、怕泄露信息的情况,有效保障了巡察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

在巡察过程中,大竹县第三巡察组专员曹仁海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此次交叉巡察除了组长和专员是本地的,其他成员均来自不同的县区,之间完全不认识,大家除了相互学习,巡察组内部成员之间还存在一个相互监督制约,在这种体制下工作让每个人都更加自律,工作要求更加严谨”。

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是此次巡察呈现的显著特点,被巡察单位认真梳理分解整改任务,制定细化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间等,强化责任落实,保证事事有安排,件件有回音,群众纷纷点赞。

至目前,达州市7个县(市、区)的异地交叉巡察正在如火如荼进行,据不完全统计,巡察已发现问题170多个、问题线索1 5件。

“2+5"打造巡察尖兵班巡察能否收到预期效果,巡察组成员战斗力是关键。

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第三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对照整改方案,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着力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迅速完善到位,并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整改报告,上报XX局党组。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在中层及以下干部中逐级弱化,有的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抓落实与业务工作的风险防控联系不紧密的问题。
(三)完善制度机制。要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切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摆上重要位置,与全市正在开展的“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坚决抓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为全面抓好XX工作奠定基础。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加大纠错整改力度,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制度,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强化警示教育效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增间:立即整改,长期坚持,X月XX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6)廉洁从政方面
关于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抓的少,约谈提醒制度不够健全完善等问题。

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9

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9

巡察工作实施方案2019一、背景。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巡察工作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我市将继续深化巡察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总体目标。

本次巡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发现和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巡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深度融合,形成合力。

三、重点任务。

1. 深入开展巡察工作。

本次巡察工作将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巡察,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重点围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等方面展开巡察,确保党的政治生态持续健康发展。

2. 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

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彻底整改。

要建立健全巡察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切实落实。

3. 推动巡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深度融合。

要加强巡察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衔接,形成合力。

通过巡察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四、工作措施。

1. 健全工作机制。

要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巡察工作有序开展。

2. 加强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巡察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确保巡察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3. 完善工作制度。

要完善巡察工作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确保巡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宣传教育。

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凝聚全社会推动巡察工作的共识和力量。

巡察工作交叉检查报告

巡察工作交叉检查报告

巡察工作交叉检查报告
根据巡察工作安排,我们对X部门进行了交叉检查,并整理了以下问题和建议:
1. 问题: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
细节:部门负责人缺乏对员工的指导和监督,导致工作执行不力,工作目标无明确指导,影响了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建议: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指导,设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指标,并加强对工作的跟踪和监督,以提高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2. 问题:内部财务管理存在漏洞
细节:部门未能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缺乏对预算的有效控制和监督,导致财务出现错漏,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受到了威胁。

建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监督,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避免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和风险。

3. 问题:信息化建设滞后
细节:部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严重滞后,缺乏先进的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导致信息共享和流通受到阻碍,对工作的支持和决策的准确性有所影响。

建议:部门应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引进先进的信息系统和技术,加强内部信息共享和流通,提升工作的支持度和决策的准确性。

4. 问题: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
细节:部门缺乏完善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导致人才队伍的建设滞后,人员素质普遍较低,无法满足工作的需求。

建议: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岗位能力提升,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能力,以支撑和推动部门的发展。

总结:对X部门进行的交叉检查发现了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部门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内部财务管理漏洞、信息化建设滞后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能够促进部门的发展和提升工作效率。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龙政综〔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与督察工作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情况2019年,龙岩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取得一定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新保障。

一是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构建“新机制”。

今年5月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工作规则和细则,成立了4个协调小组,印发了《2019年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形成“新样本”。

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武平县、新罗区分别申报了综合示范创建和人民调解单项示范创建。

同时,以此次创建活动为契机,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若干措施,明确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

深入市市场监管局等7个市直重点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调研。

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总结2019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三是法治督察呈现“新常态”。

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来岩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各项工作,抓好整改落实。

同时,对各县(市、区)政府法治建设短板情况开展了调研督导、通报,并根据上级的部署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及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的自查工作。

四是法治宣传取得“新成效”。

三人组巡察自查自纠

三人组巡察自查自纠

三人组巡察自查自纠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日益加强。

为了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察工作的重要部署,我单位成立了由三名干部组成的巡察组,负责对单位内部各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

三人组巡察自查自纠小组成员分别是王军、李磊和张娟,他们都是单位的骨干干部,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出色。

他们在党委的领导下,通过多方面渠道搜集信息,深入开展巡查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始终抓紧。

作为小组组长,王军深知巡察工作的重要性。

他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始终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

他要求小组成员要紧密团结在一起,密切配合工作,相互监督,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

李磊作为小组成员之一,责任心强,行动力十足。

他主动承担起巡查工作的重任,每天勤奋工作,认真梳理各项工作的重要细节,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他在巡查工作中发现了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及时向领导反映,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帮助单位尽快纠正错误,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张娟是这个巡察小组的另一名成员,她工作细致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都非常严谨。

她在工作中注重与职工群众的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确保单位的各项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改善。

她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巡察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持。

三人组的巡察自查自纠工作,得到了单位领导和广大职工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他们的工作方法灵活,思维敏捷,工作效率高,取得了一系列骄人的成绩。

他们深知巡察工作永无止境,只有始终保持警醒,严守纪律,才能确保单位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通过这次巡察自查自纠工作,不仅发现了很多问题,更重要的是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三人组将继续深入开展巡查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单位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12•【字号】龙政综〔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12日龙岩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打好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事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

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8〕25号),结合龙岩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对标更高空气质量标准,坚持臭氧和PM2.5协同控制,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提升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

到202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持优良水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省考核要求,6项污染物指标优于国家标准,PM10、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PM2.5浓度力争降到2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6220吨、1620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

职能部门联合巡察制度范本

职能部门联合巡察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提高巡察效率,确保巡察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巡察的机构。

三、巡察机构1. 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设立巡察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3. 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巡察组,负责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实地巡察。

四、巡察内容1.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设情况。

2.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 党员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 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6. 项目建设、招投标、合同履行等情况。

7. 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五、巡察程序1. 巡察准备(1)巡察办根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制定巡察方案。

(2)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送达巡察通知书。

(3)被巡察单位按要求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 巡察实施(1)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实地巡察。

(2)巡察组召开座谈会,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

(3)巡察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了解被巡察单位工作情况。

(4)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有关情况。

3. 巡察报告(1)巡察组根据巡察情况,形成巡察报告。

(2)巡察报告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有关党组织或政府部门审批。

4. 巡察反馈(1)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2)被巡察单位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

六、巡察要求1. 巡察组要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 被巡察单位要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如实反映情况。

3. 巡察办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监督,确保巡察工作质量。

4.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联合巡察制度1. 建立联合巡察制度,由巡察办牵头,邀请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巡察工作。

交叉巡察实施方案6

交叉巡察实施方案6

交叉巡察实施方案6一、背景介绍。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本交叉巡察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本交叉巡察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交叉巡察,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具体内容。

1. 巡察范围,本次交叉巡察的范围包括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点针对一些重要岗位和关键领域展开巡察,确保全覆盖。

2. 巡察对象,主要巡察对象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担任重要职务的党员干部,对于存在重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加大监督力度,严肃处理。

3. 巡察方式,采取交叉巡察的方式,由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巡察组相互交叉,避免因为熟悉或者依赖而导致盲目性和局限性。

4. 巡察周期,本次交叉巡察的周期为3个月,时间跨度较短,但频次较高,以确保对党员干部的全面监督。

5. 巡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纪律、廉洁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6. 巡察结果,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形成巡察报告,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理,对于党员干部的问题要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具体方案,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交叉巡察实施方案,明确巡察范围、对象、方式、周期、内容等。

2. 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制定的方案,组织好交叉巡察工作,确保全面覆盖、无遗漏。

3. 发现问题,在交叉巡察过程中,要及时发现问题,并形成巡察报告,报告内容要真实准确,不得隐瞒不报。

4. 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处理。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交叉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交叉巡察的制度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9〕18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9〕18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文〔2019〕188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龙岩市2019年度第十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龙政地〔2019〕12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龙岩市境内农用地16.1651公顷(其中耕地14.3649公顷)、未利用地1.40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征收新罗区东肖镇菜园村水田1.4706公顷、旱地0.0297公顷、其他农用地0.385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52公顷,曲潭村水田3.4227公顷、其他农用地0.253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34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345公顷,溪连村水田9.2478公顷、水浇地0.1655公顷、旱地0.0286公顷、园地0.0663公顷、其他农用地0.951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414公顷,洋潭村园地0.05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84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21公顷,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2.6593公顷;使用国有其他土地1.4075公顷。

合计征收(使用)土地24.0668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龙岩市人民政府须按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龙岩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龙岩市人民政府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要求,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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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三组巡察公告(20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4月23日起,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三组对上杭县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机动式巡察暨对上杭县委办公室开展为期一个月左右的交叉巡察。

日前,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上杭县委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上杭县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以人民为中心,在履职尽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治理“文山会海”,在检查调研等5个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三组设立巡察意见箱,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1. 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组负责人
组长:郭德喜
常务副组长:范德文
副组长:蓝福辉
2. 设立巡察意见箱(2处):
上杭大酒店一楼/县委大院门口
3. 举报电话(略)
4. 来信受理:上杭县邮政信箱007号(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三组收)
5.来访受理:上杭大酒店一楼(如需变动另行通知)
6.来电、来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龙岩市委机动式交叉巡察三组
2019年4月23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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