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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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
度审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闽价费[2011]47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12.21
【实施日期】2011.12.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的通知
(闽价费〔2011〕477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闽人大常〔1996〕17号)、《福建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闽价〔2009〕费字162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59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201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以下简称收费年审)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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