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行业管理处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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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行业管理处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2.05.28
•【字号】银房办发[2012]35号
•【施行日期】2012.05.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行业管理处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银房办发〔2012〕35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教育厅、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和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宁安监宣教〔2012〕58号)精神,有效组织开展好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银川市住房保障局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抵御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根据自治区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教育局、广电局、总工会、共青团和区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的通知》(宁安监宣教〔2012〕58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安委办〔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为主要内容,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重点任务,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工作,成立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朱韶峰
副组长:许怀祥、阎高华
成员:田党政、何贵杰、姚劲立、吕健、吴斌、袁伟、张伟军、邢波、李万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贵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张艳莉、王利成、文星、仇晓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
五、活动范围及主要阶段内容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局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中同步开展。
共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4日至6月10日)
(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0日第一个星期日)。
(三)安全文化周(6月11至17日)。
(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6月18至24日)。
(五)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周(6月25日至30日)
六、具体内容及要求
(一)局机关及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通过张贴宣传画、设置专栏、板报等宣传园地、观看安全宣传警示片等方式,广泛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使大家自觉主动参与到“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中来。
(二)6月10日为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围绕活动主题在驻地的广场或主要街道设置安全生产知识咨询点,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咨询和宣传活动。
请局属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制作宣传条幅、准备宣传资料。
活动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6月11日至17日,局机关、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四)行业管理处要加大对各开发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各责任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
局工程科要严格按照《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
法》要求,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管,做到文明施工,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安全实施。
局住房保障处要加强直管公房日常维修管理工作。
市住房保障中心、宜佳公司要加大对公有危旧住房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及时排查隐患。
做好防汛工作安排,制定专项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不时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组织人员认真参加市安委会组织开展的知识竞赛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局属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并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2012年6月25日前报送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仇晓 5041114
附件: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