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协同效应异化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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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协同效应异化风险及其防范
作者:徐志健
来源:《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11期
[摘要] 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重要形式,需面对除各单项金融业务一般风险外的特殊风险。
可通过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两方面来有效防范这类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在我国方兴未艾,伴随我国金融业管制的逐渐放松,国内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必将迈入一个新的阶段。
[关键词] 金融控股公司协同效应异化内部控制外部监管
简单来说,金融控股公司就是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为子公司的一种控股公司形式。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通过公司内部各种资源在母子公司或者子公司之间的优化配置和业务整合来实现各专业经营机构无法取得的协同效应,而对协同效应的追求正是金融控股公司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动力。
然而,这种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关系网络在其内部各种金融业务的互动过程中可能产生与协同效应背道而驰的结果,这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就称之为协同效应异化风险。
一、协同效应异化风险的表现
1.株连风险
一方面,金融控股公司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由于大量的关联交易而结成了密切的财务联系或网络;另一方面,社会大众处于信息弱势,因此趋于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
当金融控股公司某个子公司出现问题,这种问题就可能通过财务链条传递给其他子公司甚至母公司;而社会大众对各子公司的关联性认知又会将这种影响放大,最终可能导致整个金融控股公司发生严重的财务危机和信心危机。
其他子公司可能运作正常,经营状况良好,但依然受到波及,一损俱损,因此称这种风险为株连风险。
2.资本金重复计算的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各子公司之间交叉持股和股权投资频繁,使得整个控股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化,同一笔资本可能在收支双方的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反映出来,导致这笔资本被重复计算。
而如果这笔资本在公司内部继续被用于内部股权投资,则这笔资本将不断被重复计算,形成“雪球”效应。
这意味着有限的资本要支撑起数倍于自身额度的资产,导致公司财务杠杆比率过高,资本金不足,存在巨大的流动性风险。
一旦某个子公司出现支付困难,将会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3.管理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组织结构复杂,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存在诸多障碍,这样会产生许多的隐患。
其一,各子公司由于业务性质不同而存在经营目标的冲突,有的更加注重流动性和安全性,有的则追求最大限度地实现盈利。
经营目标的不同可能会干扰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决策,而各子公司之间也可能通过内幕交易的方式达成妥协,其代价则是客户利益的损害;其二,决策权的集中程度:集中程度过高则各子公司的决策自主权受到限制,集中程度过低则可能存在管理真空,滋生职务犯罪;其三,各子公司的业务可能会高度集中,这种集中不仅不会带来协同效应的风险抵消,还会使得风险叠加。
“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不进行有效的业务组合,必然存在极大的市场风险。
4.规避监管的风险
我国现行的金融业监管体制为分业制,各专业监管部门对其监管对象的监管要求不同。
金融控股公司可能会利用不同专业金融监管体系的差异通过内部资产转移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
然而,这样做只是将问题短时间隐藏起来,不仅造成监管上的困难,最后还很可能会加大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
5.垄断风险
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同时也易于形成市场垄断,这也是协同效应异化的一种表现。
而垄断必然不利于市场的自由竞争,会产生极大的无效损失。
并且,金融是整个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领域的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具有更为巨大的渗透能力和破坏能力。
二、内部控制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协同效应异化风险产生的重要根源在于金融控股公司组织结构的复杂和公司内部股权投资的频繁,因而最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其一是要明确产权结构,理顺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各种产权归属关系。
只有形成高效的公司产权结构才有可能进而规范公司的各项操作,杜绝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隐藏问题、规避监管的现象;其二是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委托代理关系,化解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减少各种职务犯罪,提高各级管理者的管理积极性和管理效能。
2.设置适当的“防火墙”
“防火墙”是一种典型的制度安排,旨在防止金融控股公司跨业经营后可能产生的利益冲突和不正当的内部交易行为,包括资金、管理和信息等方面的“防火墙”。
通过在各子公司之间建立“防火墙”,能够有效地阻隔风险的传递和扩散。
但是,设置“防火墙”必须综合考虑设置成本与效率:过高的“防火墙”门槛将会使得金融控股公司不同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减弱甚至消失,违背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原则。
因此,金融控股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适当的“防火墙”,取得满意的风险隔离防范效果。
3.确立内部稽核制度
为保证金融控股公司的财务安全,化解各种会计错误,需要从组织和程序上确立完善的内部稽核制度,对整个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状况、风险管理能力的强弱进行多层次、全过程的评估、监测、控制和调整。
为防范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异化风险,内部稽核的重点应该放在母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财务联系和产权关系及其变动情况之上。
4.风险分类
协同效应异化风险的不同表现有其不同的形成机制和可能后果,对风险进行分门别类,有利于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更好地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对症下药,才能更大程度地提高风险防范的效果。
如果对各种不同的风险不加区分或者只做极为粗糙的分类,那么就可能无法准确界定各种风险的影响因素,也就无法采取最为经济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甚至有可能乱点鸳鸯谱,混淆不同风险的影响因素,最终导致徒劳无功或事倍功半。
三、外部监管
1.加强立法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了初步的金融法律框架,但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下制定的,致使金融控股公司法律地位尴尬。
为防范金融控股公司的协同效应异化风险,促进其在我国的稳健发展,必须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
可以考虑先出台临时性法规,再逐步过渡到专门的法律或法规。
其中,特别值得提出的是要严格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的准入准出机制,例如规定监管者可以拒绝批准那些组织结构极其复杂,难以进行有效监管的金融控股公司成立。
2.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模式虽然也采取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三方定期联席会议制和经常联系会议,但是责权利关系的模糊不清使得这种制度安排收效甚微。
没有一个机构负主要责任的结果就是所有的机构都不会主动地承担监管工作,而一旦出现问题时也只会相互推诿、自我推脱。
要实现对金融控股公司各金融业务结合部进行有效监管,各专业监管部门之间需要严格界定分工合作的范围,并建立更为规范的信息交流机制。
再者,既然是定期联席会议制,就意味着这种监管机制的松散,监管活动不可能实现经常化、系统化和权威化。
因此从长远看,金融控股公司最终还是需要专门的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3.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结构往往缺乏透明性,参与成员越多,关系越复杂。
而这种不透明的组织结构一方面给公司的管理带来了困扰,使管理层不能及时准确地判断各子公司乃至整个控股公司所面临的真实风险;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大众对金融控股公司产生信心危机的重要因素。
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信息报告制度,更为清晰地呈现金融控股公司外部交易和内部交易尤其是内
部大额关联交易的情况,能使公司管理层、监管当局、客户和投资者对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内部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其风险形成更为准确的认知,有利于防范协同效应异化风险。
4.构建风险预警机制
监管当局应当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各重要事项例如各子公司之间的股权投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更好地保证在风险爆发之前及时发现各种征兆并向金融控股公司提出风险警告,督促其密切配合监管当局的工作,积极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调整,以消除或者减弱各种潜在风险。
所以说,风险预警机制效果的切实发挥需要监管当局和金融控股公司两方的通力合作。
参考文献:
[1]张春子著:金融控股集团组建与运营.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年1月版
[2]肖振宇著: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暴露分析.改革与战略,2007年第12期
[3]郭春风著:金融控股公司风险防范刍议.资本纵横,2005年第5期。